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售不租模式即商业地产企业在商业地产设计、开发出来后采用零散销售的方式出售地产商铺,然后利用销售回款进行滚动式开发的运营管理模式。只售不租的运营管理模式要求开发商只销售、出让产权,销售完成之后基本上就不再对商业地产本身进行干预,而仅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的统一维护管理,这是旧有商业地产开发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
在只售不租的运营管理模式中,开发商不仅可以快速回收投资,进而实现短期套现,减轻资金压力,并且无须承担后期经营的压力和风险。同时,投资商也具备完全的经营自主权。但由于产权被分割出售后,经营权迅速分散,开发商无法进行统一的招商和统一的经营管理,而经营者往往根据自己的判断“什么赚钱卖什么”来选择经营品种,导致商业业种业态组合混乱,呈现一种无序状态,从而可能导致经营不善的后果,商铺的价值也可能大大缩水。
从适用范围上说,只售不租的商业地产开发模式只能局限于商业的大宗销售或少量的社区街铺;对于大卖场散铺销售和大型商业街销售,采取只售不租模式,则往往会引起经营管理失控。商铺分割出售后,产权分散导致商业地产的后续管理中缺乏对项目的整体控制,单纯依靠分散的业主和租户自身调节,难以保证商业物业后期经营的持续稳定。
只售不租商业模式的基本优势是能够快速地回收投资资金,有利于地产开发商利用回收的资金迅速地进行下一轮的地产开发,以增加开发商的资金流动性。(www.daowen.com)
但是,这种商业模式的劣势也是非常明显的。首先,只售不租模式不利于顾客价值增值。这种短期投资方式不利于商业地产的增值,既不能给广大的经营商带来最佳的顾客价值,也不能在商业地产的运营过程中实现顾客价值的增值。其次,在这种商业模式下,商业地产企业获得的是一种短期利益,因而不利于商业物业的保值乃至升值,不利于商业地产项目的持续经营。
与住宅地产开发不同,商业地产开发成功与否不取决于其销售情况,而取决于后期经营。因此,商业地产更加关注项目开发之后的经营状况。但在只售不租模式下,商铺销售成为商业地产项目运营管理的最终目的,而忽视了商铺后期盈利能力、地产自身的商业价值及其升值等,因此不会在地产开发之前及开发之时就将今后的经营情况充分地考虑进来。因而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商铺开发格局与业主经营需求脱节、商铺销售火爆但是后期经营差的情况。由此可见,只售不租模式主要考虑了开发商的自身利益,没有从商业地产企业的顾客利益角度来考虑问题,本质上是一种抛弃了为顾客实现价值增值的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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