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业务范围
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评价某一对象(如历史财务信息报表、非财务信息等)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符合既定的标准,以增强有关该对象的信息可信性的业务。提供鉴证业务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的对象不仅包括历史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还包括非财务信息(如公司治理结构、统计数据、环境管理系统)、行为(如人力资源管理)等。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我国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鉴证业务主要包括审计、验资、审核、审阅。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的区别
表3-3列示了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的区别。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评价或计量)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可为预期报表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这种业务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直接报告业务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如在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从管理层(责任方)获取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责任方认定),或虽然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该报告,但预期使用者无法获取该报告,注册会计师直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并出具鉴证报告,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该鉴证报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鉴证对象信息)。这种业务属于直接报告业务。(www.daowen.com)
表3-3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的区别
鉴证业务的目标
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与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区别见表3-4。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如在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对审计后的历史财务信息提供高水平保证(合理保证),在审计报告中对历史财务信息采用积极方式提出结论。这种业务属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
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如在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阅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高于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中可接受的低水平),对审阅后的历史财务信息提供低于高水平的保证(有限保证),在审阅报告中对历史财务信息采用消极方式提出结论。这种业务属于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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