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多点多极支撑战略下的县域经济持续增长(文件摘要)

多点多极支撑战略下的县域经济持续增长(文件摘要)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县域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商综〔2014〕 10号为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夯实商务发展跨越的底部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现就加快县域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组织县域规模化特色农产品龙头企业参与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规范流通市场秩序,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打击侵权假冒,改善县域消费环境。

多点多极支撑战略下的县域经济持续增长(文件摘要)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加快县域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川商综〔2014〕 10号

(2014年9月12日)

为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夯实商务发展跨越的底部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现就加快县域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商务惠民、商务强县为目标,以创新县域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为动力,着力搞活县域流通促进消费,着力扩大开放促进县域外经贸发展,着力示范引领推进县域服务业加快发展,全面开创县域传统商务向现代商务转型升级的新格局,为四川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西部现代服务业强省奠定坚实的底部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力争全省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初步形成,现代流通示范县和商贸重镇建设带动效应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年进出口额上1亿美元和上10亿美元台阶的外贸大县,逐步构建县域开放型经济新体系;县域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与GDP基本持平,占县域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0%以上。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平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山区和民族地区不同县域的区位条件、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立足比较优势,推动特色发展;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重点支持一批百万人口大县和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加快发展,形成较强的示范带动辐射效应;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破除制约县域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在更大范围内集聚发展要素和活力,深入推进“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深化贸易投资与产业互动,更好地发挥商务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二、大力发展县域商贸流通业

(四)完善城乡流通体系

围绕实施“两化”互动战略,改善提升县城及中心集镇重要流通设施,增强流通综合服务功能。到2017年建成30个现代流通示范县、80个商贸重镇、100条特色商业街,积极打造商业综合体和县城商圈。引导连锁经营企业跨县域开设连锁门店,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县域商品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支持高原藏区、大小凉山、秦巴山区、乌蒙山区进一步完善流通网络体系。

(五)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

搭建特色农产品跨区域流通平台,深入实施鲜活农产品“四进”工程,支持集配中心、冷链物流体系和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骨干企业与县域特色种养基地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城乡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等零售终端公益性建设试点。组织县域规模化特色农产品龙头企业参与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六)积极培育消费热点

积极引导大中型商场、限上商贸流通企业持续开展商品优惠、让利打折等促销活动,培育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定期定点举办的县级展会促销活动,对规模大、效果好的促销活动纳入“惠民购物全川行动”予以支持。引导县域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创新,培育信息、健康养老、“夜经济”等新兴热点消费。支持地方餐饮大众化、特色化发展,推动餐饮与旅游、文化、商贸深度融合。加强市场监测调控,提高应急保供能力。规范流通市场秩序,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打击侵权假冒,改善县域消费环境

(七)推进茧丝绸基地建设

优化全省茧丝绸产业发展布局,加快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突出重点蚕桑县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川东北地区、攀西地区、川南地区高效现代蚕茧生产基地建设。强化主体培育,推动科技创新,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全产业链整合能力的茧丝绸龙头企业。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机遇,利用“蜀锦蜀绣”两大名片效应,支持四川茧丝绸“走出去”,推动茧丝绸大省向茧丝绸强省转变。

三、积极发展县域外经贸

(八)加快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开展分行业、分地区“中小企业走出去”大培训,建设一批重点针对县域民营企业的外贸综合服务公司。组织优势工业出口企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文化等服务贸易企业参与“万企出国门”活动,鼓励企业新建或使用其他企业境外营销网点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对县域外向型特色产业的培育力度,强化“一县一品”“一镇一品”打造,引导企业技改研发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建设外向型产业园区。

(九)推进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承接

组织知名跨国公司“园区行”“片区行”活动,加强与境外商协会、经贸机构对接交流,促进商贸、物流、制造业等领域外资向县域拓展。以项目信息为纽带,探索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的项目流转和利益分享机制,推动外资项目从中心城市向县域流转。结合各县域的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大力承接国际和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重点在促进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制药、特色化工、轻纺鞋类等加工贸易项目及产业链配套项目上取得新进展。

