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一体化问题、障碍及对策

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一体化问题、障碍及对策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中,区域经济合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内涵,以产业一体化为标志的区域产业合作就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环节。[2]因此,本文重点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我国和中亚各国产业合作与一体化的问题、障碍与对策。

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一体化问题、障碍及对策

高 煜

【摘 要】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中,我国与中亚各国在产业联系与合作中存在规模偏低、结构单一、区域失衡、方式低端等突出问题。导致当前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初级化、低端化的原因在于,推进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深化与升级存在诸多障碍,包括既有产业分工格局导致区域产业发展指向分离化,集聚优势缺失导致新型区域产业分工基础弱化,交易费用高昂导致产业一体化成本攀升等。因此,应当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推动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的深化与升级,并最终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产业一体化。

【关键词】 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一体化;区域;产业合作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和目标。其中,区域经济合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内涵,以产业一体化为标志的区域产业合作就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环节。丝绸之路经济带包括核心区—中亚经济带、重要区—环中亚经济带以及拓展区—亚欧经济带,[1]“在地理上以中亚、南亚、西亚和欧亚为指向,而中亚无疑首当其冲”。[2]因此,本文重点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我国和中亚各国产业合作与一体化的问题、障碍与对策。

一、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的现存问题

中亚各国自1991年相继独立以来,经济发展经历了缓慢回升、骤降、持续稳定回升以及增长的历程。21世纪以来,中亚各国经济纷纷走出低谷,开始恢复性增长。[3]随着中亚各国经济的恢复,我国与中亚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2002—2012年,我国和中亚五国双边贸易总额年均增速达36.4%,显著高于我国对外贸易总额年平均增速。2012年,我国和中亚五国的双边贸易总额合计高达459.43亿美元。[4]但是,在我国与中亚各国的经济联系中,产业联系与合作一直处于低端水平,存在诸多问题。

(一)产业联系规模偏低

我国与中亚五国产业联系与合作的规模总体偏低,体现在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两个方面。

从表1中可以看出,虽然我国与中亚各国贸易增长迅速,但是由于基数较低,其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仍然很小,体现出我国与中亚各国的产业联系的规模在我国整体对外经济发展中的份额仍然很少。

表1 我国对中亚五国贸易情况及比重

资料来源:“对中亚五国的贸易总额”一项数据引自袁丽君、高志刚,《依托“跨国丝绸之路”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开发研究》2014年第1期,增速由笔者计算;“对外贸易总额”及其增速来源于国家商务部网站http:/ /zhs.mofcom.gov.cn/article/cbw/201304/20130400107526.shtml;“对中亚五国的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一项由笔者计算。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对外投资中,我国对于中亚各国的投资,虽然整体处于增长状态,但是波动较大,而且在我国对外投资中所占份额仍然较小,突出体现出我国对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的基础仍不稳定,且在我国整体对外经济发展中的份额仍然很少。

表2 我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及比重

资料来源:“对中亚五国投资”一项引自李悦、杨殿中,《中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经济研究参考》2014年第21期;“对外投资”一项引自中国统计年鉴2005—2013年各年;“增速”和“对中亚五国的投资占对外投资比重”一项目由笔者计算。

(二)产业联系结构单一

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的结构十分单一,具体在我国与中亚五国的主要贸易商品中有所体现。

表3 2013年我国与中亚五国贸易额及主要贸易商品

资料来源:中国驻外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转引自王冕,《中国与中亚五国经贸合作探析》,《对外经贸》2014第5期。其中,贸易额占比为笔者计算。

从表3中可以看到,我国对中亚各国出口的商品以工业制成品为主要类型,包括机电产品、金属及其制品、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家电、建筑材料、纺织服装等,而中亚各国向我国出口的商品更为单一,主要以能源矿产品和棉花、黄金等为主。因此,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和中亚各国的产业联系,仅局限于上述一般制造业、机械制造业和能源产业等劳动密集型与资源类产业,高端制造业、信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资本密集型,与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法律、研究与开发、通信文化艺术等现代服务业的产业联系严重欠缺,因而产业联系覆盖范围十分有限,结构极为单一。

