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上海市委把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列为“一号课题”,在大调研基础上发布了“1 +6”系列文件。其中的“1”是指《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6”是指涉及街道体制改革、居民区治理体系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者的6 个配套文件。具体包括以下五方面工作。
(1)社区党工委改名为街道党工委。“上海原社区(街道)党工委更名为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关,在地区社会治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新建“社区党委”,负责区域化党建。
(2)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对街道职能重新定义。“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和奖励,街道经费支出由区政府全额保障,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上来。”“街道主要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的职能。”与从前相比,改革后增加了“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内容,将“协调社区资源”改为“动员社会参与”,将“指导自治组织”改为“指导基层自治”,将“维护社会稳定”改为“维护社区平安”。
(3)理顺条块关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科学界定条块职责。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房管所、城市监督管理局(城管)、市容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卫生局等执法部门直接下沉到街道,在每个街道建立办事处,如房屋管理办公室、城市市容管理办公室。它们属于街道管辖,可以向这些办事处派任务,即街道在某种程度上拥有了执法权。“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和综合管理权,赋予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强化对街道考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结果的应用。实行市、区职能部门职责下沉街道的准入制度。”
(4)优化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着眼于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优化服务,积极推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内设机构的职能整合和功能优化。按照街道职能定位和创新体制的要求,街道党政内设机构按‘6 +2’模式设置。”即统一设置6 个办公室,另可根据需要再设两个工作机构,促进机构归并和人员精简(表4.1)。
(5)加强中心建设。“继续优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建立完善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原社区党员服务中心更名为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和社区综治中心。”“各中心是街道履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基本职责的载体,服务群众的窗口,推进社区共治自治的平台。”(www.daowen.com)
表4.1 上海市部分区县“6 +2”设置方案
资料来源: 杨雄、周海旺《上海社会发展报告(201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40页。
2016 年,上海市重新修订了《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依法明确了街道所应承担的九大公共职责,指导基层居民区自治和社区共治成为街道的主要职责。
从市政府级高度集权到市区分工,“一级半政府、两级管理”,再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权力不断由市向区、由区向街居转移,从而构建了城市分级治理体制。
作为超大城市的上海市政府,新时期应进一步厘清市、区、街镇权责划分,加强市和区的统筹权。市政府主要职责:一是处理地方与中央以及与兄弟省市关系;二是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协调各区之间关系;三是提供全市性公共物品,管理全市性公共事务。区政府主要职责:一是结合区域实际,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决策;二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及处理与邻近区关系;三是提供辖区公共物品,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街镇则更多负责具体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基层民主建设等职能。在行为方式上,市政府以行政立法、制定公共政策和战略规划、协调监督为主,区政府兼备决策性和执行性,街镇以执行为主。 [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