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运输,是指以集装箱这种大型容器为载体,将货物集合组装成集装单元,以便在现代流通领域内运用大型装卸机械和大型载运车辆进行装卸、搬运作业和完成运输任务,从而更好地实现货物“门到门”运输的一种新型、高效率和高效益的运输方式。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大批量或远距离货物运输都离不开集装箱这个特殊而又坚固的包装,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保证了货物运输的安全。作为一个专业的货运代理人员必须掌握集装箱运输的操作程序,以便更高效地将货物安全﹑准确的送达目的地。
任务导入
通过查阅资料(教材﹑期刊﹑网络等)和讨论等形式,完成以下任务。
2013年,发货人中国A进出口公司委托B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将750箱海产品从上海港出口运往印度,B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又委托其下属S分公司代理出口。S分公司接受委托后,向P远洋运输公司申请舱位,P远洋运输公司指派了箱号为HTM—5005等3个满载集装箱后签发了清洁提单,同时发货人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处投保海上货物运输的战争险和一切险。货物运抵印度港口,收货人拆箱后发现部分海产品因箱内不清洁而腐烂变质,即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的代理人申请查验。检验表明:250箱海产品被污染,检验货物时船方的代表也在场,为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的代理人赔付了收货人的损失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题意请分析回答:
(1)在集装箱运输中,S分公司应负有什么义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2)在集装箱运输中,P远洋运输公司应负有什么义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相关知识
一﹑集装箱进口操作流程概述
1.集装箱运输概况
集装箱运输虽然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但其发展却经历了漫长的过程。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集装箱运输发展的初始阶段(19世纪初~1966年),集装箱运输起源于英国。早在1801年,英国的詹姆斯·安德森博士已提出将货物装入集装箱进行运输的构想。1845年英国铁路曾使用载货车厢互相交换的方式,视车厢为集装箱,使集装箱运输的构想得到初步应用。19世纪中叶,在英国的兰开夏已出现运输棉纱、棉布的一种带活动框架的载货工具,这是集装箱的雏形。
正式使用集装箱来运输货物是在20世纪初期。1900年,在英国铁路上首次试行了集装箱运输,后来相继传到美国(1917年)、德国(1920年)、法国(1928年)及其他欧美国家。
1966年以前,虽然集装箱运输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在该阶段集装箱运输仅限于欧美一些先进国家,主要从事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和国内沿海运输;船型以改装的半集装箱船为主,其典型船舶的装载量不过500TEU(20ft集装箱换算单位,简称“换算箱”)左右,速度也较慢;箱型主要采用断面为8ft×8ft,长度分别为24ft、27ft、35ft的非标准集装箱,部分使用了长度为20ft和40ft的标准集装箱;箱的材质开始以钢质为主,到后期铝质箱开始出现;船舶装卸以船用装卸桥为主,只有极少数专用码头上有岸边装卸桥;码头装卸工艺主要采用海陆联运公司开创的底盘车方式,跨运车刚刚出现;集装箱运输的经营方式是仅提供港到港的服务。
1970年约有23万TEU,1983年达到208万TEU。集装箱船舶的行踪已遍布全球范围。随着海上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各港纷纷建设专用集装箱泊位,世界集装箱专用泊位到1983年已增至983个。世界主要港口的集装箱吞吐量在20世纪70年代的年增长率达到15%。专用泊位的前沿均装备了装卸桥,并在鹿特丹港的集装箱码头上出现了第二代集装箱装卸桥,每小时可装卸50TEU。码头堆场上轮胎式龙门起重机、跨运车等机械得到了普遍应用,底盘车工艺则逐渐趋于没落。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石油危机的影响,集装箱运输发展速度减慢,但是这一阶段发展时期较长,特别是许多新工艺、新机械、新箱型、新船型以及现代化管理,都是在这一阶段涌现出来的,世界集装箱向多式联运方向发展也孕育于此阶段之中,故可称之为集装箱运输的发展阶段。
2.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集装箱运输主要有高效益﹑高效率﹑高投资﹑高协作和多式联运等特点。
(1)高效益。集装箱运输经济效益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简化包装,大量节约包装费用。为避免货物在运输途中受到损坏,必须有坚固的包装,而集装箱具有坚固、密封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一种极好的包装。使用集装箱可以简化包装,有的甚至无需包装,实现件杂货无包装运输,可大大节约包装费用。
2)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货运质量。由于集装箱是一个坚固、密封的箱体,集装箱本身就是一个坚固的包装。货物装箱并铅封后,途中无需拆箱倒载,一票到底,即使经过长途运输或多次换装,箱内货物也不易损坏。集装箱运输可减少被盗、潮湿、污损等引起的货损和货差,深受货主和船公司的欢迎,并且由于货损货差率的降低,减少了社会财富的浪费,也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
3)减少营运费用,降低运输成本。由于集装箱的装卸基本上不受恶劣气候的影响,船舶非生产性停泊时间缩短,又由于装卸效率高,装卸时间缩短,对船公司而言,可提高航行率,降低船舶运输成本,对港口而言,可以提高泊位通过能力,从而提高吞吐量,增加收入。
(2)高效率。传统的运输方式具有装卸环节多、劳动强度大、装卸效率低、船舶周转慢等缺点。而集装箱运输完全改变了这种状况。
普通货船装卸,一般每小时为35t左右,而集装箱装卸,每小时可达400t左右,装卸效率大幅度提高。同时,由于集装箱装卸机械化程度很高,因而每班组所需装卸工人数很少,平均每个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