同时,在产业投资方面,我国对中亚各国投资也主要以资源类产业为主。以我国在中亚投资最多的哈萨克斯坦为例,根据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最新统计数据称,截至2013年6月,我国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存量中2/3以上流向采矿业,其他主要流向建筑、金融、房地产、商务等行业,流入制造业的规模很小。[4]因此,从产业投资方面也突出地表现出我国与中亚各国在产业联系方面的结构严重单一化。

(三)产业联系区域失衡

我国和中亚各国产业联系在区域分布上呈现较明显的失衡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我国与中亚的产业联系在各国间差异十分显著。2013年,哈萨克斯坦作为我国在中亚最大的贸易伙伴国,贸易额占中亚五国与我国贸易总额的67.86%,吉尔吉斯斯坦占13.27%,乌兹别克斯坦占10.79%,我国与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贸易额较低,分别占4.66%和3.42%。同时,我国与中亚的产业投资在各国间也有显著差异(表4)。

表4 我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存量的国别分布比重  单位/%

资料来源:李悦、杨殿中,《中国对中亚五国直接投资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经济研究参考》2014年第21期。

从表4中的产业投资可以看出,我国与中亚各国在产业联系上存在显著的国别差异,我国对哈萨克斯坦的产业投资比重较大且稳定,而对其他国家的产业投资比重较小且波动加大。

二是我国各省区与中亚的产业联系严重失衡。在我国,与中亚各国经贸交流最密切的省区是新疆。2011年和2012年,新疆对中亚五国贸易总额分别为169.84亿美元和175.83亿美元,占我国对中亚五国贸易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2.83%和38.27%。[2]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各省区与中亚的产业联系严重失衡。

(四)产业联系方式低端

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的方式呈现低端化特征。以我国与中亚各国经贸联系最密切的省区新疆为例,虽然近年来逐步形成了以边境贸易为主,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易货贸易、旅游贸易、转口贸易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格局。但其中,边境贸易仍然是最重要的方式。[3]海关统计,2012年新疆的边境小额贸易额为130亿美元,占外贸总额的51.6%,一般贸易进出口额为84.5亿美元,占进出口总额的33.6%。[5]

从以上诸多问题可以看出,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的主要方式是以进口中亚国家能源、矿产、农产品等资源类产品和初级产品,向中亚国家出口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与一般机械工业产品等为主,同时主要投资于中亚国家的能源、资源类产业,强化能源、资源类产品贸易,双方产业联系与合作的范围狭窄,规模有限,增长波动性较大,产业联系与合作水平较低。从本质上看,我国与中亚各国的产业联系与合作属于基于资源享赋和劳动生产率差异的产业间分工,更高水平的基于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别化的产业内分工和基于生产纵向分解的产品内分工尚未形成。因此,我国与中亚国家产业联系与合作尚处于以特定产业为主要对象,以产品贸易为主要方式,以产业间分工为内涵,以内部市场为指向的产业联系与合作的初级化、低端化阶段。

二、推进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深化与升级的障碍

导致当前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初级化、低端化的原因除了中亚国家的“逆一体化”倾向性等复杂的战略、政治社会等因素外,在经济方面,还存在着阻碍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深化及升级的诸多障碍。

(一)障碍一:既有产业分工格局导致区域产业发展指向分离化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产业发展长期采取重工业优先,区域均衡的内向型发展方式。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产业发展经历了由计划向市场,由内向型向外向型的重大转变。在生产纵向分解和全球生产网络构建的大背景下,东部沿海地区凭借优越的初始享赋条件及基于FDI的出口导向的工业化战略条件,大量吸收FDI,以国际代工的外包方式嵌入全球价值链,实现了产业的迅速发展,建立了“加工贸易型”国际代工模式的产业发展方式。在东部地区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推动下,我国区域产业分工格局发生了重大转变,由计划经济时区域产业体系均衡发展转变为区域产业体系非均衡发展,即能源和资源从中西部地区大量运输到东部地区,机器设备和部分零部件、原材料从国外进口到东部地区,东部地区进行生产/加工/装配,产品再以贴牌方式出口国外。在目前这种区域产业分工格局下,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加工制造业提供能源、资源、劳动力等,东部地区加工制造业则指向欧美发达国家市场。

