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普遍认为内部控制制度是审计的基础。“内部控制”这个概念是在审计专业文献中被第一次提出的,但是,内部控制的思想萌芽在五千年前就出现了,各文明古国的政府均设立了记录官或会计官以登记财政收支和库存。比如古埃及的制度规定,一个官吏的记录必须与其他官吏的记录相一致,记录官登记的会计账簿须经仓库监督官加以检查。在中国的周代,内部控制、预算和审计程序等方面是无与伦比的,如有司会按随机抽样对预算旬报加以审查,月报和年报则应接受详细审查。在古希腊,每位政务官的记录在卸任时,均应接受政府审计官的审查。在古罗马,财务官之间确立了复杂的检查和复核制度,在从国库支付金钱之前出具认可书和正式的支付命令书。通常管理现金的官吏不应有这种批准支出的权利,公共会计书由财务监督下的审计官检查。
欧洲中世纪的庄园由作为代理人的管家进行管理的,管家负责记账是为了保护自己,因为会计记录乃是自己忠实履行义务的证据。对庄园主而言,记账便于检查管家是否忠实,防止损失和偷盗。庄园会计在内部控制方面,类似于现代公司。管家与总经理一样,期望利用会计资料对各项活动加以控制,并规划未来。其职责中还包括不预先通知就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报告给庄园主。当时认为,记录所有的经济业务,并将记账与现金出纳职能分离,是完美的会计实践。庄园审计则是对管家会计责任的审查,促进了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经常检查农田、调查播种及收获情况等,并据以告知管家本年度应付款的数额,管家提供支付账单,表明自己已支付的费用和上交金额。
上述史实揭示出,监督受托责任的履行推动了内部控制、会计和审计的产生和发展,会计和审计都是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而存在。为了监督官员、管家以及其他人员,他们的活动被要求以会计账簿的形式记录下来,不同记录之间、记录与实物之间的核对成为内部控制实施的主要方式,记账与实物管理职能的分离则是控制实施的重要前提。审计的开展是以会计账簿为基础,其实质是对会计账簿所反映的受托责任履行的恰当性进行检查,而不是会计账簿的可靠性。(www.daowen.com)
从1720年“南海公司”事件揭开独立审计登上世界舞台开始,在审计发展进程中,前后经历了3种审计模式,即账项基础审计模式、制度基础审计模式与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但无论是账项基础审计还是制度基础审计,所揭示的问题许多都源于内部控制的缺失。20世纪80年代以前,尽管审计人员对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估算审计风险,但更多的是将它作为一种审计方法,并没有关注风险以及控制风险对企业生存发展的影响。而随着经济的发展,面对日益复杂的内外环境,企业应对风险能力不足甚至会带来灾难性后果的现象引起世人广泛关注。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内部控制与审计之间的关系。内部控制与审计的发展也出现了各自新的轨道。一方面,审计职业界不断探索创新审计的思路,将财务报表错报漏报的风险与企业整体战略风险分析结合起来,充分披露企业经营风险状况及其审计影响。另一方面,内部控制在理论与实践中不断得到扩展与延伸,在管理领域走出了一条宽阔大道。从传统意义上的内部牵制、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发展到与治理、风险管理过程相结合,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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