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助力县域发展: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统筹

助力县域发展: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统筹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推动农村信用社成功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县,省级财政根据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规模分档测算给予一次性财力补助。二是支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四是促进市县政策性担保机构发展。

助力县域发展: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统筹

四川省财政厅

一、2015年县域经济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关于深化农村改革

1.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根据各县(市、区)确权颁证工作进度,2015年,下达中央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4.14亿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印制纳入省级预算予以保障。

2.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

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和现代农业倾斜,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同时,在现行税政政策管理权限内,最大限度实施税收优惠,在国家规定幅度内按高限实施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政策,降低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支持创业就业

3.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创新

一是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对推动农村信用社成功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县,省级财政根据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规模分档测算给予一次性财力补助。二是支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省级财政对取得银监部门开业批复新增设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其注册资本金规模分档测算给予一次性补助,用于增加资本公积金,支持其发展壮大。三是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出台加快建立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成立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四是促进市县政策性担保机构发展。鼓励市、县政府出资设立由政府出资控股参股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增加注资。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新增出资额的20%给予财力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用于组建或做强政府主导的农业担保机构。同时,引导担保机构对“三农”提供融资担保,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省级财政按农业担保业务年度担保平均余额增量的0.5%予以补贴。

4.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

积极配合省委农工委等部门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由试点地区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贷款损失给予70%风险分担,省级财政对试点地区分担部分给予35%补助,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贷款。

5.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

安排补助资金543万元,支持自贡市沿滩区立丰花椒专业合作社等13家试点互助社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 自愿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农业生产经营与资金互助有机结合的新路径。

6.开展PPP模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选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项目为载体,在西充县、蒲江县、大安区等地启动了PPP模式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加快探索政府、社会共同投入农业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新机制。

(二)关于深入推进统筹城乡改革

1.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坚持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带动农民发展产业基地、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整合资源,聚集资金,集中投入。一方面,加大直接支持力度,下达资金2.4亿元,支持家庭农(牧、林)场建设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另一方面,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主体待遇,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作为申报实施主体参与扶贫、水土保持、产业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建设。

2.促进教师流动制度化

一是继续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下达省级补助资金2.93亿元,下达中央综合奖补资金2.08亿元,受益教师达11万名。二是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4亿元,支持针对农村教师为主的“国培计划”和省级教师培训,大力提升农村教师综合素质。三是下达省级补助资金4亿元,支持我省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建设1万套教师周转房,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教师生活条件。四是将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每年2.7万元提高至3.1万元。五是省财政投入资金5500万元,继续做好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2015年定向免费师范生在校人数达到6 000人。六是下达中央三区人才支持计划补助资金2 480万元,继续支持三区人才教师计划,支持选派优秀教师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农村义教学校支教。七是积极配合省教育厅研究制定《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并按照相关要求,对教师交流轮岗和乡村教师给予政策支持。

3.支持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达到75元(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省财政共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11.75亿元,确保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参保缴费补贴的及时足额兑现。二是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15年1月1日起,对我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继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一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三)关于优化提升“两扩两强”改革

2015年,进一步简政放权,配合省发改委出台进一步向扩权试点县(市)下放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目录。增强扩权试点县承接管理的能力。组织开展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长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扩权县财政干部素质,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

继续实施“百镇建设行动”,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市(县)两级配套资金42亿元,启动第三批试点镇建设。截至10月底,300个试点镇完成建设投资116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6.6%,带动全省小城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95.5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8.8%; 300个镇就地就近吸纳转移农业人口24.3万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1.6%,带动全省小城镇吸纳人口38.4万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6.8%。

(四)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在深入调研、梳理政策和测算成本的基础上,草拟了《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专项改革方案》,并报省领导审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财政部和其他省份尚未出台该项政策。同时,省财政在计算201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民生保障支出需求时,参照财政部办法,对户籍人口小于常住人口的地区,按照其流入人口的一定比例计算增支需求,加大公共保障支持力度;对户籍人口大于常住人口的地区,根据财政支出变化情况和户籍人口计算支出需求,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五)关于进一步提升县级财力保障水平

在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效的基础上,将基本保障进一步向乡镇拓展,财力进一步向乡镇下移。2015年在全省4 648个乡镇和街道办全面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全面保障乡镇、村级人员和运转经费的基础上,将乡村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环境卫生整治等8项公共服务支出纳入保障范围,优先保障乡镇支出需求和资金拨付,2015年安排下达激励奖补资金9.5亿元,着力解决乡镇财力较为薄弱、基层公共服务落实难等问题。

(六)关于农田水利建设方面

1.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中心点,持续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2015年,省农发办安排财政资金15.6亿元(占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投资的98%)用于建高标准农田115万亩(超过年初省政府下达的105万亩任务),比上年增加财政投资3.6亿元,在亩均财政投资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建设规模较上年增加10万亩。 目前项目计划已全面下达,中央、省级财政投资已全部到位,70%以上的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程序。

