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回顾十二五之后的情况

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回顾十二五之后的情况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机构年度累计赔付最高额度为年度保费总额的150%。稳步发展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

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回顾十二五之后的情况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一、“十二五”以来金融推动县域经济基本情况

(一)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县域信贷投放水平不断提高

制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意见》(川办发〔2014〕 37号),认真执行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县域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灵活运用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和银行间市场,增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截至2015年6月末,全省涉农企业贷款1.29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达34.7%,同比增长11.4%;小微企业贷款余额0.6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达17.74%,同比增长15.7%。

(二)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有序推进全省农信社改革与发展。雅安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成立,并拟经银监会同意后入股6家县级联社,雅安农村商业银行统筹经营和并表管理模式属全国首创,在全国农信系统改制组建发挥了良好示范作用。指导甘孜、阿坝推进以州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甘孜州农信联社于2014年9月底正式挂牌成立,阿坝州农信联社在2014年12月底正式挂牌成立。稳步推进达州南充、巴中、自贡泸州等市城区整合组建农商行工作,其中达州已获得银监会的批复。二是稳步发展村镇银行。制定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发展指导意见,引导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川新设村镇银行,积极引导和鼓励向下延伸网点和服务。三是探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开展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工作,制定《四川省试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川府金函[2014]108号),明确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管理框架和基本要求,截至2015年6月,已有6家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进入并正式开业。

(三)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积极推动县域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支付结算“迅通工程”建设,已在全省具备通电、通讯等基础条件的农村地区实现“户户有银行卡、村村有POS、镇镇有ATM、县县有刷卡无障碍示范街”的目标。二是深入实施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建立起省、市(州)、县三级政府与金融联动的支持扶贫开发模式。三是推进实施“阳光信贷”“进村入社区”“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对涉农信贷全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管理和社会监督。四是努力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的“村村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全面覆盖。

(四)着力缓解“融资难”矛盾,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一是推进农村产权贷款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开展“三农”融资抵质押创新,督促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稳妥创新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业务,做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金融服务工作。全省涉农银行先后出台了《农村产权融资担保管理办法》《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等制度,推出了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等品种业务。同时,应收账款、林权、农产品订单等抵质押方式也在农村地区得到广泛推广,积极满足“三农”多元化金融需求。二是大力推广微贷技术,指导金融机构选择一批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主办行”制度,不断从信用评定、授信额度、业务流程等方面探索符合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方式,开通涉农贷款绿色通道促进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三是不断拓宽农业保险覆盖面。在我省已有中央财政补贴的农险产品11个、地方特色农险产品29个的基础上,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试点,农业保险品种进一步扩大。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合作,支持种养大户、个体工商户、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开展农险保单贷款业务, 目前成都、广安、雅安等地的种养大户保单贷款金额上限可达50万元、小微企业单户贷款可达300万元、城乡创业者和贫困户贷款金额可达10万元。四是推动我省小额扶贫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印发《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建立贷款损失补偿原则。扶贫小额贷款损失风险实行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共担的原则。保险机构年度累计赔付最高额度为年度保费总额的150%。

(五)加大银担合作力度,完善县域金融担保体系

一是推动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意见》,明确要求整合完善现有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业务补助、费用补助等多种手段,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更好地服务县域“三农”经济。明确要求动产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要完善融资性担保业务涉及的反担保物抵质押登记管理办法,比照金融机构同等条件及程序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办理相关抵质押登记。二是积极推动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 目前,财政厅按照省政府要求已拟定了省级再担保机构组建方案,可望在年内完成组建工作。按照其职能和定位,再担保机构将在推动深化县域银担合作、探索风险分担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工作未来发展思路(www.daowen.com)

下一步,四川省将进一步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和金融服务创新,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一)分类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

在稳定县域法人地位、维护体系完整、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县级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有序推进市(州)政府所在地符合条件的城区机构整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稳步发展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鼓励各涉农金融机构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切实做到不脱农、多惠农。

(二)探索建立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县域经济融资增长,充分调动商业银行支持县域经济融资需求的内在积极性,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开展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对接暨培训活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与项目融资按照“储备一批、推荐一批、授信一批”的格局发展,努力缓解县域经济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

(三)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业务创新和水平提升

积极争取和推动人总行等国家部委在成都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抵押融资、农房抵押担保融资等创新试点,为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进一步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完善监管措施和手段,促进资金合作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与资金互助的有机结合,探索符合县域和“三农”发展特点的合作金融新模式。

(四)稳步培育发展农村多层次资本市场

推动农村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鼓励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和期货公司开展合作,探索实现“全方位、一站式”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探索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农业大户参与期货交易,对冲农产品价格风险。

(五)积极拓展涉农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鼓励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参保,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特色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重点发展生猪等我省骨干产业的农业保险。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涉农保险产品,稳步提高农业保险金额,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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