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环境统计综述
1.全国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全国废水排放情况 2015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735.3亿吨,同比增长2.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99.5亿吨,同比减少2.8%,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7.1%,比2014年减少1.6个百分点;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535.2亿吨,同比增长4.9%,占废水排放总量的72.8%,比2014年增加1.5个百分点;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不含城镇污水处理厂,下同)排放量0.6亿吨。2011-2015年全国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
表1 全国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注:1.自2011年起环境统计中增加农业源的污染排放统计,农业源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排放的污染物。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指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垃圾渗滤液/废水及其污染物的排放量。
3.变化率表示与2014年相比指标的变化情况。
4.表中“-”表示无此项指标或不宜计算。
5.文中所有变化率、占比及数据修约,均是根据原始统计数据进行计算及进位,与表中修约后的数据直接计算可能有所不同,特此说明,下同。
6.表中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下同。
2015年,废水排放量大于30亿吨的省份共9个,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河南省、四川省、湖南省、湖北省和河北省。9个省份废水排放总量为424.0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总量的57.7%。
(2)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15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23.5万吨,同比减少3.1%。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93.5万吨,同比减少5.7%,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13.2%,比2014年减少0.4个百分点;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68.6万吨,同比减少3.1%,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8.1%,与2014年基本持平;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46.9万吨,同比减少2.0%,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38.1%,比2014年增加0.4个百分点;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5万吨,其中,生活垃圾处理厂(场)14.4万吨,危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866.0吨。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于100万吨的省份有9个,依次为山东省、广东省、黑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南省、四川省、辽宁省和江苏省。9个省份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186.9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53.4%。
(3)全国氨氮排放情况 2015年,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29.9万吨,同比减少3.6%。其中,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21.7万吨,同比减少6.5%,占氨氮排放总量的9.4%,比2014年减少0.3个百分点;农业源氨氮排放量72.6万吨,同比减少3.8%,占氨氮排放总量的31.6%,与2014年基本持平;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134.1万吨,同比减少2.9%,占氨氮排放总量的58.3%,比2014年增加0.4个百分点;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5万吨。
氨氮排放量大于10万吨的省份有7个,依次为广东省、山东省、湖南省、江苏省、河南省、四川省和湖北省。7个省份的氨氮排放总量为102.1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44.4%。
2.工业行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工业行业废水排放情况 2015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业、煤炭开采及洗选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82.6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45.5%,比2014年下降1.6个百分点。重点行业废水排放量占工业行业废水排放总量的份额见图1。
2015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是江苏省、山东省和广东省,分别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10.3%、9.3%和8.1%。
(2)工业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15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业。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8.9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排放总量的50.4%,比2014年下降4.0个百分点。重点工业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工业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份额见图2。
2015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3位的省(区)依次是广东省、江苏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别占全国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7.5%、6.9%和6.2%。
(3)工业行业氨氮排放情况 2015年,在调查统计的41个工业行业中,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纺织业。4个行业的氨氮排放量10.5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排放总量的53.6%,比2014年下降2.7个百分点。重点工业行业氨氮排放量占工业行业氨氮排放总量的份额见图3。
2015年,工业氨氮排放量前3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省、广东省和江苏省,分别占全国工业氨氮排放量的8.4%、6.3%和6.2%。
3.全国废气及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5年,全国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
表2 全国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注:1.自2011年起不再单独统计烟尘和粉尘,统一以烟(粉)尘进行统计。
2.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包括天津和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中包括4个直辖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氮氧化物排放量。
(1)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1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1859.1万吨,同比减少5.8%。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556.7万吨,同比减少10.6%,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3.7%;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96.9万吨,同比增长26.9%,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16.0%;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0.2万吨。
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100万吨的省(区)依次为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山西省和河北省,5个省(区)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33.0%。各地区中,工业和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省份均是山东省。
