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农业生产快速发展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体制上极大地激发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水平得到迅速进步。四川和湖南等13个省份成为全国生猪生产的主要省份,其猪肉产量已经占全国猪肉总产量的75%以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以农业经济收入为代表的家庭经营收入占比逐步下降。其二,农村居民发展和享受性消费支出增长迅速。

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改革:第一个阶段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逐步建立了农村基本经济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确保了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第二个阶段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中心,取消了历时几十年的农业税,调整了被长期扭曲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以期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第三个阶段以变革农村上层建筑为中心,理顺农村各种生产关系,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适应的问题。三个阶段的改革从不同层面解决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村社会经济取得显著进步[1],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生产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体制上极大地激发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水平得到迅速进步。进入新世纪后,国家逐步取消长期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农业税和与之相关的农业特产税,并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在较大程度上再次激发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显现持续稳定增长的格局。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2017年,粮食总产量达到61791万吨,比1978年增加31314万吨;棉花产量达到549万吨,比1978年增加了1.5倍;油料总产量达到3732万吨,比1978年增加了6.1倍;肉类总产量达到8431万吨,比1978年增加了8.7倍。[7]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了变化,由长期短缺逐步转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2000年以来,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农产品市场化和工业化发展迅速,农产品供求关系进一步理顺,其格局进一步发生阶段性转变。在主要农产品中,小麦大米等主要粮食供求基本达到平衡,玉米正从供求平衡向供不应求的格局转化,棉花产销均大幅增长,蔬菜水果产销两旺。由此,农村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进

主要体现在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等方面。从农业机械化水平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在逐年提升。国家统计局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表明,1978年全国农机总动力为11750万千瓦,2016年增加至97246万千瓦,增长了7.3倍。1978年大中型拖拉机和小型拖拉机分别为55.7万台、137.3万台,2016年分别提高到645.4万台和1671.6万台。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来看,我国农田水利建设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到2016年年末,全国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7141千公顷,比1978年增长了49.3%。[8]农田水利建设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从现代农业发展来看,当前设施农业得到快速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正在加快。2017年进行的农业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农村农用温室总面积达到334千公顷,大棚总面积达到981千公顷,渔业养殖用房总面积达到7.6千公顷。[9]

(三)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农村产业结构优化首先表现为农业内部结构的优化。国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农业中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分别为52.9%、4.1%、32.6%、10.4%,与1978年的农业产业结构比较,种植业比例下降了27.1%,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则分别上升了0.7%、17.6%和4.4%。[10]其次表现为以专业化分工为导向的区域化生产格局基本形成。在农业资源比较优势的驱动下,国家积极实施产业政策引导,主要农产品的生产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以农业专业化分工为导向的种植业区域化生产格局基本形成。目前,河南和黑龙江等13个省成为粮食生产的主要省份,这些省份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70%以上,供应了全国80%以上的商品粮。四川和湖南等13个省份成为全国生猪生产的主要省份,其猪肉产量已经占全国猪肉总产量的75%以上。而内蒙古和黑龙江等7个省(区)则成为全国牛奶生产的主要省份,其牛奶产量达到全国的60%以上。此外,东北成为大豆和玉米生产的主要基地,黄淮海地区则主要生产花生和小麦,长江流域则主产油菜,而棉花生产主要以黄河流域和西北内陆为主。[11]

(四)农村居民收入持续提高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16年的12363元,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不仅在总量上得到迅速增长,而且在结构上实现了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以农业经济收入为代表的家庭经营收入占比逐步下降。2016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收入人均达到4741.3元,占人均收入的比重为38.3%,比1978年上升了36.7%。其二,以务工收入为代表的工资性收入占比稳定增长,已经成为当前农村居民家庭的主要增收来源。截至2016年年底,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收入为5021.8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比重为40.6%,比1980年提升了29.6%。[12]

(五)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www.daowen.com)

