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苏州农村:2022年可支配收入目标与城乡融合发展

苏州农村:2022年可支配收入目标与城乡融合发展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2022年,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达到4.2万元,“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村建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居民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探索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在更高质量上协调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使苏州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先导区和示范区。

苏州农村:2022年可支配收入目标与城乡融合发展

按照“十三五”规划目标和苏州乡村振兴的目标安排,苏州城乡融合改革目标应该包括以下方面:到2020年,苏州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2%,苏州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农村集体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在1.9∶1以内。到2022年,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达到4.2万元,“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村建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居民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探索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在更高质量上协调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使苏州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先导区和示范区。具体来说,至2020年,现代农业园区建成面积超过130万亩,高标准农田占耕地比例达到68%以上;持续推进新一轮美丽村庄建设,每年建成35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和10个康居特色村,同时,重点培育特色田园乡村,建成50个左右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并择优重点打造15个左右省级试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5%以上,太湖和阳澄湖一级保护区、重点国考断面关联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到100%,实现到2020年年底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目标。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通过实施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构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有效衔接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平等享受社保待遇。(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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