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探析中亚国家深化经济合作策略: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为中心

探析中亚国家深化经济合作策略: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为中心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立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国与俄罗斯及中亚国家开展经济合作的方式,探讨中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的推进策略。[2]俄罗斯推动独联体经济一体化的做法,值得“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借鉴。“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接欧亚经济联盟是对俄罗斯和中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工作的肯定,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成本最小路径”。

探析中亚国家深化经济合作策略: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为中心

卢山冰 黄孟芳

【摘 要】 “丝绸之路经济带”谋划属于经济一体化战略思维,应当遵循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律,坚持包容性原则,积极发挥“上合组织”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合作,重视欧亚经济联盟的客观存在,尊重其正在发挥的价值功效;在启动亚太自贸区建设的同时,从中国和俄罗斯、中亚自贸区建设入手,促进国家间贸易流通,逐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能源合作模式,积极对接中亚区域基础设施等项目,深化务实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关键词】 “上合组织”;功能转型;自贸区建设;战略项目;合作开发;对策研究

黄孟芳(1972—),女,陕西岚皋人,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在读博士生,主要从事经济伦理、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系统揭示了中国政府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战略和行动方向,并使之步入具体落实和实施阶段。“一带一路”涉及区域广泛、国家众多,各个沿线国家面临的问题不尽相同,实难采用单一模式加以推进。本文立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国与俄罗斯及中亚国家开展经济合作的方式,探讨中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的推进策略。

一、利用“上合组织”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作好“上合组织”在区域经济合作上的转型,与欧亚经济联盟建立沟通机制,共促中亚经济发展

“一带一路”战略提出后,中国领导人多次表示,“一带一路”建设不设新的组织,不建新的机制,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等已有机制的功能和作用表示。《愿景与行动》明确表示,“强化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发挥上海合作组织(SCO)、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ACD)、亚信会议(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1]其中,上海合作组织被置于首要位置,显示出其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重要地位。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处理好与俄罗斯及中亚国家的关系而言,将区域经济引导和经济合作功能引入上海合作组织中并予以强化,十分现实也相当必要,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中达成共识。

在2009年6月举行的“上合组织”峰会上,俄国代表曾提出建立成员国内共同结算货币的建议,但由于“上合组织”框架内经济合作总体上比较薄弱而未能实施。在经济合作上,“上合组织”仍然停留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低水平阶段,至今仍未把建立“自由贸易区”这种“入门级”一体化形式作为“上合组织”的经济合作目标,这大大限制了成员国之间开展贸易和投资工作。“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于“上合组织”提高经济功能是一个非常好的机遇和契机,一旦将经济功能加入其中,将有助于促进各成员国之间的多边经贸合作,对于在更广泛领域集中与整合成员国的人才、资本和资源优势,推动中国与俄罗斯、中国与中亚各国的经济合作,能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对此,一些成员国专家已经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且普遍认为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上充分利用已经存在十余年的“上合组织”是“务实的选择”,也是“成本最小选择”。俄罗斯中国问题专家亚历山大·卢金明确表示,“上合组织”完全可以作为推动“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组织机构,以其十多年来积累的成员国之间合作经验,十分有利于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共建工作,而“丝绸之路经济带构建也为‘上合组织’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天地”。[2]

俄罗斯推动独联体经济一体化的做法,值得“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借鉴。2015年1月1日,由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组织的欧亚经济联盟正式成立并运行,三国在大踏步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从“关税同盟(2010)”到“经济一体空间(2014)”再到“欧亚经济联盟(2015)”,稳扎稳打、持续推进,同时不断吸引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亚美尼亚陆续加入,形成以俄罗斯为主导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组织。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对接欧亚经济联盟是对俄罗斯和中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工作的肯定,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成本最小路径”。中国与俄罗斯及欧亚经济联盟的合作完全可以利用“上合组织”予以推进,强化“上合组织”的经济功能,提高“上合组织”的经济合作水平。普京总统2012年6月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中表示,开展“上合组织”与欧亚经济联盟的经济合作价值巨大,不仅能够使两者相互补充、共同发展,而且其合作前景广阔。[3]哈萨克斯坦管理经济战略研究院教授詹尼斯·坎巴耶夫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理念得到“上合组织”所有成员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响应,各成员国可以在各个领域加强务实合作、增强对话、增进互信,“把合作议程从主要面向安全性问题扩展到包含深度和广度的经济合作”。[4]这意味着,“上合组织”必须由地区安全事务的组织者、管理者转型为地区经济合作建设、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有力推动者。“上合组织”转型问题也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原因是中国没有加入中亚任何经济组织,长期徘徊在中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之外。因此,中国可以通过推动“上合组织”自贸协定谈判,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来拓展参与中亚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路径,开展中国与中亚国家经济合作活动。2014年6月29日,哈萨克斯坦通讯社刊发专题文章《上合组织转型才能促丝路经济带取得成功》,可见在中亚国家对于“上合组织”转型的期盼。

