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统筹就业支持,狠抓县域民生工程和经济发展

统筹就业支持,狠抓县域民生工程和经济发展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能职责,将“十二五”期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二是狠抓民生工程统筹就业。“十二五”期间,四川省政府每年都将“就业促进”纳入民生工程,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工作。

统筹就业支持,狠抓县域民生工程和经济发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结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职能职责,将“十二五”期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坚持就业优先,着力构建适应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大就业”格局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就业。按照四川省政府立法计划安排,省人社厅组织力量完成了《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分析论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起草并如期向省政府法制办正式报送了《条例》草案稿,将维护公平就业、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区域就业、鼓励创业、支持灵活就业等纳入《条例》草案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地方立法,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和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提供法律保障。同时,省人社厅于2014年修订下发了《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4〕 30号),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一并纳入了就业失业登记范围,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援助以及相应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我厅制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四川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四川省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范》已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即将颁布实施,我省基本建立起了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就业、创业、失业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狠抓民生工程统筹就业。“十二五”期间,四川省政府每年都将“就业促进”纳入民生工程,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工作。省人社厅年初即研究确定并提请省政府分解下达了“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会同四川省财政厅及早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分配下拨各市(州)及扩权县,定期通报各地“就业促进”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并结合就业统计、失业动态监测结果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对全省就业形势、面临的困难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工作专项调查、督察,确保“就业促进”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同时,狠抓农民工就业促增收工作,“十二五”期间,全省每年输出农村劳动力都在2300万人以上,2014年底,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达到2 472.2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 313.1万人,省外输出1 154.6万人,外派劳务4.5万人。全省劳务收入实现3 252.4亿元;全省农民工人均劳务收入13 071元。完成劳务品牌培训4.35万人。

三是狠抓产业对接拉动就业。坚持以就业促进为优先目标、以产城融合发展为重要抓手,不断增强县域吸纳就业能力,扩充县域就业容量,实现县域内新增城镇人口充分就业。通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注重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传统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创造更多的适合县域内新增城镇人口和农民工特点的就业岗位;围绕大型、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劳务企业的发展,组织成建制的劳务输出,拓展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渠道;针对服务业进入门槛低、就业容量大的实际,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同步发展,充分发挥其“最大就业容纳器”功能。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达到397.27万人,登记失业率均控制在4.5%以内。

四是狠抓自主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落实鼓励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主动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一方面,我厅在做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并上报省政府审定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 〕26号),进一步加大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城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及时制定下发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4〕 20号),并于2014年6月底前将2.5亿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全部下拨到各市(州)及扩权县,建立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月报告和调查督导制度,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 47号)文件,按照省领导的指示要求,牵头深入调研、仔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及时召开专家研讨会和听证会的基础上,代省政府草拟并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 73号),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五是抓技能培训推动就业。为进一步提升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水平,增强其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省人社厅2014年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至2020年间,组织全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围绕县城重点产业、工业园区、新兴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和市场需求,展开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县域内新增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能力。紧随其后,省人社厅又向各市(州)分解下达了年度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培训任务,计划每年组织80万左右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全力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的组织实施,组织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接受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组织企业技能岗位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接受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接受创业培训。注重培训质量的提高,及时指导市(州)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补贴标准,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强化各类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促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实现更加稳定和更高质量就业。

六是抓公共服务促进就业。省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川办函〔2014〕 56号文件精神,加强县域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县域内新增城镇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率和水平。首先是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其次,加大了对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扶持力度,安排部分就业专项资金,对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所需经费给予补助。 目前,四川省已基本建成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基本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统筹城乡就业、公平就业、“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新一轮就业创业促进政策,为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创业、平等享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扎实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以此促进我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力资源工作,积极助推县域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

一是加大劳务开发工作力度。全省按照产业化思路抓劳务开发,着力发展壮大劳务经济,推进劳务产业由数量型向量质并重转变,深入实施“千万农民工培训工程”;健全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劳务开发培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支持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和民营企业开展劳务培训。同时,大力开拓劳务市场,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实施劳务品牌战略,提高农民工的竞争力;强化维权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积极促进川籍农民工省内转移就业规模不断增加,进一步有效扩充县级城市人口总量,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据统计,2011~2015年6月,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每年均在2 300万人以上,呈逐年递增状态,2014年末增长至2472.13万人。其中,2011年以前均是省内转移输出规模低于省外转移输出规模,从2012年开始,省内转移输出规模高于省外转移输出规模,首次出现逆转趋势。外派劳务规模从2014年缩减明显。而在转移增幅指标中,省外转移输出增幅从2013年开始逐渐呈缓慢回落趋势;省内转移输出增幅除2013年以外,其余均呈逐年递增状态。截至2015年6月30日, “十二五”期间全省实现劳务收入12 298.39亿元;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逐年增长明显,2014年底,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已达到5 513元。

二是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求,积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转变为二三产业工人、转变为城镇市民。大力提升中小城市特别是县级城市的城镇化水平,推动被征地农民和失地农民加快转变为城镇市民,着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支撑。首先是明确工作责任,我省每年都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内容作为省农劳领导小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其次是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在户籍制度改革、子女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农民工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良好舆论氛围。再次注重政策引领,切实抓好农业转移人口在主动融入城市,实现从农民到市民转变过程中的就业创业。近两年连续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 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 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 73号)文件,都旨在为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加快城镇化发展创造条件。(www.daowen.com)

