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农村土地改革的历史背景及重大意义

农村土地改革的历史背景及重大意义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历史背景在旧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结构中,农村的土地占有情况极不合理,土地高度集中在封建地主手中。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出台。〔3〕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社会革命。

农村土地改革的历史背景及重大意义

(一)历史背景

在旧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结构中,农村的土地占有情况极不合理,土地高度集中在封建地主手中。封建地主阶级凭借占有的大量土地,通过封建地租等形式,对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一般情况下,农民向地主交纳的地租要占到租种土地产量的50%,许多地方甚至高达70%—80%。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严重妨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1〕

(二)简要经过

为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出台。该法指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农民协会为土地改革队伍的主要组织形式和执行机关。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有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2〕这些土地改革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使得土地改革在有约3亿人口的新解放区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www.daowen.com)

(三)影响

到1953年春,全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台湾省外,基本上都完成了土地改革。〔3〕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社会革命。土地改革后,“大约有3亿多农民获得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而且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3 500万吨的粮食地租,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土地改革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与发展,进而使国民经济也迅速恢复和发展。”〔4〕1952年,中国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41.4%,粮食总产量由1949年的11 318万吨增加到1952年的16 391.1万吨,比解放前最高产量高出9.28%,比1949年增长5.1%;棉花总产量由1949年的44.44万吨增加到1952年的130.37万吨,比1949年增长193.7%,年均增长42.2%,比解放前最高年产量高出53.60%;其他农副产品产量也有较大幅度增长。〔5〕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业生产取得的第一个阶段性的可喜成就,对于当时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以后农业生产的发展,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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