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 年改革开放以后,上海民间组织曾出现一波结社高潮。1981 年上海各类社团仅有633 个,至1989 年年底,全市社会团体总数已发展到4300 个,其中学术性团体1348 个、人民群众团体831 个、经济类团体317 个、社会公益团体380 个、文艺团体313 个、体育类团体477 个、宗教类团体50 个、其他团体584 个,年均增长率高达72.41%。 [9]
1989 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实行登记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体制。1998年又颁布了经过修改的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双重管理体制。期间还提出,要对原有社团进行清理整顿和核准登记。20 世纪90 年代,上海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完善政策、依法管理、有序发展”的方针,严格控制社会组织发展,从而使得社会组织数量呈现出负增长态势。截至2001 年年底,上海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878 个(其中社会团体2263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00 个、基金会49 个),比1989 年减少了412 个。
进入21 世纪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政府职能转变以及社会结构的日益多元,人口老龄化和人民对社会服务需求的提高,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上海民间组织发展迅速,截至2007 年年底,全市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已达8366 家,其中社会团体3234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049 家、基金会83 家。
2005 年以来,上海积极探索建立“以政社分开为前提,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基础,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纽带”的新型政社合作关系。2006年通过的上海“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007 年,上海市党代会首提“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社会资源改进社会管理”。2009 年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本市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民生服务的指导意见》,重点推进了以下四项工作。
(1)明确分类指导的工作策略。对六类社会组织区别对待,重点鼓励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社会组织。
(2)提出了扶持社会公益组织发展的政策。政府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将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和部分社会管理工作委托社会组织来承担,同时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2009 年起,市民政局拿出部分福利彩票公益金,采用“改拨为招”的方法,通过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鼓励社会组织去响应社区需求,创新服务模式,培育服务品牌。初步形成了从公益创投到公益招投标、再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公益项目培育机制。2012 年,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目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在各级政府部门普遍推开。2015 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列入财政预算,从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考虑和安排”。
(3)探索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模式。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早在2006 年8 月普陀区委下发了《民间组织枢纽式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依托区和街道(镇)两级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建立管理枢纽,按照分散组织由所在的街道(社区)、镇进行属地管理、特殊组织由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的原则,300 家社会组织(主要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由街道(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进行归口管理。2007 年静安区成立了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之后又相继成立了5 个社区(街道)和劳动、文化、教育(系统)社会组织联合会,形成“1 +5 +X”枢纽模式,把同性质、同类别、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联合起来,实行枢纽式管理。枢纽式管理就是在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设立一个组织载体,使其成为“加强党建工作的支撑、完善双重管理的依托、凝聚团体会员的载体和实现合作共治的平台”。(www.daowen.com)
(4)建立公益组织孵化基地。社会组织孵化器是指在一个集中时空内,由专业团队为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一系列的支持,帮助其尽快发展和成长。一是硬件支持,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办公场地、会议场所、办公设备、展示空间;二是资金支持,为初创期草根组织提供行政经费资助、项目资助和贷款;三是能力提升,举办培训活动,邀请资深专家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机构间经验分享和沟通交流等。社会组织孵化器通常采取“政府主办—民间运营”模式。一般是政府提供场地和资金,民间组织提供孵化培育的专业人员和服务。
2010 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把“构建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列为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之一。2011 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鲜明提出“尊重社会组织主体地位”,推动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2012 年,上海市党代会又提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2013 年,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对公益慈善类、城乡小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管理(图4.1)。
图4.1 2005—2014 年上海社会组织的数量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 杨雄、周海旺《上海社会发展报告(201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年,107 页。
上海社会组织已遍布城乡,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功能较强的社会组织体系。大量社会组织在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公益服务、增进社会福利,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疏通民众利益表达管道、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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