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这几年,中央对农村工作连续发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为推动农村改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在若干问题上,也存在思想不统一,工作不适应,对新事物支持不够,对中央政策执行不力的情况,必须加以克服。今后,各个地方和各个部门要维护党的政策的严肃性,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在重大政策问题上不得各行其是。修改不适合情况的过时政策,必须通过民主集中程序。需要变通执行的,也必须请示报告,经过批准。执行中遇到困难时,要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发挥主动精神,不能知难而退。
(十七)农村的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要城乡配合,多部门协同。为了有利于协调一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对农村经济的协调指导。
县一级的综合改革试点,要继续进行,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推开。
农村实行政社分设后,乡政府领导全乡的经济工作只能从行政角度进行。必须尊重合作经济组织和企业的自主权。要逐步建立乡财政。(www.daowen.com)
在农村经济工作中,领导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基层服务,为农民服务。提倡办实事,讲实效,不务虚名,反对浮夸,尤其要反对那种为了对付上级而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各级干部,都应当深入基层,访贤问计,帮贫致富,逐乡、逐村地办好几件实事,务求必成,把工作落实到千家万户。
(十八)农村整党要根据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逐步展开。在整党中,对于积极带领群众一道致富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于个人勤劳致富的党员,要予以保护;对于少数以权谋私,采取不法手段牟取暴利的干部、党员,要分别情况,严肃处理。通过整党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经常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一部分村庄,组织涣散、工作无人负责,要采取措施限期改变。村干部要有明确的责任制和合理报酬。
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全局至关重要,对实现本世纪末小康目标更具有决定的意义。中央希望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密切协同,奋发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夺取农村改革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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