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农工委
一、推进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农村改革
2015年初即明确了43项农村改革任务,陆续举办专题培训班、试点工作会,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初步制定了改革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农村改革主攻方向,加强领导、采取多种措施,真抓实干,积极助推县域经济改革与发展。一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多权同确”,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稳步推进小型水利设施确权、农村住房确权;出台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在10个县(市、区)开展了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全省承包地流转面积占26.5%。除土地流转外,还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大园区+小业主”、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等实现规模经营。三是推进新型主体培育。建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支持制度,在175个县(市、区)实施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职业农民4万人。发展家庭农场17 873个,经营面积161.5万亩。制定合作社参与财政支农项目申报、项目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办法,深入开展示范社创建行动,工商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比2012年增长91.9%,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增加840家。四是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在12个县(市、区)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在四川省农科院、畜科院和宣汉县开展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试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占比达到50%以上。五是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完善三项补贴政策,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和深化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全面推进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在30个县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在20个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村镇银行发展到50多家。全省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3亿元。六是试点试验有新突破。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使农民财产性收入平均增长两倍以上,占比最高超过20%。 郫县完成了全国第二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展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共发放贷款5.87亿元。进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基层社恢复发展到1 531个。
(二)建设幸福美丽新村
一是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行动方案和规划。根据各地情况,逐级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到市县乡,具体到村,建立具体的工作台账。研究编制了《〈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行动方案(2014~2020年)〉责任分工方案》,将每项任务细化到牵头部门,明确了工作责任。研究协调编制新村规划。由我委牵头,组织协调“五大行动”和“四大片区”相关部门分别编制四川省“十三五”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和四川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和巴山新居、彝家新寨、藏区新居、乌蒙新村等9个专项规划。对“四大片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进行专项督查,深入乡村,走村入户,调研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的情况,指导各地突出解决贫困地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短板。二是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打造休闲农业景区为抓手,积极发展休闲农业。2015年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综合经营性收入大幅提升,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着力推动农业信息化和电商服务。2015年组织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入驻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带动农民发展电子商务。依托麦味网等休闲农业平台,组织休闲农业示范农庄开展电商服务,推进了乡村旅游、观光采摘活动。三是扎实开展农村廉租房建设试点。一是反复组织市、县、乡认真摸底,客观统计,明确了廉租房建设目标,并逐级分解落实到市县。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研究了农村廉租房建设控制面积、审批程序、租金标准、退出机制、建设模式、筹资渠道、财产权属、农村权益等问题,2015年1月编制印发了《四川省农村廉租房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农村廉租房建设试点。广安市2015年建设农村廉租房4000套,解决20%以上无房危房贫困户住房问题。四是加强绩效考评和经常性督查工作。2015年初,省推进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了6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县的绩效考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落实下拨2015年示范县建设专项资金3亿元。同时,下拨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2.38亿元。完成第三轮示范县的启动实施工作,重点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三)着力发展现代农业
一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培育一批全国示范合作和家庭农场。目前,全省已发展经营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3万户,家庭农场达1.8万家,工商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5.2万个;二是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为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2014年下半年,我委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省工商资本进农业进行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意见(送审稿)》;三是大力实施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截至2015年上半年,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8 703户,比2012年增加840户。四是着力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截至2015年我省已培育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71个,成为各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的重要引领。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扶持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村镇,推行“互联网+乡村旅游”模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县域经济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重视和研究解决。
(一)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还没有完全找到有效出路,我省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空壳村”占一半以上。在土地确权中,遇到土地私自置换、私自开荒、边界变化等历史遗留问题,容易发生矛盾纠纷。在土地流转中,农户与经营主体之间因为利益问题容易引发纠纷。有的人错误估计形势,到农村跑马圈地,热衷于在耕地上种房子,存在土地非农化现象。
(二)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
少数经营主体负责人独占补贴和利润;个别农民合作社存在假合作、空壳社现象,30%以上的合作社经营效益较差;有些家庭农场是由合作社、农业企业转变而来,存在投机性;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取牌子积极,带动农民不够。多数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还不够大、发展质效还不够高、助农增收的能力还不够强。
(三)在社会化服务方面
