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家风险与主权风险:理解与防范

国家风险与主权风险:理解与防范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Swiss Bankers Association编写的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Country Risk中认为,国家风险源于国别政治和经济形势变化而导致的外方风险暴露程度的变化。2)主权风险一种观点认为,所谓主权风险,是指一个国家政府未能履行其债务所导致的风险。3)二者关系对于国家风险与主权风险之间的关系,国家风险是一个比主权风险更大的概念,而后者仅仅被局限于给一个主权国家提供贷款的风险。也就是说国家风险的范畴要大于主权风险。

国家风险与主权风险:理解与防范

1)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的概念最初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国际银行的跨境业务(张明,2014)。当时,在某一国家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给另一个主权国家或本国的境外企业时,可能出现的海外信贷风险就称为国家风险,或称主权风险。1978年,Nagy(1978)提出了一个后来被广泛使用的国家风险定义:所谓国家风险是指“跨边界贷款中导致损失的风险,这种损失是由某个特定国家发生的事件所引起,而与企业或个人无关”。

此后,以Meldrum(1999)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对国家风险的研究领域远远超出了国际债务问题,国家风险的内涵得到扩展。Meldrum(1999)提出了能够反映国家风险特征的定义:所有交易活动都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当发生跨国交易活动时,会面临国内不曾有过的风险,这种风险就是国家风险。

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观点(Levit,2004),国家风险包含五个基本要素:①由债务人的政府或政府机构发出的停止付款的命令;②由经济事件引起的贷款被禁止转移或延迟转移;③法律导致的资金不能兑换成国际通用货币或兑换后不足以达到还款日应有的金额;④任何其他来自外国政府的禁止还款措施;⑤包括战争、没收、地震、瘟疫和洪水等方面的不可抗拒力。

Swiss Bankers Association编写的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Country Risk中认为,国家风险源于国别政治和经济形势变化而导致的外方风险暴露程度的变化。

中国学者曹荣湘提出国家风险可以宽泛地定义为:国家风险是国际资本流动中面临的、因受特定国家层面事件的影响而使资本接受国不能或不愿履约,从而造成债权人或投资人损失的可能性。

2)主权风险(www.daowen.com)

一种观点认为,所谓主权风险,是指一个国家政府未能履行其债务所导致的风险(Claessens &Embrechts,2003;Cantor &Packer,1996)。其特征主要有三点:一是偿付意愿在主权风险中占据重要位置。在通常情况下,私人部门债务主要因能力问题而违约。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能力问题一般不是真正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违约是偿付意愿的问题。二是主权政府如果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能得不到任何补偿,或者只能得到有限的赔偿。三是主权政府的债务往往缺乏外来的有效担保,因为主权本身通常被预设为最终担保人(Flandreau,et al.,2011)。

另一种关于主权风险的定义,是把它当做由国家干预所造成的风险。例如,标准普尔把主权风险定义为:主权国家采取行动以直接或间接影响债务人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和意愿(曹荣湘,2003)。

3)二者关系

对于国家风险与主权风险之间的关系,国家风险是一个比主权风险更大的概念,而后者仅仅被局限于给一个主权国家提供贷款的风险(Claessens &Embrechts,2003)。

穆迪(2012)认为,国家风险可通过主权评级来加以衡量,而主权评级并不是对一个政府信用价值的直接评估,而是对一国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债务偿还能力和意愿的综合评估。也就是说国家风险的范畴要大于主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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