由于集装箱装卸效率很高,受气候影响小,船舶在港停留时间大大缩短,因而船舶航次时间缩短,船舶周转加快,航行率大大提高,船舶生产效率随之提高,从而,提高了船舶运输能力,在不增加船舶艘数的情况,可完成更多的运量,增加船公司的收入,这样高效率导致高效益。
(3)高投资。集装箱运输虽然是一种高效率的运输方式,但是它同时又是一种资本高度密集的行业。
1)船公司必须对船舶和集装箱进行巨额投资。有关资料表明,集装箱船每立方英尺的造价约为普通货船的3.7~4倍。集装箱的投资相当大,开展集装箱运输所需的高额投资,使得船公司的总成本中固定成本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高达2/3以上。
2)集装箱运输中的港口的投资也相当大。专用集装箱泊位的码头设施包括码头岸线和前沿、货场、货运站、维修车间、控制塔、门房,以及集装箱装卸机械等,耗资巨大。
3)为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还需有相应的内际设施及内陆货运站等。为了配套建设,这就需要兴建、扩建、改造、更新现有的公路、铁路、桥梁、涵洞等,这方面的投资更是惊人。可见,没有足够的资金开展集装箱运输,实现集装箱化是困难的,必须根据国力量力而行,最后实现集装箱化。
(4)高协作。集装箱运输涉及面广、环节多、影响大,是一个复杂的运输系统工程。集装箱运输系统包括海运、陆运、空运、港口、货运站以及与集装箱运输有关的海关、商检、船舶代理公司、货运代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如果互相配合不当,就会影响整个运输系统功能的发挥,如果某一环节失误,必将影响全局,甚至导致运输生产停顿和中断。因此,集装箱运输要求搞好整个运输系统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高度协作。
(5)多式联运。由于集装箱运输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换装时,无需搬运箱内货物而只需换装集装箱,这就提高了换装作业效率,适于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联合运输。在换装转运时,海关及有关监管单位只需加封或验封转关放行,从而提高了运输效率。
此外,由于国际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是一个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及管理要求很高的行业,是一个复杂的运输系统工程,这就要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具有较高的素质,才能胜任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国际集装箱运输的优越性。
3.海运集装箱进口业务流程
海运集装箱进口业务流程步骤如下:
(1)集装箱租赁公司接到客户的全套单据后,要查清该进口货物的承运船公司以及在哪可以换到供通关用的提货单。(注:全套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
在此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应该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联系,确定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应确认二程船名。其次,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确认换单费、押箱费、换单的时间。最后,提前联系好场站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2)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是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换取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有以下几个注意点:
1)背书有两种形式,如果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TO ORDER”则由“SHIPPER”背书;如果收货人栏显示其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2)保函是由进口方出具给船舶代理的一份请求放货的书面证明。保函内容包括进口港、目的港、船名、航次、提单号、件重尺及进口方签章。
3)换单时应仔细核对提单或电放副本与提货单上的集装箱箱号及封号是否一致。
4)提货单共分五联,白色提货联、蓝色费用账单、红色费用账单、绿色交货记录、浅绿色交货记录。
5)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灌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兼管箱人发放集装箱的凭证的功能。当集装箱或机械设备在集装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借出或回收时,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制作“设备交接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两者之间设备交接的凭证。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接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出码头堆场时,码头堆场工作人员与用箱人、运箱人就“设备交接单”上的以下主要内容共同进行审核:用箱人名称和地址,出堆场时间与目的,集装箱箱号、规格、封志号以及是空箱还是重箱,有关机械设备的情况,正常还是异常等。
进码头堆场时,码头堆场的工作人员与用箱人、运箱人就“设备交接单”上的下列内容共同进行审核: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日期、具体时间及归还时的外表状况,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人的名称与地址,进堆场的目的,整箱货交箱货主的名称和地址,拟装船的船次、航线、卸箱港等。
(3)用换来的提货单(1、3)联并附上报关单据前去报关。