而中亚各国,在国家独立之前,其产业体系的建立基本按照在苏联体系下为俄罗斯等配套发展的目标进行,因而能源产业、资源产业等实力突出。在国家独立之后,正寻求产业多元化、高端发展途径。

因此,从以上可以看出,在各自现有的产业分工格局下,我国东、西部产业发展的重点指向欧美发达国家市场,而中亚各国处于为俄罗斯配套的发展指向转变过程中,因而双方产业发展指向分离化特征十分显著。因此,既有产业分工格局导致区域产业发展指向分离化是导致当前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初级化、低端化的根本原因。

(二)障碍二:集聚优势缺失导致新型区域产业分工基础弱化

我国和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深化及升级的根本方向在于改变当前产业分工的局面,建立新型产业分工体系。但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产业发展水平差异巨大的情况下,以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别化为基础的产业内分工将遇到巨大障碍。因此,在生产纵向非一体化的全球产业发展大背景下,寻求以产业集聚为形式,以产品内分工为内涵的区域产业分工新方式就成为我国和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深化、升级的选择与方向。

然而,集聚优势缺失导致新型区域产业分工基础弱化。从以资源禀赋和劳动生产差异为内涵的比较优势向包含产品竞争优势、企业竞争优势、产业竞争优势和国家竞争优势为内涵的竞争优势转变,[7]对于特定区域而言,通过产业集聚获取集聚优势是一条重要途径。马歇尔(1920)指出了产业集聚外部性优势,即劳动市场共享,中间产品供给以及技术外溢。其中,劳动市场共享优势是指产业集聚有助于专业技术工人公共市场的形成,有利于劳动力共享,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中间产品供给优势是指产业集聚有助于促进专业化中间产品供应商的形成,特别是在不可贸易的特殊投入品的供给方面,有助于降低企业中间产品成本。技术外溢优势是指产业集聚中独特的非正式信息扩散方式有助于知识和技术的外溢,降低企业知识技术成本。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上述集聚优势获取的条件在中亚地区受到极大限制。在劳动市场共享方面,中亚国家注重提高本国员工在外资企业的就业比重。例如,哈萨克斯坦的《资源法》《劳动法典》等都规定“执行合同过程中雇用本地不同等级员工与外国员工的比例”,外企中本地员工比率不低于95%,并对引进外国劳务提出受教育水平、工龄工作经验等要求,且劳务许可证审批手续繁杂。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也都有类似规定。中方企业在当地的劳动用工问题逐渐凸显。最为突出的是,受对方制约,中方企业难以保证全员在岗,一般情况下在岗率多则为50%,少则为1%~2%,大大抵消了劳动市场共享优势。[8]在中间产品供给优势方面,受苏联时代国民经济区域布局的影响,中亚五国缺乏综合完整的产业结构,加工工业的发展严重滞后,无法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配套,因而难以获得中间产品供给优势。在技术外溢方面,中亚国家总体科学技术水平有限,技术吸收、利用等的能力严重制约了技术外溢优势的发挥。集聚优势的缺失,使得我国与中亚各国新型产业分工的基础被大大弱化。

