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债权的转让所导致的风险。如销售商在何时、何地进行交货,或者交货后的有关售后方面的问题等这些内容,保理商可能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这些要求不会因为债权关系的转让而随之转让,所以由于债权关系的转让,这些服务很可能要保理商来承担;
(2)有关应收账款的转让所导致的风险。应收账款是否可以转让,在卖方和买方的合同中是否已经提前约定,这关系到保理商能否和销售商之间将应收账款进行转让,然而有的保理商在选择客户时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3)有关债权抵消所导致的风险。在买卖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有关抵销权的行使,有的保理商并没有要求,这就可能导致买方在一定时期内用对销售商的债权抵销转让的应收账款,由于保理商没有追索权,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保理商的利益遭到破坏。
(二)购买债权的合法性风险
保理商办理的债权业务要求债权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性也是债权转让的基础。如:商品是否具有出口权等,我国的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三)债权转让中权利瑕疵的风险
当以下这些情形发生的时候,就要注意债权转让中的权利问题。
(1)应收账款被卖方重复抵押;
(2)债权被卖方重复转让;
(3)在进行债权转让中,没有将与债权有关的其他权利一同进行转让,例如:强制收款权、留置权、抵销权、背书权等一些权利。(www.daowen.com)
(四)强制追偿方面的风险
买方付款的前提下,银行才能进行应收账款的追偿,但是如果买方以种种借口不进行付款,此时保理商只能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强制追偿,诉讼费用作为保理商的支出成本,强制追偿也有一定的风险,需要法院的支持,即使得到当地法院的支持,买方并不一定有足够的可清查财产,这些都是强制追偿方面的风险。
(五)法律适用方面的潜在风险
这个方面的风险通常发生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因为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买方和卖方之间依据法律签订的合同,保理商并不一定特别了解和精通,同时对应收账款之间的法律适用性不清楚,将直接对保理商自己权利的维护形成障碍。
可以采取如下的对策,来控制其中的风险:
第一,保理商对应收账款的性质进行严格的把关,对卖方不能对应收账款实现承诺的业务不给予提供保理服务,对有争议的应收账款慎重选择,一般而言,以下几种情况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要慎重考虑:
(1)卖方将货物卖给与其关联的企业,也许会抵销买方与保理商之间债务;
(2)债权发生在卖方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买方有权退货的这种买卖合同基础上;
(3)用其他的销售方式产生的债权,这种销售方式比保理商同意审批更为有效灵活。
第二,在签订保理合同时,慎重仔细,对一些细节问题要求供应商作出承诺,例如,要求供应商作出如下承诺:所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没有任何权利瑕疵问题等。一旦供应商违反了承诺,保理商依照合同,有权通过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签订应收账款的回购条款。在应收账款期限内,如果款项没有能够完整地收回,供应商必须从保理商处购回该应收账款(按照约定的价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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