2.继续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筹集资金28.4亿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央抗旱规划实施、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节水型重点县等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用水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围绕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筹集资金22.2亿元,用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十二五”规划任务如期完成。在此基础上,筹措资金12.61亿元,用于解决我省藏区规划外新增86.9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3.支持大中型水库建设

全年下达中央水利工程建设资金32亿元、省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19亿元,有效推动了我省小井沟水库、武引二期灌区、白岩滩水库、二郎庙水库等67处大中型工程建设;大大加快了蓬溪船山灌区、向阳桥水库等大中型工程前期工作。

(七)关于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1.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筹集资金13亿元,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等项目,促进产业提质升级。筹集资金1.15亿元,加强农(林、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2.支持粮食生产能力提升

筹集资金4亿元,用于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连片打造一批不同区域代表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下达资金1.12亿元,实施粮油高产创建,成片连线打造粮食作物高产示范带。筹集资金4 000万元,支持农作物制种育种基地建设,提升粮食供种保障能力。筹集资金1亿元,用于机电灌溉及太阳能提灌站建设,加快构建“蓄、引、提”相结合的农业生产用水保障体系。筹集资金9.3亿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农机装备升级换代、结构优化,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3.支持牛羊富民工程

筹集资金1亿元,支持牛、羊标准化养殖圈舍建设以及品种改良。筹集资金8 000万元,实施基础母牛扩群,将2015年肉牛基础母牛存栏3万头以上的25个养殖大县纳入实施范围,逐步解决基础母牛存栏持续下降、架子牛供给不足等问题。

4.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

采取直接补助的形式,安排财政资金4.15亿元用于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其中:安排财政资金13 288万元,扶持蔬菜项目53个;安排财政资金10 284万元,扶持生猪项目48个;安排财政资金7 390万元,扶持水果项目42个;安排财政资金7 389万元,扶持茶叶项目24个;安排财政资金3 156万元,扶持牛羊项目24个。另一方面,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安排财政资金6800万元扶持龙头企业围绕区域优势特色做大做强。

(八)关于大力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1.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目标,下达省级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专项资金5.85亿元,采取“基准额度+绩效奖补”的方式,支持60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下达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2.38亿元,用于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下达彝家新寨建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39亿元,深入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下达藏区新居建设资金2.63亿元,支持藏区纳入规划的13 155户困难农户新居建设。下达摩梭家园建设暨摩梭文化保护资金1亿元,支持摩梭家园建设、村内基础设施、民族风貌打造和对母系大家庭传承保护补助,促进摩梭社会和谐发展。此外,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巴山新居建设和乌蒙新村试点,推进秦巴、乌蒙连片特困地区发展。(www.daowen.com)

2.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为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着力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2015年省级财政安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金5亿元,重点支持重点镇基础设施、农村垃圾处理、建制镇污水管网及设施等重点项目,专项资金集中使用力度进一步加大,有效推动了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展开。

3.全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

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将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向村级延伸。2015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22.1亿元(省级财政13.3亿元,市、县财政8.8亿元),全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实现全省行政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全覆盖,成为全国首批全面建立机制的三个省份之一,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为全国最多。通过建立机制,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九)关于切实抓好“百姓安居工程建设行动”

1.加快改造危旧房棚户区

2015年全省计划改造危旧房棚户区30万户(货币化安置9.6万户),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续建70万套。截至10月底,全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31.9万套,完成目标任务的91%,其中: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开工27.3万户,完成目标任务的91%;保障性住房开工4.6万套,完成目标任务的92%。基本建成26.6万套,占任务数的137%,竣工18.6万套,占任务数的119%,向农民工定向供应公共租赁住房8 525套,完成目标任务的84.6%。

2.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2015年省级共安排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9.05万户,省级财政共下达资金24.21亿元(不含彝家新寨和藏区新居),其中:中央22.21亿元,省级2亿元。截至11月30日,省政府年初确定的1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不含彝家新寨和藏区新居),其余建设任务已全部开工,竣工率达70.6%。

(十)关于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促进政策

一是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下达就业专项中央和省补助资金24.55亿元,用于支持落实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就业援助与就业促进政策,推动了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等计划的实施,促进和稳定了城镇困难人员就业,扶持了一批就业重点人员就业,确保了全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二是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2015年民生工程安排部署,将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和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统一整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资金,下达2015年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资金3亿元,在新形势下为更好地推动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工作;下达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补贴2 238.4万元,扩大求职补贴范围,推动做好困难家庭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对27 980名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等毕业生给予补贴。

2.支持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等人员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建立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省财政安排1.76亿元,率先在我省88个贫困县建立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贫困地区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群体发放贷款力度,缓解其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困难。二是开展农民工品牌培训。积极支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进战略,省财政安排5 000万元用于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有力地提升了农民工工作技能,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就业创业。