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须依靠已有的“上合组织”等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机制的功能。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客观上要求已有的组织增进、扩展和强化经济功能,因此,“上合组织”须顺应时代潮流,适时作出经济转型,以发挥其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主导作用。考虑到欧亚经济联盟已经从“抱团取暖”到“规划经济一体化”持续推进,尤其是2015年1月1日欧亚经济联盟成立和运行,“上合组织”须尽快与刚刚成立的欧亚经济联盟建立沟通机制,及时沟通政策信息,传递加强经济合作、发挥经济功能的转型信息,赢得其认同和信任。

二、从赋予最惠国待遇和开展自贸协定谈判入手,建立中国与欧亚经济体紧密联系平台,持续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进入实质谈判阶段,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稳妥和有效率的途径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属于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经济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以及中国经济走出去与沿线国家开展深入合作的重要路径。考虑到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态势、规模、水平和阶段,在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措施的过程中,必须有针对性地对接沿线国家客观需求,制定不同的合作路径,采取灵活多样的推进措施,开展共同建设工作。

1.从赋予相关国家最惠国待遇入手,加强中国与相关沿线国家经济紧密程度,推动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最惠国待遇是实现经济一体化的有效形式,也是在自由贸易区启动前的常用机制。两者的共同之处均为推动经济一体化发展,所不同的是“最惠国待遇”属于一种双边关系机制,经济联盟是一种多边组织构架,两者可以并行发展,也可以先后推进。针对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和开放程度,考虑其与世贸组织的关系,从赋予相关国家最惠国待遇入手,加强经济合作关系,属于比较稳妥同时又是可行的实施策略。习近平在杜尚别上海合作组织元首峰会上强调,中国在与组织成员国合作中以赋予最惠国待遇的方式推动经济一体化。这是充分考虑到俄罗斯主导的即将成立欧亚经济联盟在先这一客观事实后中国领导人的明确表态,这无疑为中国与该组织成员国的现实合作指明了方向。此次会议上,俄罗斯总统普京强调俄罗斯支持加强成员国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双边关系,这也是考虑到了中国希望通过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降低贸易壁垒的愿望与要求。

2.推进中国与相关国家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积累自贸协定谈判经验。中国应大力营造与相关国家自贸合作氛围,以自贸协定推动经济一体化。截至2014年12月,中国已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组织签署自贸协定13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有的在“一带一路”沿线,有的则不在。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我们可以把丝绸之路沿线国以及非沿线国自贸协定谈判工作统筹起来,全盘谋划,系统策划,整体部署,既推动与沿线国自贸协定谈判和成果落实,也积极总结与非沿线国自贸协定谈判的经验和成功做法,以借鉴和应用到丝绸之路沿线国谈判工作中,以自贸协定谈判和落实推动丝绸之路沿线互联互通及经济合作。在与各国开展自贸协定谈判上,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进行总体规划布局,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实现在自贸协定框架内共同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目标。

3.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上,俄罗斯是中亚地区和独联体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国家,并在“上合组织”中地位相当重要。从长远战略和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角度看,中俄两国应高瞻远瞩携手共同维护地区稳定和推进经济一体化进程,在两国自贸协定谈判中,可以中国西北与俄国西伯利亚地区为试点建立两国自贸区,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也可以在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接壤城市之间共同建立自由贸易园区,开展经济一体化建设。此外,中国政府一直在“上合组织”中倡导自贸区建设,早在2002年5月“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的会晤中,中国商务部负责人就曾公开表示,“在海关程序、商务流动等方面存在的壁垒阻碍了成员国间贸易规模的扩大”,[5]阻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而自贸协定是推动国与国之间开展经济合作的有效路径,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如何才能在尽快在中国与中亚、俄罗斯之间实现自贸区的突破?笔者认为,2015年1月1日欧亚经济联盟已经成立,中国可与该联盟成员国谈判代表建立常态联系,与该联盟建立沟通机制,协商拿出推进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谈判的时间表,把推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关税同盟条约,只要中国与该联盟中任何一个国家进行谈判就意味着与该联盟所有国家进行了谈判,中国产品进入任何一个国家,即意味着进入到该联盟所有国家。通过自贸区可消除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壁垒,开展自贸区建设是世界经济潮流大势,须顺势而为,大力促进经济合作发展。因此,建立与俄罗斯和中亚国家自由贸易区,应该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在地区经贸合作领域的重要任务和核心目标之一。