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服务和需求脱节;农机、储藏、保鲜等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不足;一些基层供销社产权不明、政企不分,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阻碍了改革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层次不高、发展滞后。
(四)在农业支持保护方面
农村信贷供给不足、结构不优、成本偏高,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多元化需求,融资难、融资贵、不便利。金融改革试点范围小、推进慢。农业生产经营所需建设用地、用电、贷款、融资租赁、技术人才等配套政策不够。(www.daowen.com)
(五)在新村建设方面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情况突出,平原和丘陵地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速度较快、效果较好,逐渐由点向面推进,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差距较大。二是农村“三房”户住房建设推进难度大。贫困地区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数量较大,补助资金不足,整合项目困难,影响了贫困村、贫困户住房问题的解决。三是产业新村融合度不高。有的地方要么侧重新村打造,轻视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要么侧重建设产业园区,忽视同步规划建设新村,没有实现相互促进、互动融合、共同发展。四是有的单位推进工作力度不够。表现在认识不到位,工作职责不够明确,遇到问题推诿扯皮。
(六)在改革试点方面
一些部门过于强调政策限制,阻碍了试点工作。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面太窄,作用不够明显。农业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积极性不高,创业团队与创新平台依然偏少。对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的政策解读和宣传不够,基层还有很多顾虑。
三、2016年推进工作的基本思路
进一步推进县域经济农村改革与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县域经济农村改革发展主攻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要处理好农村土地确权中的问题。按照计划,2016年将基本完成登记颁证。确权登记颁证要处理好政府和农民的关系。严格限制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绝不允许在确权登记颁证中偷工减料。二是要解决好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问题。省上正在制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各地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集体经济蛋糕做大,让老百姓共同分享。三是要正确对待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问题。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县要珍惜机遇、主动作为,所在市、省上相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力度,在法律授权的同时,多下放行政权力,让试点县探索出更多经验。要注意总结推广成都市建立耕保基金的经验。四个试验区农村“两地一房”封闭试点要坚持不懈地推行下去。四是要进一步抓好林业和水利改革。林业要重点推进相关法规和制度构建、继续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林权抵押融资等方面改革;水利要重点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健全工程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出台水利支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是要抓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定财政奖补、金融支持政策,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有序流转承包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机制。结合实际,总结推广入股经营、托管经营、集体经营、转让经营、园区经营等经验和做法,大胆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二是要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引导龙头企业优化重组,实施行业排头兵工程。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落实好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措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认定,推广农民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管理、注意甄别,把假龙头、挂牌社、摇身一变的家庭农场清理出去。三是要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稳定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探索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落实财政、税费、信贷支持措施,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扩大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抓紧制定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措施和成果转化奖励制度。四是要健全农地租赁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要规范土地流转,让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用地监管,严格按照规划、合同约定发展适合企业经营的现代农业,严防农地“非农化”,省上要研究出台指导意见。
(三)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一是要加大财政和科技支持。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加快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步伐,实施好《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二是要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生猪和特色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坚持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协同发力,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管。三是要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积极发展小微金融机构,探索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有效途径,在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积极发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一是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和建管机制,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改革试点。深入推动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改革,建立村民自建机制和政府服务机制。二是要积极推动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有效方式,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三是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出台《四川省居住证管理实施意见》,促进更多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尽快研究制定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
(五)积极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一是与扶贫攻坚结合。以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四大板块”建设为抓手,与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相结合,形成新村建设带动扶贫攻坚新格局。二是启动实施第三轮新农村示范县建设工作,配套同步推进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保障第三轮示范县建设项目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三是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在每个市(州)启动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确保全面覆盖,不落下一家一户。强化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协调配合省级相关部门统筹整合扶贫开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廉租房建设。四是探索建立准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投资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合作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改造空心村,发展乡村旅游。支持有条件的村组建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工商资本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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