(三)障碍三:交易费用高昂导致产业一体化的成本攀升

东道国交易费用水平直接影响区域产业一体化的成本。中亚各国交易费用高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www.daowen.com)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导致交通运输、物流成本等交易费用高昂。中亚各国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由于地形多山,交通设施以公路为主,且建设难度大,各国境内基本没有高速公路,通信、互联网体系仍不够发达,部分国家和地区存在严重电力短缺。[4]虽然中亚各国在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哈萨克斯坦作为传统的中亚地区交通枢纽,铁路相对发达,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公路运输相对发达,乌兹别克斯坦航空业相对发达等,但是总体而言,在包含交通运输、通信、互联网、电力等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中亚各国水平有限,[4]这大大增加了产业发展的交易成本。例如,在进口成本中,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每一标准集装箱进口成本分别高达4500美元、4050美元、2780美元、2450美元,而我国仅为430美元,中亚各国的进口成本是我国的5~10倍。[9]

二是法律制度、市场制度、政策法规不完善导致交易费用高昂。中亚各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确立,各项法律、法规不完善且变化频繁,对外经济政策调整频繁,缺乏连贯性和稳定性。[10]在贸易立法、管理体制、投资环境、金融服务、法律保障、政府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惯例的障碍和问题,[11]一些针对国际合作与开发的文件约束性不强,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仲裁解决机制,协议落实难度大,影响了区域经济合作。[12]

三是政府运行效率较低导致的公共服务质量的交易费用高昂。在公共服务方面,中亚各国普遍存在企业注册、办理签证、劳务许可申请程序复杂等问题。[13]平均进口时间是我国的3~4倍。[9]同时,中亚各国金融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外资企业在当地融资面临较大困难,且换汇程序复杂,效率低。[4]《2012年全球商业环境报告》显示,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商业环境在全球183个国家中分列第47位、第70位、第147位和第166位。[14]因此,较高的交易费用成为制约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的重要障碍。

三、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与对策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目标是推动和形成高水平和高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区域产业合作与发展作为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区域贸易、投资、金融、科技、文化等的合作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我国与中亚各国产业联系与合作的方向应当是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推动产业联系与合作的深化与升级,并最终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产业一体化,即以集聚优势为途径,实现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化;从贸易一体化、投资一体化、金融一体化向以生产一体化,设计、研发一体化,市场一体化为核心的产业一体化转化;从制造业一体化向制造业、服务业、流通业等多种产业一体化转变。为了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必须从多方面采取相关对策和措施。

(一)以产品内分工为基础,构建新型区域产业分工体系

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产业一体化的关键在于以价值链为纽带,构建以产品内分工为基础的新型区域产业分工体系,其核心在于构建涵盖我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中亚各国的新型国际价值链,其关键在于我国企业对于构建新型国际价值链的主导和中亚各国的广泛参与与租金分享。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方法培育和提升我国企业主导构建新型国际价值链的能力。我国企业应当在深化和提升嵌入全球生产体系的过程中,专注提升自身研究与开发、设计、高端制造、营销渠道建设、品牌发展等多方面的能力,以流程升级和产品升级为基础,培育自身功能升级和部门间升级所需的研发能力、技术能力、品牌能力、营销能力、关系能力、治理能力等,为主导构建新型国际价值链奠定基础。同时,在新型国际价值链构建中,注重形成新型价值链参与和租金共享方式。

(二)创新合作方式,开拓产业一体化多元领域

在制造业一体化的同时,创新合作方式,积极开拓与中亚各国产业一体化多元领域,实现制造业一体化和多种产业一体化的共同促进,协同发展。采取贸易合作、科技合作、技术贸易合作、劳务合作、资源开发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积极开展与中亚各国的商品、投资、加工、服务、对外援助、工程承包、合作研发等多元化方式,延伸和拓展合作领域,不断创新合作方式,构建多成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产业合作模式,将产业合作由单一合作方式向多元合作方式提升,由产品合作向产业合作提升,由第二产业合作向服务业合作和新型产业合作提升,不断开拓产业一体化多元领域。