报关单据:提货单(1、3)联海关放行后,在白联上加盖“放行章”,发还给进口方作为提货的凭证。报关单据包括正本箱单、正本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一式两份、正本报关委托协议书、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在此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接到客户全套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其次,换单时应催促船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同时,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时,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与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4)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相关工作人员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关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在最终目的地办理。(www.daowen.com)
如需动植检,相关工作人员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5)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相关工作人员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由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口缴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检放行章”。
(6)三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7)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提货人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处理提货时,提货人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再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提箱过程中,提货人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8)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9)货物提清后,相关工作人员应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4.国际集装箱的发送和交接
(1)集装箱发放和交接的依据。集装箱的发放和交接,应依据“进口提货单”、“出口订舱单”、“场站收据”以及这些文件内列明的集装箱交付条款,实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制度》。从事集装箱业务的单位必须凭集装箱代理人签发的“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办理集装箱的提箱(发箱)、交箱(还箱)、进场(港)、出场(港)等手续。
(2)交接责任的划分。
1)船方与港方交接以船边为界。
2)港方与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公路)承运人交接以港方检查桥为界。
3)堆场、中转站与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公路)承运人交接以堆场、中转站道口为界。
4)港方、堆场中转站与内陆(铁路、水路)承运人交接以车皮、船边为界。
(3)进口重箱提箱出场的交接进口重箱提离港区、堆场、中转站时,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水路、公路、铁路)承运人应持海关放行的“进口提货单”到集装箱代理人指定的现场办理处办理集装箱发放手续。
集装箱代理人依据“进口提货单”、集装箱交付条款和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有关集装箱及其设备使用和租用的规定,向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承运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货方、内陆承运人凭“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指定地点提取重箱,并办理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凭“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将拆空后的集装箱及时交到集装箱代理人指定的地点,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
(4)出口重箱交箱(收箱)、进场的交接。出口货箱进入港区,货方、内陆承运人凭“集装箱出口装箱单”或“场站收据”、“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指定的港区交付重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指定的港区依据“出口集装箱预配清单”、“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场站收据”收取重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
(5)空箱的发放和交接。空箱提离港区、堆场、中转站时,提箱人(货方或其代理、内陆承运人)应向集装箱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集装箱代理人依据“出口订舱单”、“场站收据”或“出口集装箱预配清单”向提箱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或“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提箱人凭“出场集装箱交接单”到指定地点提取空箱,办理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凭“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指定地点交付集装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
