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由于我国养老保险的改革条件逐渐走向成熟,才出现了现在的城乡养老保险的统筹发展。我国养老保险的城乡统筹主要受益于以下条件:首先,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之后,我国相继又建立了针对农村居民的新农保制度以及城镇未就业居民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在制度上保证了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实施;其次,由于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在各种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实施,使得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在基础上更具可行性;再次,无论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他们的责任人主体均包含了国家、集体和个人这三个角色,这种主体上的一致也保证了养老保险城乡统筹的实现;进而,由于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实施了同样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保证了养老保险金给付环节的统一;最后,由于我国的三项养老保险均实行了财政兜底的形式,尽管最终的形式会有所不同,但是人民所承担的风险都大大降低,所以养老保障上也突显了国家财政的责任和地位。从这几个方面来看,我国要实行养老保险的城乡统筹是有条件可循的,尽管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不平衡,但是,各个养老保险之间的差异呈现逐步缩小的趋势,这也符合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设计的初衷,即逐渐由试点走向统一。由于我国各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形式、制度模式以及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的一致性,这也为我国养老保险的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减少了养老保险城乡统筹的障碍。
总之,我国的养老保险的发展与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是休戚相关的。从宏观方面来说,我国的经济水平长期表现为“二元”经济结构并将长期存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提出了经济发展逐渐从沿海向内陆不断过渡的政策方针,改革出现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是难以避免的,但是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实行经济改革之后,我国的城乡经济之间的水平缩小。对于我国养老保险而言,同样呈现这样的特征。在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居民的养老以及城镇居民的养老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受到重视。但是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的城乡分离局面必定得到扭转,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逐渐受到重视,养老金水平以及养老服务水平逐步得到提升。这也预示着我国的养老保险的城乡统筹正在展开,我国传统的城乡养老保险的“二元”现象也将逐步消除。
目前,国内学者也开始逐渐对养老保险城乡统筹进行了进一步探索,由于受到持续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必须进一步加快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进程,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养老水平的巨大差异。在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协调研究方面,邓大松等(2011)认为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点在于如何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并且进一步指出我国目前应该加大政府的责任,逐渐提高财政支出在养老保障方面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我国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周毕芬等(2012)从宏观对我国的城乡养老保险的体制以及基础理论进行了整理分析,并且从相关实践方面对养老保险的城乡统筹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同时,也有相关学者对我国的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条件以及制度模式做出了分析与探讨,但是并没有给出养老保险城乡统筹的指标确定、模型构建以及可行性的预测。(www.daowen.com)
纵观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理论研究,制度环境与养老保险制度结构体系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养老保险城乡分立和城乡统筹均与其所处阶段的特殊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历史文化特征密不可分,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必须和国家制度紧密结合,建设符合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障制度,如图3-1。
图3-1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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