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前面几章的讨论,得到我国城乡统一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结构和责任分担框架如下表所示,表8-1的缴费率与替代率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表8-2的缴费率替代率基数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新五支柱”模式中,个人总体缴费率为7.88%~8.65%,缴费率水平略低于目前的12%;企业总体缴费率为20%~30.51%,企业缴费率水平也与目前的28%相近。
对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新五支柱”的框架进行统一,促进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积极采取做实个人账户、适度调整费率和推进企业年金发展的措施,是我国成功建立起“新五支柱”城乡统筹养老保障制度的有效途径。根据前面几章的讨论,得到我国城乡统一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结构和责任分担框架如下表所示,表8-1的缴费率与替代率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表8-2的缴费率替代率基数为人均可支配收入。
表8-1 城乡统筹养老保障制度基本结构(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1]
根据我国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个人总体缴费率为12%(其中,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率为8%,企业年金缴费率为4%),企业总体缴费率为28%(其中,对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0%,对企业年金缴费率为8%)。“新五支柱”模式中,个人总体缴费率为7.88%~8.65%(其中,对第二支柱强制性个人账户缴费率为6.88%~7.65%,对第三支柱企业年金缴费率为1%),缴费率水平略低于目前的12%;企业总体缴费率为20%~30.51%(其中,对第一支柱强制性社会统筹缴费率为20%;对第三支柱企业年金属于强制性缴费,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可选择不同水平的缴费率,弹性区间的最高线为10.51%),企业缴费率水平也与目前的28%相近。总体能够实现的替代率水平区间为66.39%~89.48%,比目前的水平有所提高,如表8-2所示。(www.daowen.com)
表8-2 城乡统筹养老保障制度基本结构(基数为居民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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