一是在能源产业中,一方面提升以油气资源开发为主要内容的传统能源产业合作方式,由传统的产品贸易合作向新技术合作研发等新型合作领域提升;另一方面,积极拓展风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产业的合作领域。二是在农业产业中,不断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包括绿洲节水灌溉、农产品加工合作等在内的合作领域,尤其注重现代新型农业的合作发展,包括农产品新品种培育和研发,现代观光旅游农业开发等。三在是现代生产者服务业中,与中亚各国积极开展高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开发,创业投资,区域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新一代通信技术应用与运营,互联网建设,国际法律、会计、商务咨询,劳动力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四是在文化、卫生、体育产业方面,积极开展跨境旅游、国际文艺演出、电影制作与发行、图书出版发行、医疗卫生合作、国际体育赛事等方面的合作;五是在生态环保产业方面,积极开展沙漠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保技术开发等方面的合作。

(三)强化政府推动与发挥市场基础作用有效结合

在国家层面,应当依托地缘优势,加强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外交推动,推进贸易与投资的便利化,创新区域合作模式与机制,实施能源大通道建设战略、贸易便利化战略、投资便利化战略、区域经济合作战略、产业转移与产品提升战略、边境自由贸易区战略等,加快建设边境自由贸易区,努力建设双边自由贸易区,[15]同时大力提高跨国和国内跨省区铁路、公路、航空、电力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产业一体化创造基础条件。积极推动在我国西部地区以及中亚各国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开发区,鼓励和吸引各国企业投资建设,并给予多种政策支持,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开发区绿色通道,提高开发区政府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提高我国西部地区和中亚各国产业配套能力。

在地方政府层面,应当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壁垒,提供基础条件、政策和法律环境,释放市场活力,发挥民间产业的创造性和灵活性,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一体化建设。[16]

(四)不断完善产业一体化的贸易、金融、投资等的配套措施

在贸易领域,加大国内对中亚各国出口口岸建设,扩大对中亚各国的开放力度。加快推进和中亚各国在海关管理、检验检疫、签证颁发、资格互认以及边境贸易管理等领域的制度性合作,在此基础上逐渐降低各类关税非关税壁垒,实现自由贸易区建设目标。[4]

在金融领域,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的作用,由我国和中亚各国联合出资组建开发性国际金融机构,并联合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等国际金融机构,支持中亚各国的基础设施建设。[4]建立与中亚各国的多边清算体系,鼓励我国银行加强与中亚各国金融机构的合作和创新双边国际支付结算工具等。[6]

在投资领域,为在中亚各国直接投资的我国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包括引导和支持中央企业对中亚各国开展投资;设立“中亚开发基金”,支持我国企业对中亚各国的投资合作;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中亚各国的直接投资。鼓励对中亚各国直接投资所带动的进出口贸易。包括鼓励国内企业到中亚各国生产并返销国内的经济活动;支持母公司向中亚各国分支机构销售产品的经济活动等。加强对在中亚各国投资的我国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包括加强国内金融机构对在中亚各国直接投资的我国企业的融资支持力;鼓励在中亚各国直接投资的我国企业充分利用境外金融资源等。[1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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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胡颖.新疆与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发展的探讨[J].对外经贸实务,2011(9):30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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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高志刚.“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下中国(新疆)与周边国家能源与贸易互联互通研究构想[J].开发研究,2014(1):46 -50.

[16] 秦重庆,王东.“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下的财政支出、空间溢出和全要素生产率——基于8省区而板数据的实证检验[J].开发研究,2014(2):50 -54.

[17] 李悦,杨殿中.中亚四国公共服务环境比较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4(2):32 -36.

(原刊于《开发研究》2015年第3期)

【注释】

[1]作者简介:高煜(1973—),男,陕西白水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数理经济与统计学系副主任,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

[2]“新疆对中亚五国的贸易总额”一项根据赵萍《新疆与中亚贸易合作的新机遇新问题与对策》,《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第1期的数据计算,“我国对中亚五国的贸易总额”一项见表3“新疆占我国对中亚五国的贸易总额比重”一项由笔者计算。

[3]具体数据参见朱金鹤、崔登峰《新疆与中亚五国对外贸易:优势、障碍与对策研究,《新疆农垦经济》2010年第12期。

[4]中亚四国基础设施具体情况参见李悦、杨殿中《中亚四国公共服务环境比较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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