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审计意见的形成过程

审计意见的形成过程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审计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总体上评价是否已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管理层做出调整或拒绝调整后,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已审计财务报表是否还存在重大错报,并形成恰当的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的形成过程

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审计结论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是否已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结论的评价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例如: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是否仍然适当。

▲财务报表审计是一个累积和不断修正的过程。随着计划的审计程序的实施,如果获取的信息与风险能够评估时依据的信息有重大差异,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修正风险评估结果,并据以修改原计划的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在实施控制测试时,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控制运行出现偏差,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这些偏差及其潜在后果,并确定已实施的控制测试是否为信赖控制提供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否需要实施进一步的控制测试,或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应对潜在的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不应将审计中发现的舞弊或错误视为孤立发生的事项,而应当考虑其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在完成审计工作前,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是否已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是否需要重新考虑已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总体上评价是否已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所有相关的审计证据,包括能够印证财务报表认定的审计证据和与财务报表认定相矛盾的审计证据。

评价财务报表合法性应当考虑的内容

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www.daowen.com)

▲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并适合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会计政策是被审计单位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注册会计师在考虑被审计单位选用的会计政策是否适当时,应当关注以下重要事项:重要项目的会计政策和行业惯例、重大和异常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新领域和缺乏权威性标准或共识的领域,采用重要会计政策产生的影响、会计政策的变更等。

▲管理层做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会计估计通常是指被审计单位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所作的判断。由于会计估计的主观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管理层做出的会计估计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判断管理层做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确定会计估计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否是特别风险,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

▲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应当符合信息质量特征,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考虑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质量特征。

▲财务报表是否做出充分披露,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评价财务报表公允性应当考虑的内容

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做出公允反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

▲经管理层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一致。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如果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管理层进行调整。管理层做出调整或拒绝调整后,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已审计财务报表是否还存在重大错报,并形成恰当的审计意见。为了进一步确定已审计财务报表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注册会计师尚需对财务报表做出总体复核,并作出判断。

▲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中对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作了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的相关规定,考虑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

▲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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