(2)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2015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1851.9万吨,同比减少10.9%。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1180.9万吨,同比减少15.9%,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3.8%;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65.1万吨,同比增长44.3%,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5%;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585.9万吨,同比减少6.7%,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1.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0.3万吨。(www.daowen.com)
2015年,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100万吨的省(区)依次为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5个省(区)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3.7%。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最大的是山东省。
(3)烟(粉)尘排放情况 2015年,全国烟(粉)尘排放量1538.0万吨,同比减少11.6%。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1232.6万吨,同比减少15.4%,占全国烟(粉)尘排放总量的80.1%;生活烟(粉)尘排放量249.7万吨,同比增长10.0%,占全国烟(粉)尘排放总量的16.2%;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55.5万吨,同比减少3.2%,占全国烟(粉)尘排放总量的3.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烟(粉)尘排放量0.1万吨。
2015年,烟(粉)尘排放量超过100万吨的省份依次为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和辽宁省,4个省份烟(粉)尘排放量占全国烟(粉)尘排放总量的33.2%。各地区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最大的是河北省。
4.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2015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7亿吨,同比增长0.4%;综合利用量为19.9亿吨,同比减少2.7%;综合利用率为60.3%;贮存量为5.8亿吨,同比增长29.6%;处置量为7.3亿吨,同比减少9.1%;倾倒丢弃量为55.8万吨,同比减少6.1%。2011-2015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见表3。
201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省(区)为河北省(35372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产生量的10.8%),辽宁省(32434万吨,占比9.9%),山西省(31794万吨,占比9.7%),内蒙古自治区(26669万吨,占比8.2%),山东省(19798万吨,占比6.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高的省(市)为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均高于90%。
表3 2011-2015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单位:万吨
注:1.综合利用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处置量包括处置往年贮存量。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2015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976.1万吨,同比增长9.4%;综合利用量为2049.7万吨,同比减少0.6%;处置量为1174.0万吨,同比增长26.4%;贮存量为810.3万吨,同比增长17.3%。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79.9%,比2014年增加了1.0个百分点。
二、造纸及纸制品业环境统计情况
1.造纸及纸制品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5年,调查统计造纸及纸制品企业4180家,比2014年的4664家减少484家,共拥有废水治理设施3194套。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废水排放总量为23.7亿吨,同比减少14.1%,占工业行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3.1%。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3.5万吨,同比减少29.9%,占工业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13.1%;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1.2万吨,同比减少25.0%,占工业行业氨氮排放总量的6.1%。2011-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见表4。
表4 2011-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
造纸及纸制品业废水排放量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和江苏省,5个省份造纸及纸制品业废水排放量为11.0亿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的46.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前5位的省(区)依次为广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和浙江省,5个省(区)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6万吨,占该行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43.4%。
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工业用水总量为118.4亿吨,同比减少1.1%。其中,取水量为289756.5万吨,同比减少13.6%。2015年制浆及造纸行业废水产生量为289750.6万吨,同比减少21.6%;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338.8万吨,同比减少17.0%。废水产生量前5位的省份为:浙江省、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和河北省;化学需氧量产生量前5位的省份为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河南省和江苏省(见表5和表6)。
表5 历年造纸及纸制品业用水情况
2.造纸及纸制品业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废气排放总量为6657.0亿米3,同比减少0.6%;共拥有废气治理设施4723套,同比减少133套。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7.1万吨,同比减少10.0%;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6.9万吨,同比减少12.9%;烟粉尘排放量为13.8万吨,同比减少2.8%。2011-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废气排放及处理情况见表7。
3.造纸及纸制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及处理情况
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248万吨,同比增长3.6%;利用量为2010万吨,同比增长10.9%;处置量为233万吨,同比减少32.9%;综合利用率为89.3%,同比增加5.8个百分点。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06万吨,同比增长3.1%;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490万吨,同比增长3.4%;危险废物处置量为16万吨,同比减少5.9%。2011-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情况见表8。
表6 2015年各地区制浆造纸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表7 2011-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废气排放及处理情况
表8 2011-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情况
4.造纸及纸制品业工业煤炭消耗和炉窑、锅炉情况
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工业煤炭消耗量为5138.5万吨,比2014年的4921.7万吨增加216.8万吨,同比增长4.4%。其中,燃料煤消耗量5132.6万吨,比2014年的4905.0增加227.6万吨。
2015年造纸及纸制品业工业炉窑307台,比2014年的384台增加77台。工业锅炉4038台,比2014年的4675台减少637台,同比减少13.6%,其中,35蒸吨及以上工业锅炉523台,20(含)~35蒸吨锅炉242台,10(含)~20蒸吨锅炉760台,10蒸吨以下锅炉2513台。
(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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