3.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下达省级补助资金2.1亿元,继续落实学前教育“三儿”资助政策,受益儿童达58万名;二是下达省级补助资金2.12亿元,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400所城乡公办幼儿园。三是安排奖补资金2040万元,对市县财政给予专项奖补,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购买服务力度。四是联合教育厅出台了《四川省运用新型民办公助机制(PPP)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公益性幼儿园试点方案》,并下达省级补助资金3039万元,支持全省经综合比选确定的20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五是下达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10.24亿元,支持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引导、鼓励和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4.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全覆盖。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约71.66亿元,对约800万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约11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二是大力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在下达中央“全面改薄”和省级义教均衡专项补助资金24.1亿元,用于支持“老少穷”县义教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又单独安排义教均衡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用于支持非“老少穷”县义教薄弱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三是支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下达省级资金3.4亿元,继续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实施。同时,努力筹措大小凉山教育扶贫提升工程资金2.1亿元,支持大小凉山彝区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5.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一是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约16.4亿元,对公、民办一二三年级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实施免费职业教育,实现中职全面免学费。二是下达省级补助资金2亿元,支持全省50所县级职教中心和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三是下达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6.52亿元,专项用于支持高职院校提高生均拨款水平,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四是下达省级补助资金0.79亿元,支持藏彝区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五是出台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公办高职院校的财政拨款将根据学生人数、专业类别拨款系数和年度拨款标准计算确定,为我省全面建立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促进各高职院校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奠定了基础。

6.积极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支持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综合改革,下达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7.07亿元。支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0.67亿元。 目前,正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多渠道补偿新机制,为下一步保障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作准备。

7.落实大病保险政策

去年我省已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今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我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对我省城乡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提出要求,切实把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落到实处。

(十一)关于大力实施扶贫攻坚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我厅在深入调研、反复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1+4+4”财政扶贫开发政策方案。围绕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紧紧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筹集下达扶贫资金48.93亿元,开展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抓好基础扶贫、产业扶贫、新村扶贫、能力扶贫和生态扶贫“五大扶贫工程”,支持片区外贫困人口较多、小区域贫困问题突出的丘陵大县、人口大县扶贫开发,有力地促进了贫困人口增收脱贫,预计全省将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9万人以上。

(十二)关于完善绩效考核

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决策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富民强县全面小康目标,草拟《关于完善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的意见》,完善《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试行)》,改变综合分类考核方式,强化主体功能定位,突出不同类区发展差异和特色重点,实行按主体功能区进行分类考核,着力推进转型发展,激励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二、2016年县域经济工作思路

2016年,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立足财政职能,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一)完善财税金融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各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按照国家部署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开采利用和节能减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二是落实中央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研究制定财政金融互动资金管理办法,会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七部门,进一步细化奖补政策内容,强化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可操作性。

(二)推进两扩两强改革,激发体制机制活力

会同省发改委研究落实扩权强县试点改革退出机制,充分释放改革效益。开展扩权强县改革试点财政运行情况运行分析监测。支持市县实施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指导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统筹整合存量增量资金,继续加大对新型城镇化的财政支持力度。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重点,加强区域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以深化“百镇建设行动”为总揽,大力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深度融合,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提升综合承载能力,以利于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

(三)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是开展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我省确定为全国四个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从2016年开始,我们将按照两部委批准的改革试点方案和“改革创新、破解瓶颈、激发活力、提升绩效”的总体要求,以扶贫攻坚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涉农资金管理“四到县”、财政金融互动支农、转变财政支持方式、民办公助和村民自建、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绩效监督管理等改革试点,力争实现健全一项推进规划有效落实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构建一个财政金融互动相融的涉农资金扶持体系、推行一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涉农项目建设方式、形成一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涉农项目资产纽带、建立一套权责清晰有力有效的涉农资金监管办法、总结一批可以复制能够推广的涉农资金管理经验“六个一”的目标。

二是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财政补助政策,加快建立财政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最大限度激活存量资金潜力。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引导撬动金融资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加大财政间接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化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使用涉农资金,继续开展打捆下达农业项目资金试点。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加快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项目,推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实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确保省内粮食基本自给, 口粮绝对安全。推进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扶持发展草食动物和水产养殖,培育壮大现代农业产业。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健全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加大对贫困县的基本保障力度。全面建立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保障机制。将村级组织活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办公运转等经费统筹整合,在全省所有行政村建立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高村级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二是支持县域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完善城乡义教经费保障机制,扩大义教“三免一补”成果。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普通高中财政保障机制,督促全省各地全面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拨款制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全省普通高中财政保障水平。三是积极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公办中、高职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三是支持发展县域科技事业。继续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科技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大力推行后补助、基金等支持方式,逐步提高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额度,促进县域科技实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是继续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落实好各项就业促进政策,扩大就业规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二是继续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三是继续支持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四是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支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能力建设。

五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补助资金,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六是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二是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工作。

(五)落实扶贫攻坚战略,促进贫困县脱贫致富

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1+4+4”财政扶贫政策体系,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着力构建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帮扶机制、贫困地区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创新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奔康。围绕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充分利用政府债券,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整合统筹各类资源,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培育后续富民产业,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顺利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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