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期限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规定,及时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止后的60天内。
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性质
在审计报告日后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是一项事务性的工作,不涉及实施新的审计程序或得出新的结论。
如果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做出的变动属于事务性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做出变动,主要包括:
(1)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
(2)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
(3)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
(4)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审计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www.daowen.com)
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不得对审计工作底稿随意修改。如果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无论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记录下列事项:
(1)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2)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理由;
(3)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结论产生的影响。
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主要是指在保持原审计工作底稿中所记录的信息,即对原记录信息不予删除的前提下,采用新增加新信息的方式予以修改。
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对于连续审计的情况,当期归整的永久性档案虽然包括以前年度获取的资料,但由于其作为本期档案的一部分,并作为支持审计结论的基础。因此,注册会计师对于这些对当期有效的档案,应视为当期取得并保存10年。如果这些资料在某一个审计期间被替换,被替换资料可以从被替换的年度起至少保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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