(十)加强对外经济合作

积极推进“走出去”战略与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总体战略的联动实施,发挥我省龙头外经企业的引领作用,以强带新引导有优势、有特色、有实力的县域企业到国外投资设厂,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打造一支具有一定国际化水平的县域“走出去”队伍。发挥县域人力资源优势,继续做强外派劳务经济,着力推进外派劳务重点县与外经企业的合作,帮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走向国际劳务市场。

四、加快发展县域服务业

(十一)推进服务业改革试点

抓好现有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新增5个县级试点,加快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服务业改革发展经验。推进服务业市场化进程,组织清理服务业准入政策,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促进县域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形成多元化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格局。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县域制造业企业开展主辅分离改革试点,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的市场化水平。

(十二)改造提升城镇服务业

支持20个人口大县中心城区服务业转型示范升级,推进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企业“退二进三”,合理规划建设新型商业街区、城市商业综合体。主动适应城镇化特别是新村集居区建设需要,大力发展家政、维修等基本生活服务业以及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加快培育“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建设服务业功能区,打造一批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示范县。

(十三)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

以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农村服务业水平。加快发展农村金融、农技推广、农资物流,支持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公益性服务业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消费品和药品销售网络,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因地制宜发展园艺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服务业。

(十四)突出发展县域电子商务

大力实施“全民触网”“全企入网”和“电子商务进万村”三大工程,全面构建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加快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建立农副土特产品网上营销体系,推进鲜活农产品网购网销。依托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乡镇商贸中心和农家店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市场,试行在城郊和主要行政村建设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点。继续开展电子商务“三示范”工作,认定一批省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示范县。

五、支持措施

(十五)进一步扩大县级商务领域经济管理权限

按照商务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主动推进商务领域简政放权,进一步研究和推动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管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商贸流通特殊行业监管、服务业准入等审批事项向扩权试点县和其他县(市区)下放问题。遵照省政府已经确定的对扩权试点县经济管理权限,逐步推行商务厅对扩权县商务计划目标的直接下达、项目的直接申报和统计的直接监测。

(十六)加大对县域商务的政策扶持

认真落实“财力下移”原则要求,逐步扩大对县域商务资金和项目安排规模,适当提高人口大县在发展商贸流通和服务业、扩大消费、促进开放型经济中的政策支持力度。开展对中央和省上已经出台的商务支持政策在县域落实情况的督查,推动商务领域财政、税收融资、土地及水电气要素保障等系列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

(十七)推进“人才强商”工程落地

主动适应县域大开放、大产业、大流通的现代商务发展格局需要,树立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商务“大人才”观,以“育、促、引、聚”为路径,以打造政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实用技能型人才为重点,全面加强县域商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市县分层次开展开放型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大培训,继续开展县域商务局长的培训,力争3年内轮训一遍。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商务厅将县域商务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定期召开县域商务发展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不断优化县域商务发展环境。

(十九)强化规划引领

商务厅将支持县域商务发展纳入“十三五”全省商务发展总体规划,并置于“十三五”全省服务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利用编制“十三五”规划之机,从整体上谋划县域商务发展,并加强对县城和建制镇商业网点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编制“十三五”服务业发展等重点专项规划。

(二十)建立绩效评价体系

支持市(州)、县(市、区)建立和完善县域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力争在2016年初步建成扩权试点县商务主要发展指标统计体系。按照科学导向、客观评价、务实可行、强化激励的原则,加快构建县域商务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在过渡期内,以“县域商务工作创新奖”为载体,鼓励各地创先争优、走特色发展之路。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15〕 49号

2015年5月22日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我省农村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逐步完善、交易规模加速增长,但总体上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为实施我省“互联网+农村”“互联网+农产品”,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撑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重点,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市、区)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为抓手,整合邮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商贸流通和电商、生产、物流快递等企业资源,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推动作用,加快电子商务在全省农村的推广应用,探索和建立与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新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农民致富增收。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农村电子商务综合应用取得重大突破,探索出与四川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形成全省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浓厚氛围。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 000亿元,“卖得出、买得到、带得动、得实惠”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更加完善。