(6)收、发箱地点应履行的手续。指定的收、发箱地点,凭集装箱代理人签发的“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受理集装箱的收、发手续。凭“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发放集装箱,并办理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手续;凭“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收取集装箱,并办理设备交接。
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的主要内容:提箱(用箱人和运箱人);发往地点;用途(出口载货、修理、进口重箱等);集装箱号、封号(铅封号、关封号);集装箱尺寸、类型;集装箱所有人;提离日期;提箱运载工具牌号;集装箱出场检查记录(完好或损坏)。
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的主要内容:送箱人;送箱日期;集装箱号、封号;集装箱尺寸、类型;集装箱所有人;用途(返还重箱;出口集装箱,此时需登记该集装箱发往的时间、地点或航次、时间);送箱运载工具牌号;集装箱进场检查记录。
集装箱交接地点应详细认真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将进出场集装箱的情况及时反馈给集装箱代理人,积极配合集装箱代理人的工作,使集装箱代理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集装箱的利用情况,及时安排集装箱的调运、修理,追缴集装箱延期使用费,追缴集装箱的损坏、灭失费用等工作。
二﹑集装箱出口操作流程概述
集装箱出口流程操作如下:
(1)订舱(即订箱)。货运代理填制“托运单”,办理订箱手续。
(2)接受托运并出具手续。船方接受订舱后在“托运单”上加填船名、航次和编号(该编号与提单号一致),同时还应在“装货单”上加盖船公司或其代理的图章以示确认,然后将有关各联退还发货人,或供货运代理办理报关、装船和换取提单之用。
(3)发送空箱。整箱货所需箱由船方运交,或由发货人领取;拼箱货所需箱由货运站领取。
(4)整箱货的装箱与交货。发货人收到空箱后,应在装箱前(不晚于24h)向海关报关,并在海关监督下装箱,装毕,由海关在箱门处施加铅封,铅封上的号码称为“封志”(seal)。然后由发货人或货运代理将重箱和“场站收据”一并送往堆场,堆场点收货箱无误后,代表船方在“场站收据”上签字并将该收据退还来人,证明收到货物,并开始承担责任。
(5)拼箱货的装箱与交货。发货人可先报关,然后将货物递交货运站;也可委托货运站办理报关,则发货人应将报关“委托书”及报关所需单证连同货物一并交货运站。货运站收货后进行拼装。这时发货人最好派人去现场监装,以防短装、漏装、错装。货运站点收货物或在拼装完毕后,代表船方在“场站收据”上签字并将该收据退交发货人,证明收到货物并开始承担责任。
(6)货物进港。发货人或货运站接到装船通知后于船舶开装前5天将重箱运进指定港区备货,通常在船舶吊装前24h截止货箱进港。
(7)换取提单。场站收据是船方收货的凭证,也是发货人换取提单的唯一凭证。
(8)货箱装船。集装箱船在码头靠泊后,便由港口理货员按照积载计划装船。
(9)寄送资料。船公司或其代理应于船舶开航前2h向船方提供提单副本、仓单、装箱单、积载图、特种集装箱清单、危险货物说明书、冷藏集装箱清单等随船资料,并于起航后(近洋24h内,远洋48h内)以电告或邮寄方式向卸货港或中转港发出卸船的必要资料。
任务分析
本任务和所学知识,任务导入的分析如下:(其中的义务与责任在本书的前几章节有涉及)
(1)解开任务之关键在于确认P远洋运输公司及S分公司有无责任。这是对运货义务的考查。在海上集装箱运输中,根据国际惯例,集装箱应该清洁、干燥、无残留物以及前批货物留下的持久性气味。P远洋运输公司的提单适用“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需在航次开始前和开始时履行应尽职责,以便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装载货物的其他部分适于并能安全地收受、承运和保管货物。作为提供集装箱的承运人,明知发货人托运的是易于腐烂的海产品,而将未能彻底清除、残留有前一航次货物污染的不适载集装箱交给发货人装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1条关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规定,对本案海产品的货损,犯有疏忽大意的过错,应该承担海产品损失的赔偿责任。对此《海商法》第47条也有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P远洋运输公司签发的提单下3个集装箱的运输条件为集装箱运输,即由S分司全权代理发货人发货、点数、装船、铅封。S分公司明知对于集装箱的检验,应是其作为发货人、代理人的职责,但是,本航行海产品装箱前,S分公司没有申请商检,认为其对装箱的集装箱的适载性有充分的把握,没有尽到认真检查集装箱体的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第2款的规定,有过失,也应承担相应的货损赔偿责任。
(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即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所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应将P远洋运输公司和S公司都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至于它们各自承担责任的大小,则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判断。
任务解答为:
(1)P远洋运输公司应保持集装箱清洁、干燥、无残留物以及前批货物留下的持久性气味;P远洋运输公司应对海产品的损失负责。
(2)S分公司作为装箱、铅封的收货人、代理人,应负有在装箱前检查箱体,保证集装箱适装的义务。S分公司未尽前述义务,主观上有过失,应承担货损责任。
案例分析
我出口公司与美商凭样成交一批高级瓷器,复验期为60天,由上海港用集装箱装运,船公司签发不清洁提单。货到国外经美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一年,买方来电称:瓷器全部出现“釉裂”,只能削价处理销售,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赔偿60%,我接电话后立即查看留存的复样,发现其釉下也有裂纹。
请分析,在这个过程中:
(1)责任方是哪一方?并分析原因。
(2)哪些措施可以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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