4.全面研究和谋划亚太自贸区,从战略层面统筹和推动亚太自贸区研究,争取早日启动谈判机制,以亚太自贸区合作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2014年11月11日,亚太经合组织第22次经济体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发表联合声明,一致同意共同推动亚太自贸区路线图制定工作。会议明确,为推动亚太自贸区建设,APEC将从本次会议起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亚太自贸区建设战略研究,共促亚太自贸区建设,推动形成亚太自贸区路线图战略构思。成型后的研究报告将被提交给将于2016年年底召开的APEC部长级会议作为核心议题予以讨论和研究。启动亚太自贸区建设战略研究标志着FTAAP进入前期规划阶段,意味着亚太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愿景与行动》“合作机制”部分,在强调强化多边合作机制作用时,视“亚太经合组织(APEC)”为重要机制之一。[1]我们要高度重视从亚太自贸区战略规划层面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进行对接和融合,不能仅就亚太自贸区谈自贸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谈经济带建设,开展两者的配合研究和合作研究属于重要的基础工作。国内一些专家在几年前曾建议,参照美国和欧盟的做法,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发挥“上合组织”的作用,提出建立“上合组织”自贸区的设想,[6]并认为要实事求是地承认欧亚经济联盟区域经济主导作用,中国和俄罗斯、“上合组织”和欧亚经济联盟要站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上来定位双方的合作及未来发展。笔者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应该以“上合组织”和欧亚经济联盟为基础,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建立跨欧亚的战略经济合作伙伴协定,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欧亚自由贸易区”,也可能或可以是未来的发展备选途径。

三、深化能源领域合作,充分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功能对接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合作拓展新的产业领域,积极对接欧亚经济委员会已经设计出的基础设施投资路线图,开展务实合作

中国与俄罗斯、中亚国家在能源合作上已经建立起了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能源专项合作依然占据核心地位,强化能源合作领域,深化能源合作机制,创新能源合作模式对于双方和多方都具有战略价值。2002年与这些国家处于推动经贸便利化阶段时,中国就“上合组织”框架内开展与俄罗斯、中亚合作提出了具体领域和项目类型,即优先在能源、交通和与民众就业有关的经济领域开展合作,深化互惠互利的能源运输通道开发建设。令人欣喜的是,十余年来在上述领域“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合作成效显著。正是基于上述成效,《愿景与行动》明确“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共同维护输油、输气管理等通道安全”,[1]为中国与俄罗斯、中亚国家进一步开展能源合作指明了路径。(www.daowen.com)

1.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开展能源合作规划和设计,促进成员国之间能源合作。俄罗斯专家卢金在2009年就建议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发展能源合作会有良好的前景。如果算上观察员国的话,在上海合作组织中,既有能源出口大国,也有能源消费大国和运输大国。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完全有可能成立一个类似“能源专项合作”的项目机构,它可以在能源问题上协调共同利益以及制定共同政策。2013年3月22日,中俄两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一份关于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明确将开展深化在能源、矿产电力新能源等领域合作,建立紧密和牢固的能源战略合作关系。当天,俄罗斯石油公司与中国石油公司签订协议,将年度对中国原油供应量提高至3100万吨,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为俄罗斯石油公司提供20亿美元贷款

从中俄两国能源经济合作战略来看,“俄国是全球最大的原油生产国,中国是能源消费大国,两国又是邻国,在能源领域是天然的合作伙伴”。[7]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石油需求量大概是4.7亿吨左右,其中进口石油量大概2.7亿吨。该年度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56.4%,其中进口石油主要来自中东地区。在中东局势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的背景下,加强与俄罗斯能源合作对于中国能源安全是一个有力保障。而在欧美对于石油需求量下降,且国际政治因素干扰下,俄罗斯加大与中国能源合作,建立能源多元化出口体系,减少对欧洲市场的过度依赖,也不失为明智选择。[8]

2.深化中国与俄罗斯、中国与中亚国家在能源合作领域,扩大能源合作范围。中国与俄罗斯及中亚国家在能源合作上已经具备了良好基础,合作领域不断扩大,为后续深化能源合作提供了广阔发展前景。中俄两国除了继续加大在石油供销合作力度之外,在石油开发上已经展开合作。中国石油公司将和俄罗斯石油公司共同开发八块陆区石油开发区以及三块海上石油开发区,并且中国石油公司已经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开展了战略合作,联合开发北极大陆架资源,而且在天津市合资成立中俄东方石油(天津)有限公司,分别占有51%和49%的股份。这是双方在能源项目合作领域的新的尝试,也是合作的进一步深化。随后,双方可以借用能源合作中的成功模式和经验,围绕能源产业链开展上下游一体化的深度合作。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上成效显著,从2009年至2014年,中国从土库曼斯坦进口天然气1000亿立方米,促进了中国天然气进口多元化。2014年11月,中国政府推出“天然气进口计划”,明确在2016年修建第四条“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网,预计输送量达到每年850万立方米。所有的中国与俄和中亚所开展的能源合作,都是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开展的,已成为中国与这些国家经济合作的重要成果。所以,落实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要强化能源合作成果,扩大能源合作范围,深化能源合作领域,延伸能源合作产业价值链,稳固“能源丝绸之路”在其中的重要地位。

