理论教育 农村土地改革深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逐步形成

农村土地改革深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逐步形成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逐渐形成继21世纪初农业税费改革之后,我国政府在农村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有序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是农村改革的再次创新。我国政府在农村积极培育新兴产业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三次产业的整合,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得到快速发展,农业功能得到不断拓展。

农村土地改革深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逐步形成

(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逐渐形成

继21世纪初农业税费改革之后,我国政府在农村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有序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是农村改革的再次创新。各级地方政府在遵循自愿和有偿的前提下,鼓励农民通过互换、转包、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为4.6亿亩。有序的土地流转加快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目前,蔬菜、瓜果和花卉的种植,畜、禽、水产品养殖以及特色种养等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生产集聚程度和规模化比率不断提高。

(二)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

我国政府为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不断采取措施推进农产品市场运行机制。其一,在确实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断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的市场化改革。2016年,我国政府取消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机制,逐步扭转品种和结构失衡问题,开展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在市场运行所决定的价格基础上,实施差价补贴政策。先后在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以及内蒙古等省(区)开展棉花大豆的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改革并完善了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适时调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合理引导市场主体预期。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涌现(www.daowen.com)

近年来,在我国农业生产市场化改革中,涌现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户、生产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现代化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达280万个。其中,家庭农场达到87.7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179.4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涌现促进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不断壮大,统计数据显示:当前职业农民总数超过1270万人。[15]

(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快

产业区分是相对的,在当前经济联系不断紧密化的背景下,产业融合已经成为产业发展的主流。我国政府在农村积极培育新兴产业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三次产业的整合,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得到快速发展,农业功能得到不断拓展。一是农业产业链不断外向延伸发展,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物流和销售逐步一体化,农产品附加价值得到提升,已经成为当前农村居民分享农业增值收益的主要途径。二是农业与教育文化、旅游、休闲等产业深度融合,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发展迅速,形式多样的农家乐、休闲农庄、特色民宿等农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垂钓、采摘、农事体验、餐饮住宿等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蓬勃发展。其三,大量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不少城市居民下乡投资,为农业和农村发展增添了强劲活力和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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