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保障与发展相适应的重要性

保障与发展相适应的重要性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方面需要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另一方面需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目前,我国的公共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支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中央财政对参保居民普惠性的基础养老金待遇支付;二是地方财政对参保居民的缴费补贴。当然前面也提到社会养老保险水平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互适应,因此,养老保障水平要寻求一个合适的“度”。

保障与发展相适应的重要性

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方面需要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另一方面需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也明确规定,国家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我国面临着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有较大差异的现实国情,因此在进行统筹过程时必须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进一步完善基于城乡统筹理论的养老保险工作。

在此背景下,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的第一阶段需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实施原则。目前,我国的公共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支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中央财政对参保居民普惠性的基础养老金待遇支付;二是地方财政对参保居民的缴费补贴。自上而下的公共财政支持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李琼、汪慧,2015)。我国对农村低保人均补助已经翻了几番,而针对农民的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却一直未变。在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中有明确的指示:“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彭颖、朱俊生,2015)。虽然我国经济近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要使所有地区的养老保障水平相同是不可能的。社会保障水平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保障水平不可盲目求高;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在本地区经济承受范围内可适当提高社会保障水平。(www.daowen.com)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首先要体现保障的原则,使所有按规定参加保险的劳动者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不断关注农民的保障需求,为切实保障农村劳动者在年老后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的基本生活,其次要具有发展性,要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国家必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养老金计算办法,采取有力措施,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不断调整养老金的给付水平,使那些退出工作领域的老年农民能够适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当然前面也提到社会养老保险水平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互适应,因此,养老保障水平要寻求一个合适的“度”。目前,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在这种背景情况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近期发展目标,更多的应当是“雪中送炭”,即解决好众多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而不应盲目追求保障项目的扩大和福利标准的提高。如果人为地把养老保险水平定的过高,将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甚至重蹈“福利国家”的覆辙,最后利益受损的还是人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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