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一个收入与支出的谬误:还有10元去哪儿了?

一个收入与支出的谬误:还有10元去哪儿了?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位顾客去吃海鲜自助,每人100元,于是他们一共付给店主300元。可是顾客进店时一共付了300元,那么还有10元去哪儿了?这实际上是一个简单的收入与支出的问题,之所以会有“还有10元去哪儿了”的疑问,是因为混淆了收入和支出的概念,没有理清哪部分是收入,哪部分是支出。他将剩余的30元,分作3份,分别还给父母10元,自己留了10元。那么现在他欠父亲240元,欠母亲240元,加上自己手里的10元,总共490元,还有10元去哪儿了?

一个收入与支出的谬误:还有10元去哪儿了?

三位顾客去吃海鲜自助,每人100元,于是他们一共付给店主300元。因为他们去得很晚,菜品不是很丰富了,于是店主觉得三个人总共只需250元。店主便叫服务员将多余的50元退还给三位客人。三人觉得50元不好分,便给了服务员20元小费,剩余30元,每人收回10元。大家都挺开心的,但有人却产生了疑问:三位顾客实际每人花费了90元,加上服务员的20元,总共是290元。可是顾客进店时一共付了300元,那么还有10元去哪儿了?

这实际上是一个简单的收入与支出的问题,之所以会有“还有10元去哪儿了”的疑问,是因为混淆了收入和支出的概念,没有理清哪部分是收入,哪部分是支出。从收入角度讲,只有店主和服务员有收入进账,所以收入包括两部分:店主的收入和服务员的收入。其中店主的收入实际为:

100×3-50=250(元)

服务员的收入为20元,所以总收入为:

250+20=270(元)

而支出的部分来自于三位顾客,总支出为:从上面的计算看,总收入是等于总支出的。这就好比我们在统计GDP的时候,可以用收入法,从收入的角度,把所有劳动者的报酬、资本所得到的利息、土地所有者收到的地租、企业家所得到的利润全部加起来计算的GDP;也可以用支出法,从最终使用的角度权衡计算期内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二者计算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www.daowen.com)

(100-10)×3=270(元)

问题中出现的不知10元去向的问题,实际上是用顾客的支出270元和服务员的收入20元加总,跟最初的顾客的支出300元比较。这两个数字,实际上是没有关联,不具有可比性的。

另外,从资金流向这个角度来分析,也能厘清其中的问题所在。最初的300元,其中250元流向了店主,20元流向了服务员,还有30元返回到了顾客的手中。并不存在“去哪儿的10元”。类似的谬误或问题还有很多,比如下面两个问题,留给读者思考一下吧。

(1)某人向父母分别借了250元,买了双皮鞋,价值470元。他将剩余的30元,分作3份,分别还给父母10元,自己留了10元。那么现在他欠父亲240元,欠母亲240元,加上自己手里的10元,总共490元,还有10元去哪儿了?

(2)某人用800元买了一只羊,以1 000元卖出。他觉得卖亏了,用1 200元买回,又以1 400元卖掉。问这个人到底是亏了还是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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