3.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为融资平台,对接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开展互联互通建设,造福于沿线国家和人民。2014年下半年中国政府积极推动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11月份APEC会议上,习近平明确提出建立丝路基金,为中国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确定了投资方向,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将积极解决沿线国基础设施落后问题,围绕亚洲和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开展投资及建设工作。2014年2月,俄罗斯总统普京向出席索契冬奥会开幕式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俄方积极响应中方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愿将俄方跨欧亚铁路与‘一带一路’对接,创造出更大效益”。[7]5月,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全面战略协作伙伴新阶段的联合声明》,明确俄罗斯充分肯定丝绸之路经济带,双方表示将寻找“丝绸之路经济带”项目和即将建立的欧亚联盟之间的契合点,开展务实合作。2014年8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明确,“双方支持并愿意落实中方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将确定新的具有前景的经济合作方向,进一步推动重点项目”。值得注意的是,欧亚经济体已经制定了成员国各公路和铁路建设一揽子计划,准备在2020年建设7条公路和7条铁路线,包括142个物流中心等,这其中就涉及俄罗斯总统普京讲到的“跨欧亚铁路”项目。我们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要整合国内资源,参与到这些具体大的项目当中,并发挥重要作用。如果我们在亚投行和丝路基金投资中,能够结合与对接欧亚经济联盟已经明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类型,尤其是与已经规划设计出来的亚欧铁路计划等结合在一起。一是能够密切和当地国的关系;二是尽快推出投资项目,将亚投行和丝路基金落到具体项目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际效果会尽快显现出来。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提出之前中,在“上合组织”框架内成员国之间已经在探索构建能源合作组织和寻找能源合作路径,在十余年时间里中国与相关国家在能源合作上建立了紧密机制,产生积极效应,为后续能源项目深化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结论

自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至今已经一年多时间了,这期间国内专家各抒己见,各部委也集思广益。2014年年底,重点支持亚洲和丝路沿线国家基础建设及项目投资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与丝路基金筹建及注册,2015年3月28日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愿景与行动》,意味着“一带一路”从国家层面已经明确了战略蓝图和行动方向,各省、市、自治区也纷纷出台对接《愿景与行动》和结合本地发展实际的发展战略、规划及实施项目,“一带一路”已经开始进入应用对策研究和具体实施推进阶段。2015年作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元年,“一带一路”建设将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上开展建设工作。针对中国和俄罗斯及中亚国家合作来讲,“一带一路”中“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要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的作用,在保持和稳定区域安全职能基础上,增加和扩大经济合作的功能,及时作好“上合组织”功能转型,增设区域经济合作分支机构,制定经济合作战略规划,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建立亚太自贸区筹备组织机构并开始工作,着手落实最惠国政策,启动中国与俄罗斯自由贸易区谈判,在条件具备时启动与中亚国家自由贸易区谈判,迈出未来经济一体化的第一步,同时积极与俄、白、哈倡导成立并运行的欧亚经济联盟合作,全面了解该联盟意图和发展路线图,寻找合作契机和领域;在完善中国与俄罗斯和中亚国家能源合作模式基础上,深化和强化能源合作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密切在此领域的传统合作和创新合作;积极对接欧亚经济体相关战略项目,拓展合作领域,参与项目建设,发挥中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利用两种资源,作好两个市场,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国际和平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EB/OL].(2015 -03 -28).http:/ /news. xinhuanet.com/2015 -03/28/c_1114793986.htm.

[2] 卢金.俄中建交有400年[EB/OL].(2009 -10 -02).http:/ /www.renmin-hotel.com/news/list.asp?unid=5012.

[3] 弗拉基米尔·普京.俄罗斯与中国:合作新天地[N].人民日报,2012 -06 -05.

[4] 上合组织转型才能促进丝路经济带取得成功[EB/OL].(2015 -01 -19). http:/ /www. xinxi85.com/zhengwu/html/?10466.html.

[5] 贾俐贞.构建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的战略思考[J].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7(1):75 -80.

[6] 崔颖.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共同发展的新实践[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7] 陈玉荣.上合组织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互为机遇相辅相成[N].人民日报,2014 -09 -11.

[8] 秦放鸣.中国与中亚国家区域经济合作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原刊于《河北学刊》2015年9月第35卷第5期)

【注释】

[1]作者简介:卢山冰(1966—),男,河北石家庄人,西北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现代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