——信息渠道畅通。建成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覆盖全省县域达100%,覆盖乡镇超过70%。建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官为主的农村信息员队伍200个。到2017年,平台入驻知名电商企业超过30家,聚集农村网商超过8 000户。

——应用能力提升。农村市场流通体系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60%以上的农村商贸网点完成信息化改造,邮政便民网络覆盖100%的行政村、60%的自然村。

——应用领域扩大。电子商务深度融入农村双向流通体系,并向全农业产业链扩张,带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现代农业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www.daowen.com)

——支撑体系完善。建成50%的县域涉农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培训农村居民电子商务应用6万人。以农村供销网点、邮政便民所等为主体的农村终端配送体系覆盖80%的行政村、60%的自然村。农村电子支付体系基本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省级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

建立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知名电商企业、涉农电商服务企业加入平台,整合全省农副产品及地域特色旅游资源,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实现购销信息双向畅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

以农产品专业市场为依托,积极开展信息化、电商化改造提升,实现农产品线下展示、线上交易、产销对接等功能,引导农户开展订单生产,发展原产地和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直销、直供、分销、预售等新型农村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乡镇商贸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传统农村商贸网点实施信息化提升,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子商务。

(三)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

积极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配送企业、龙头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着力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网点。以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建设为抓手,带动农村“全企入网”“全民触网”。鼓励农村青年和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创业,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

(四)完善涉农电商服务体系

鼓励专业电子商务企业深入农村市场,联合本地企业,提供涉农电子商务的方案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物流快递、代理运营等配套服务。借鉴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市、区)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经验,建立“县域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鼓励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园,为农村网商、农村创业青年提供电子商务专业服务。鼓励邮政快递、乡村商贸和供销网点拓展自提、配送、电子支付、代购代销、小额取现等服务功能。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具,推动农村电子支付的普及应用,创新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模式。鼓励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学会、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加强合作,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运营与技术咨询等服务。

(五)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政府引领、市场主体作用,加快推进“宽带乡村”、 3G/4G移动通信广播电视等农村信息化设施建设,降低“互联网+”使用成本,为农村推广应用“互联网+农特产品”“互联网+生产资料”“互联网+生活方式”等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打造放心安全的四川农特产品品牌。

(六)提升农业产业链价值

创新改造和提升农产品研发、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资配送等农业产业链重要环节信息化水平,提升产业链价值。以区域特色资源为依托,显著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深度挖掘川货品牌内涵,大力培育互联网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进“采摘农业”“农业观光旅游”“都市近郊生态旅游”等多种形式的现代农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电子商务业发展推进小组统筹推进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小组办公室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组织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企业深入扎实推进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

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体系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的扶持。

(三)健全投融资机制

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子商务相关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加大对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的授信及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企业对农村居民网络购物给予消费信用贷款利率适当优惠。

(四)营造创业环境

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打造规范安全的创业环境。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支持力度,对于入驻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网商实行租金及宽带使用费减免优惠。加大对青年农民及电子商务创业者的培训及宣传,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带动广大农民积极投身农村电子商务创业。

四川省商务厅

支持四川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发展的意见

川商建〔2015〕 6号

(2015年3月12日)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 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 2013 〕 7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支持全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发展的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支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发展的意义

新型农村流通主体指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流通科技从事农村商品流通以及为生产生活服务的经营者,包括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企业、电商企业、供销合作社、邮政企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含市场开办企业,下同)及各类经纪人、个体经营者。新型农村流通主体是带动农村市场转型发展的领跑者,是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生力军。支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加快发展,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对于进一步活跃繁荣农村市场、扩大农村居民消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对于统筹城乡流通产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适应我省深化农村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为总体取向,以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行业为重点,以流通企业信息化改造建设为突破口,加速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方式下基层、进农村,着力培育发展新型农村流通主体,有效发挥服务“三农”功能,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自我创新、转型发展的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引导支持,提升公共服务,营造培育新型农村流通主体的良好环境。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将培育新型农村流通主体纳入深化农村改革统筹规划,同布置、同推进;突出惠及民生,在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的重点行业和环节,培育发展一批新型流通骨干和典型,示范、带动行业改造升级、创新发展。

