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爱国丰产与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历史

爱国丰产与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历史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同年2月,农业部召开第二次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并作为发展生产的方针。

爱国丰产与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历史

(一)爱国丰产运动兴起

1.历史背景

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50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农业劳动模范李顺达等人参加了会议并表示要努力搞好农业生产。1951年2月,政务院在《关于一九五一年农林生产的决定》中,把群众性的奖励劳模运动和生产竞赛活动列入10项政策的内容。决定指出:“其产量显著超过当地一般生产水平经过民主评议为众所公认者,人民政府给予物质或名誉的奖励,开展群众性的劳模运动和群众性的生产竞赛。”〔6〕同年2月,农业部召开第二次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并作为发展生产的方针。于是,农业丰产运动就这样轰轰烈烈地展开了。

2.简要经过

1951年3月6日,山西省李顺达互助组向全国互助组挑战,揭开了爱国丰产运动的序幕。他们的指标是亩产粮食378斤,比上年增产21斤。3月9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李顺达互助组挑战书,同时刊登了农业部部长李书城号召各地开展爱国主义生产竞赛的谈话。同年11月26日,农业部发布了《一九五一年农业生产奖励施行办法》,明确奖励范围、标准、名额和奖品等。是年底,全国有100多万个互助组参加了爱国丰产运动。〔7〕李顺达生产合作社是个农林牧全面发展的典型。在1951年和1952年的爱国丰产运动中,他们在提高粮食产量的同时,还使农林牧互相促进,被评为全国全面丰产模范农业生产合作社。

3.影响

通过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和奖励劳动模范,先进的农业生产者队伍迅速扩大,对恢复农业生产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推行(www.daowen.com)

1.历史背景

1951年9月,中共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决议认为,“土改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党既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的个体积极性,又必须‘组织起来’,发展农民的互助合作积极性。”〔8〕从1953年春起,各地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发布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强调,“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正日益变成领导互助合作运动继续前进的重要环节。”〔9〕

2.简要经过

1953—1956年,在土地改革以后,不失时机地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10〕由“临时性、季节性的互助组发展到固定性、长年性互助组,由互助组进而发展成为以土地入股为特征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被称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组织,是由自给半自给的小农经济过渡到社会化大生产农业的必由之路,是由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11〕回顾互助合作的历史,总体上算是成功的。虽然在此过程中,也曾存在强迫农民入社、无偿调拨农民生产资料的“左”倾做法,不过这不是全局性的。

3.影响

在推动互助合作运动的同时,开展爱国丰产运动,涌现出一大批劳动模范,包括李顺达等,他们带动广大农民走上劳动致富的道路。〔12〕1953年与1956年相比,农业总产值、粮食总产量、棉花产量、油料产量等都有大幅度增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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