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持续增长为其生活水平提升和生活质量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农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78年的116元提高到2016年的10129.8元;1978—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16元提高到10129.8元,40年间增长了86.3倍,农民生活水平正向小康社会的目标不断迈进。与此同时,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不断提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农村家庭消费的食品支出不断减少,而交通通信以及文教娱乐等支出则在不断增加。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67.7%下降至2016年的32.2%,这就表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得到优化。其二,农村居民发展和享受性消费支出增长迅速。其中提升最快的是交通、通信支出,其占比由1985年的1.8%上升至2016年的13.4%;其次是文教娱乐支出,其占比由1985年的2.9%上升至2016年的10.6%;再次是医疗保健支出,其占比由1985年的2.4%上升至2016年的9.2%。其三,农村居民家居生活逐步进入电气化和信息化时代。从家庭电气设备使用情况来看,1978年,普通农村居民家庭几乎没有任何电器;截至2016年年底,农村居民家庭拥有耐用电器的情况分别是,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电视机118.8台,拥有电冰箱89.5台,拥有洗衣机84.0台。与此同时,农村电信化设备普及率也在不断提升。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40.7部,拥有计算机27.9台。[13]

(六)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农村交通、电力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国家高度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乡村道路修建、农村电网改造和文化教育投资,使得农村基础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国家统计局开展的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村通公路比例达到99.3%,村通电比例达到99.7%,82.8%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91.3%的乡镇实现了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6.5%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8.0%的乡镇有小学,99.9%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4]。其二,初步建成了相对完备的农村市场体系。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市场化改革突破了传统的统购统销模式,实施了多次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理顺了农产品流通体系。目前,我国农村基本上形成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粮食流通体制也初具规模。农产品市场由原有的国家垄断的单一经营模式,转变为由农民、中介组织以及国有大型流通企业组成多元化主体,形成了零售、批发、代售以及期货等多层次并存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农产品信息化服务不断推进,基本能够有效满足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等组成的多元信息需求主体的需求。与此同时,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显著成就,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拥有商品交易市场的乡镇达到68.1%,拥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的村达到47.5%,拥有具备营业执照餐馆的村占30.%,还有部分村开展了旅游接待服务,其占比为4.9%。[15]

(七)农村非农产业快速发展

20世纪90年代农村集体企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尽管2000年以来,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非农企业出现了分化调整,但由此拉开的农村非农就业序幕却上演了中国农村规模巨大的农民务工篇章。非农就业的发展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各地农村在继续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农产品加工,建立了一系列农产品绿色品牌,涌现了一大批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以农产品深加工为重点的农村第二、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推动了农村三次产业结构的调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产业结构出现了农业占比下降、工商业占比上升的格局。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农业生产值占农村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1985年的82.4%下降至2016年的34.3%;农村工业生产值占农村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则由1985年的8.2%上升至2016年的45.4%;第三产业产值占农村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则由1985年的9.4%提升到2016年的21.3%。[16]

(八)城镇化水平得到新提高

城镇化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条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取得了相当卓越的成就。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的城镇化过程在不断加速,城镇化比率在不断上升,2011年是城镇化进程的拐点,该年的城镇化比率超过50%,此后城镇化速度逐步趋缓,城镇化质量却在不断提升。在2011—2016年,农村城镇化率年均提高了1.23个百分点,比2006—2010年的年均速度下降了0.16%。目前,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已经进入一个稳定推动的减速阶段,其着力点主要是全面提高前期城镇化的质量。城镇化进程的减速必然会导致农村非农就业速度的下降,有利于农村非农就业的长效发展。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表明,2001年和2002年,农村外出务工农民数量增加2623万人,年均增加1311万人;2003年至2012年务工农民年均只增加了587万人,而2013年至2016年则仅仅年均增加150万人。[17]

(九)农村劳动力就业呈现新格局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户籍管理逐渐松动,农村劳动力突破户籍和地域限制进城务工,农村非农就业规模和比率迅速增长,农村劳动力就业出现了新格局。其一,农村劳动力结构逐渐优化。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农村农业就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由1978年的70.5%下降至2016年的53.8%。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中,男性劳动力占52.5%,女性劳动力占47.5%;1985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占35%,至2016年该比例提高至55.7%。其二,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发展迅速。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向沿海城市和各地区中心城市,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民工潮,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归属农村户籍的劳动力中,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总量达到14679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40.5%。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主体,其中21~40岁者占68.3%。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主要在第二、三产业工作,其占比达到96.8%;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只有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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