整合资源,广泛参与。坚持新组建与改造升级相结合、本土培育与招商引进相结合,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商贸流通资源,推进改造升级,鼓励区域内外致力于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的各类投资者广泛参与。

内外结合,扩大开放。坚持内贸与外贸结合,积极培育外向型农村流通主体,进一步推动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拓展国际市场,支持有实力的新型农村流通主体“走出去”。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现代流通信息技术在全省农村得到广泛应用,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等成为主要流通方式,连锁化率达到22%左右,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5%左右。在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等重点行业,培育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网络覆盖面广、市场竞争力强、诚信惠农特色鲜明的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深入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发挥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构建农资保供稳价经营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支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信息化改造和建设

将农村流通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培育新型农村流通主体的切入点和首要任务。鼓励支持农村流通领域各类经营主体(含建有农产品集配中心的农民合作社)按照《四川省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改造提升工程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信息化建设或改造,并与上下游供应链、流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联网对接,为提升自身科学管理水平、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奠定坚实基础。

(二)支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发展连锁经营

鼓励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餐饮、维修等服务企业,结合农村居住新区、少数民族定居点建设,采取直营、特许加盟等方式,合理布局开设连锁经营网点、维修服务网点、庄稼医院,进一步提高连锁经营在县域及行业的覆盖面,方便农村社区生产、生活。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合作社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开办农产品连锁超市、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支持有条件的市场开办主体发展连锁化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

(三)支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完善物流配送

鼓励商贸、供销、邮政、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协同发展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等物流配送体系,完善从县城到乡镇、从乡镇到村的仓储配送功能,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流通主体增强从乡镇到村的末级配送能力。鼓励农产品经营主体配套完善仓储、配送设施设备,重点支持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改造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基地农产品集配中心,增强对农产品保鲜、时差调剂、规模化吞吐的能力。

(四)支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发展电子商务

全省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支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农村流通体制机制。按照《四川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推进7个示范县先行先试。按照《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建设,促进农村流通网点向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成为网购提货终端和网销服务点;鼓励农产品流通主体依托第三方或自主开发电商交易平台,发展农副土特产品电子商务,具备冷链配送等保鲜技术条件的企业、市场拓展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

(五)支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执行流通标准

以农产品流通行业为重点,鼓励流通企业、农民合作社执行国家蔬果流通标准,农产品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设立标准化农产品交易专区,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和流通品牌化。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市场按照《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开展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六)支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扩大开放合作

进一步提高农村流通领域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村传统流通产业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内外贸一体化,鼓励优势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开展内外贸交易,培育具有对外贸易功能的商品交易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农村流通主体“走出去”,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在境外设立中国商品交易和物流集散中心,建立国际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商务、农业、财政、税务、工商、金融、供销、邮政、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专项小组统筹领导下,将培育发展新型农村流通主体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要针对流通主体的不同行业特点,研究落实具体的扶持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和环境改善。省级部门加强行业指导,强化市县政府主推责任,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促进机制。加强总结交流,表彰一批成效显著的先进县、部门和个人。

(二)强化规划引导

市(州)、扩权县要切实制定培育发展新型农村流通主体的近期和中长期计划,在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资等重点行业培育发展一批骨干新型流通主体。要将新型流通主体承担的现代流通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商业网点规划,以及纳入现代流通示范县、商贸镇建设的重点项目库,并加强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三)优化发展环境

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健全新型农村流通主体服务体系,为其提供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和管理咨询等服务。支持农村流通主体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增强其转型发展的内生力量。加快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效率。大力规范农村市场秩序,突出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和整治,进一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农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乡镇农民消费维权组织、建立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利用、查询、披露等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落实扶持政策

近几年,国家和省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流通产业和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政策文件。各级各地要深刻认识新型流通主体进入农村发展所付出的成本远高于城镇的客观现实,充分把握建设农村现代流通设施的公益性特点,将新型农村流通主体作为政策扶持重点,把支持的着力点放在梳理政策、细化措施和倾斜扶持上;要进一步整合有关部门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加强要素保障,支持新型农村流通主体又快又好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