三是着力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工作。一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专家下基层行动工程,组织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旅游、规划地质等领域专家,赴全省各市州开展专题讲座、现场答疑和技术指导等智力援助工程,着力解决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藏区双百人才培养工程、藏区千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等,着力培养一批当地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在培育四川“7+3”产业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上,持续实施“塔尖”产业人才聚集工程,形成综合实力强、国内领先的产业人才集群,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另一方面深入贯彻《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切实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四是认真抓好公务员培训与监督管理工作。“十二五”期间,我们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以县域经济发展最急需、最紧缺的培训需求为导向,以推动基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为目标,深入实施了基层公务员系列培训。首先,着力抓好主体培训。指导四川行政学院举办市厅级公务员专题研讨班、县(市、区)长专题研讨班、省政府部门处(科)级任职培训班、乡镇长进修班等主体培训。其次,创新启动“送教上门”。以送培训师资、送培训内容、送培训方法、送培训经费的“送教上门”方式,先后为甘孜、阿坝、巴中、雅安、德阳、达州、攀枝花、宜宾南充眉山乐山凉山等地举办20余期培训班,培训上万余人次。第三,大力开展专题培训。以推进我省“三大发展战略”为重点,分别与绵阳、内江、省民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等地区和部门实施了6期“千人大调训”项目,培训学员2000余人;分别与成都、广元、广安、凉山、省安监局、住建厅等地区和部门举办了6期基层公务员示范培训班,培训学员500余人。通过培训,有力提升了我省基层公务员发展县域经济的能力素质,为我省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坚持城乡统筹,着力完善适应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大社保”体系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平性。坚持把解决社保制度“碎片化”问题放在首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更切合全省实际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新增县城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按县城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县城基本医疗保险,将属于劳动年龄内的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与县城人口缴费标准相同、享受待遇相同。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方面,2013年,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打破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就业形态和户籍限制,为进城落户农民等广大非城镇户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供了制度保障。文件下发以来,我们通过对外加大宣传力度,对内提升经办服务效率等方式强力推进了该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我们认真遵照省政府年度重点民生事项安排,及时下发《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号),从2014年1月1日起,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达到每人每月60元;将缴费补贴由过去最低30元、最高70元提高到了最低40元、最高160元,并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地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政策温暖送到参保群众手中。同时,报经省政府批准,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 23号),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科学整合。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增设缴费档次与政府补贴标准、建立完善长缴多得激励机制、扩大对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的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政策制度的吸引力。在医疗保险方面,我们重点抓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工作。2013年,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我省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在乐山市等8个市州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成功的基础上,起草并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22号)文件,在全省21个市州全面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努力使受益人数面积增加,明显减轻了全省重大疾病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按照归口管理、整合资源、政策并轨“三步走”的步骤推进城乡医保整合工作,将新农合整合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全省已有成都、乐山、甘孜、巴中、遂宁泸州6个市(州)和南充顺庆区、 自贡大安区、广元苍溪县、雅安雨城区4个区(县)的1793万新农合参保人数归口当地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现阶段,加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64.8万人,我省由人社部门直接管理的参保人数已达到四川总人口数的50%,基本实现了统一管理、统一经办、统一目录、统一信息,从而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公平享有。失业保险方面,我们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进一步做好了参保扩面工作;大力推进统一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制度落实,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内部刊物等媒介,广泛宣传政策;通过加强对失业保险统计报表、各地书面报告的分析研究,督促指导各地将农民工失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目前我省各统筹地区已全部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保并平等享受待遇的失业保险制度。

二是突出统筹衔接,进一步适应流动性。省人社厅为适应农村人口向县城流动的需要,认真研究制定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努力完善地区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一方面,为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 17号)文件精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贯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4]28号),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制度内异地转移接续无障碍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构建起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衔接桥梁,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政策。另一方面,在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中,省人社厅于2010年会同卫生厅、财政厅制定并下发了《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在原就业地同险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3个月内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原则上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建立个人账户的流动就业人员,其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2014年,为进一步畅通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渠道,省人社厅会同财政厅出台了《关于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可以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另外,参加新农合人员按规定转入县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再次,省人社厅还加快推进了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大力推广“电子社保”,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转移接续服务。

三是突出经办服务,进一步保证可持续性。首先是以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推动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其次是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质量,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提高社保基金监管水平,确保社保基金的完整、安全。第三是统一经办规程,于2014年出台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 193号),在全省范围内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4项经办管理业务进行了统一规范;对省、市、县、乡、村各级经办机构的职能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要求各地按照经办服务方便快捷、管理运行顺畅高效、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及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协调、顺畅的经办工作机制。第四是实现业务财务信息共享。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政策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将网络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实现省、市、县、乡镇实时联网,统一经办。在此项工作中,我省立足于自主研发的业务财务一体化信息系统,加快对全省各地财务账套进行合并,并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了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个系统经办、一套账目管理。最后是积极争取工作补助经费。为保障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对全省财政困难县(市、区),一次性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经费1 380万元,用于基础管理、数据清理、档案整理等方面的支出,有力地支持了基层经办工作。

四、坚持强基固本,着力打造适应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大服务”平台

一是切实加强机构建设。抢抓灾后恢复重建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大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努力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协调统一、布局合理、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了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业务软件,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调查信息、采集数据,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推动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功能的全面扩展。逐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并与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大了社会保障卡发行力度,努力实现参保缴费、账户查询、关系转接、待遇领取“一卡通”。组织开展了我省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工作,基本掌握了我省已转移就业的2293.1万名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去向、技能培训等基本情况,同时同步完成了1 071.1万在家务农的农村劳动力实名制信息登记入库工作,为更加科学有序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成了四川公共招聘网站群并投入试运行,实现招聘求职信息“一点登录,全省查询”,上线试运行以来,浏览人数达到160万人次,共有2.5万个用人单位发布22万余条招聘信息,29万求职者发布求职信息。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合理配备、择优选用工作人员,优化服务结构。加强行政和经办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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