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报告的基本要求
详细说明业务目的和商定的程序,以便使用者了解所执行工作的性质和范围。
在实施了商定的程序,取得适当的证据后,注册会计师应当以获取的证据为依据,恰当地报告执行程序得出的结果。
▲注册会计师应当仅报告对特定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的结果及发现的问题,而不应对该财务信息发表鉴证意见或者提供可信性保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报告其执行程序所发现的一切问题。执行商定程序业务一般不使用重要性原则,除非与特定主体商定了重要性水平的范围。如果运用了重要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报告中说明所商定的重要性水平。
▲注册会计师应当避免在报告中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报告的基本内容
商定程序业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标题;收件人;说明执行商定程序的财务信息;说明执行的商定程序是与特定主体协商确定的;说明已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和业务约定书的要求执行了商定程序;当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时,说明这一事实;说明执行商定程序的目的;列出所执行的具体程序;说明执行商定程序的结果,包括详细说明发现的错误和例外事项;说明所执行的商定程序并不构成审计或审阅,注册会计师不提出鉴证结论;说明如果执行商定程序以外的程序,或执行审计或审阅,注册会计师可能得出其他应报告的结果;说明报告仅限于特定主体使用;在适用的情况下,说明报告仅与执行商定程序的特定财务数据有关,不得扩展到财务报表整体;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报告日期。
对财务报表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基本格式如下:
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
XYZ公司的托管人:
我们接受委托执行了下面所列的程序。这些程序是经XYZ公司的托管人同意的,这些程序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由XYZ公司的托管人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和业务约定书的要求执行商定程序,并报告执行程序的结果。本业务的目的仅是为了帮助债权人确认20×1年5月31日在XYZ公司的债权[列示在所附的明细表A中(略)]。
现将执行的程序及得出的结果报告如下:
1.取得XYZ公司编制的20×1年5月31日的应付账款试算表,验算余额的合计数,与相关的总账余额相比较。
应付账款试算表的余额总计,与相关的总账余额相符。
2.将债权人申报的金额(见XYZ公司提供的债权文件)与应付账款试算表的相应金额比较。根据债权申报文件及XYZ公司应付账款明细记录中的数据,编制应付账款账户余额调节表。(www.daowen.com)
明细表A的第3栏中列出了所有的差异。除了明细表A中第4栏所列示的金额,所有差异都已得到适当的调节。
3.检查债权人用以确认其债权而提交的文件,将其与XYZ公司的文件(包括发票、收货单和其他收到货物或服务的证据)相比较。
通过这些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异常。
上述已执行的商定程序并不构成审计或审阅,因此我们不发表审计或审阅意见。如果执行商定程序以外的程序、或执行审计或审阅,我们可能得出其他应报告的结果。
本报告仅供XYZ公司的托管人用于第一段所述目的,不应用于其他目的及分发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本报告仅与上述特定财务数据有关,不应将其扩大到XYZ公司财务报表整体。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二〇×二年×月×日
以下几点需要特别说明:
▲标题。与审计报告不同,本准则并未要求商定程序业务的报告必须是统一标题。这是因为商定程序业务的委托目的多种多样,报告的标题也不宜强求统一。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商定程序业务报告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报告的标题。
▲收件人。商定程序业务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特定主体,一般是委托人,也可以包括业务约定书中指明的其他的报告致送对象。
▲在对特定财务数据执行商定程序业务时,说明报告仅与执行商定程序的特定财务数据有关,不得扩展到财务报表整体。
▲报告日期。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商定程序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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