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城乡一体化改革应聚焦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继续系统深化发展空间上的制度性变革、生产要素市场化的制度性变革、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制度性变革、基层社会上层建筑(包括行政管理体制、社会治理体制)的制度性变革、农村居民国民待遇的制度性变革等,着力构建合理、公平、效率,符合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农民利益的体制机制,到2022年,基本建立健全包括财政、金融、投资、产业、就业、土地、户籍等方面政策在内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换、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城乡发展协调性全面增强。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更加健全,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1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配合,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具体应推进以下六大改革。
1.全面深化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制度改革。在全面实现“三大并轨”和基本实现城乡户籍管理登记一体化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全面取消依附在户籍上的城乡居民不对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基本打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逐步消除城市落户限制,坚决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引导进城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基本建成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明显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基本形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健全乡村现代治理体系,等等。
2.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的具体办法,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沿着继承、转让、变现方向,试点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股权放开和流转并逐步推开;加快发展各类股份合作经济,进一步增加农民投资财产性收入比重;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农村产权交易担保体系;坚持外资、民资、国资、股份合作制“四轮驱动”,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引导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实施异地发展、联合发展、抱团发展,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3.全面深化创新土地规模经营制度改革。注重改善城乡在土地要素上的交换关系,让农民平等参与市场交换。一是在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解决好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问题。二是随着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解决好设施农用地问题。三是在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解决好工商资本租地问题。四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抵押申请贷款,解决好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五是坚持农民自愿原则,解决好承包经营权退出问题。六是探索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两种产权、同一市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优化村庄用地布局,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建设用地,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和集中整治入市。
4.全面深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和公共财政投入体制改革。农业支持保护的核心是投入支持,针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形成收入支持、金融支持、基础设施支持、生产技术支持、生态环境支持、农村生活条件支持、灾害防范和救助支持、税收支持、贸易支持和法律支持等农业支持保护完整的政策体系。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和载体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有序入乡促进机制,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始终坚持农业投入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原则,保证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在现有水平上逐年增加,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继续改革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调整农业支持保护结构,重点加大对农业科技、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进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率。加强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等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www.daowen.com)
5.创新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布局。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所以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构建现代农业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充分提高土地生产力。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立足于整合农村社区的各种组织资源,发展为农民提供信用、供销、技术乃至救济、社会保障在内的综合性服务的合作组织,逐步形成包括中央支持机构、全国、省、市县和基层的合作组织,并形成覆盖大多数农民的网络体系。统筹发展好国有、民营、外资、股份合作等多种经济,在市级层面上真正把股份合作制经济提升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建立有利于涉农科研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与利益分享机制。高质量构建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着重加强产业布局优化、生产力方式转变、经营活动增强、生态功能增加等四个方面,加强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充分依托“互联网+”“旅游+”“生态+”和“双创”,建设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加快培育一批功能定位准确、带动力强的农村创业园区(基地),深化农村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到“十三五”期末,苏州在全省、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继之持续推进苏州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6.加快“政社分设”“区镇合一”“强镇扩权”等乡村治理改革。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增强乡村治理能力。推进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社会治理体制、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新型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公益性和社会事业建设支出合理承担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在张家港、太仓、昆山、吴江区和相城区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市(区)基础上实现全市全覆盖。实施“区镇合一”、强镇扩权改革。在昆山市张浦镇、吴江区盛泽镇被列为国家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推动一批经济发达镇如木渎、海虞、平望等镇进一步参与试点,使之逐步发展成为现代新型小城市。侧重整合归并政府职能,减少管理层次,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人口、资源、产业集中紧凑发展,形成区辖镇、镇促区的科学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市县域为整体,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布局道路、供水、供电、信息、广播电视、防洪和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统筹规划重要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其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
上述这些制度性变革将会深刻展现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直至上层建筑的深刻调整,这种深刻调整直接推动了生产要素在城乡自由流动、公共资源在城乡均衡配置、新型工业与现代农业互动发展、城乡空间结构更加合理、城乡居民更加融合进步的社会文明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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