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20世纪80年代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收入的政策及影响

20世纪80年代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收入的政策及影响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1982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了第一个关于“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即《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力水平,疏通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于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制定“十项经济政策”,即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出台“中央一号文件”,对1986年的农村工作进行部署。

20世纪80年代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收入的政策及影响

改革开放前,由于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4〕等因素,导致中国的农业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农村经济极为脆弱,农民长期处于极度贫困状态。直至1978年,平均每个生产大队的积累不到一万元,有的地方甚至不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5〕全国农村社员每年从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到的收入增长十分缓慢,1978年仅有74元,比1957年的40.5元只增加33.5元,即这21年间平均每年每人只增加2.8元。这使得广大农村长期难以摆脱贫困,1978年全国贫困人口达2.5亿,相当多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6〕特别是“剪刀差”政策,国家从农业获取了丰厚的积累,而农民则变得极度贫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问题被中共中央提上议程。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只有加快发展农业生产,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才能使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富裕起来,也才能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于是,1982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了第一个关于“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即《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文件指出,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反映了亿万农民要求,不但克服了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的弊端,而且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于单一的缺点。〔7〕文件提出要在各地建立的生产责任制中,实行联产计酬的要占生产队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8〕该文件对在全国迅速展开的农村改革做了总结,着手解决了束缚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至此,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的怪状被终止,生产责任制得以建立,生产关系也得到了局部的调整,历史形成的管理集中、经营方式单一的弊病也得到了纠正。紧接着,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又从理论上阐述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9〕文件要求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提出:“今后,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重要农产品,继续实行统购派购;对农民完成统派购任务后的产品(包括粮食,不包括棉花)和非统购派购产品,应当允许多渠道经营……凡属收购任务以外的农副产品,购销价格可以有升有降。”〔10〕可见,此文件已认识到扩大农民自主权的必要性,开始对农产品购销政策有所放宽,并已意识到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截至1983年底,全国已有1.75亿农户实行了包产到户,占农户总数的94.5%。此后,包产到户迅速成为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粮食产量不断攀升,出现了粮食卖难、存难、运难的现象。因此,改革农村流通体制中不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情况就成为1984年农村工作的重点。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力水平,疏通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11〕文件还指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对农民向土地的投资应予合理补偿”。〔12〕这个文件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然而,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已影响到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在打破集体经济中的“大锅饭”之后,仍须进一步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于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制定“十项经济政策”,即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规定:“粮食、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由商业部门在播种季节前与农民协商,签订定购合同。定购的粮食,国家确定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如果市场粮价低于原统购价,国家仍按原统购价敞开收购,保护农民的利益。定购的棉花,北方按‘倒三七’,南方按‘正四六’比例计价。定购以外的棉花也允许农民上市自销。”〔13〕文件发布后,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被取消,农产品不再受原来经营分工的限制,任何单位都不得再向农民下达指令性生产计划。随后,农业生产条件也不断改善,商品经济的横向联系也有所发展。但是,一部分地区农民种粮的兴趣有所下降,在农村经济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摆在执政者面前的难题仍然很多。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出台“中央一号文件”,对1986年的农村工作进行部署。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为鼓励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对于粮食合同定购方法将不断加以改进,并稳定农用生产资料的销售价格,继续实行对农用生产资料的补贴,对有困难的小化肥厂减免税收,以便降低化肥销价。为提高农民扩大资金积累的能力,对农民的税收要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并严格禁止乱摊派、乱收费;要支持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广开生产门路,实行‘以工补农’。”〔14〕文件下发后,实行数十年的粮食统购政策被改为合同定购。同时,农业调产业结构也得到了调整,也注意到处理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务农与务工的关系。此举进一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www.daowen.com)

至此,20世纪80年代出台的5个“中央一号文件”通过肯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废除人民公社,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取消统派购制度,赋予农民生产和交换的自主权,保障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尊重了农民的意愿,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逐步摆脱单一的生产模式,可以从事非农经营活动,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为农村的稳定和农民收入稳步较快增长奠定了政策基础,创出了一条中国农村改革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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