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历史学家、地理学家罗兹·墨菲看来,上海成为大城市,“主要是因为它位于世界上面积可以比得上无论什么地方、土地最肥沃、人口最众多的地区的顶点,即长江流域下游地区的顶点”。 [9] 上海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地域相邻,人文相近,在历史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上海工业生产和居民日用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和农副产品大都来自长三角,长三角城乡所需的各种洋货和国货则来自上海。据20 世纪30 年代的一个调查,浙江吴兴县包括土丝在内的绸、米、菜、鱼等25 种输出商品中,主要和大部分输往上海的占14 种;而吴兴县所需输入的包括米、糖、南北货、布匹、棉织品、洋广杂货、铁、五金等30 种主要商品中,主要和大部分来自上海的占16 种。 [10]
虽然上海与长三角具有历史、文化和经济的内在联系,但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计划经济时期,并不存在联动效应。不过,早在1954 年,中央撤销华东局,成立中共中央上海局,对上海及江浙两地工农业生产、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以及对中央指示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调研。1957 年,中共中央上海局为了促进地区间工农业协调发展,召开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上海五省一市经济协作会议。 [11] 1958 年,根据毛泽东主席指示,成立华东经济协作区。1961 年,华东经济协作区撤销,成立中央华东局,以期加强对区域性事务的领导。
改革开放之后,在市场机制驱动和经济利益的作用下,跨地区合作交流初现端倪。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上海一些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利用周末时间,为江浙等地乡镇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被称为“星期六工程师”。一些企业从最初在江浙地区兴办各种形式的联营企业,逐步发展到在产品生产、市场销售、技术开发、服务咨询等方面开展跨地区的联营合作。
1982 年12 月,全国人大通过《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提出编制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区规划。不久国务院下发《关于成立上海经济区和山西能源基地规划办公室的通知》,认为上海与长江三角洲城市关系密切,需考虑在不改变经济区内城市和企业行政关系隶属前提下,把这一地区经济更好组织起来,建立新的区域经济协作机制。
1983 年,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区域规划和相应的协调,解决地区间、部门间的矛盾,促进地区和企业的经济联合。最初由上海和长江三角洲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及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等城市组成。到1986 年,扩大到上海市和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等五省一市的地域范围。主要工作包括编制到20 世纪末《上海经济区发展纲要》,长江口黄浦江与太湖的开发整治规划;促成化工、纺织、交通、电子等各行业在经济区内的互通信息与协调发展;推动经济联合,建立一批以大中城市骨干企业为核心,跨部门、跨地区的产业集团;推动资金融通,建立资金市场;促进各类商品交易会、订货会的展开,推动经济区内外的商品交流;推动交通建设,发展运输网络,以及规划电讯事业的发展等。 [12]
作为一个规划和协调机构,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行政调控力不足,权威性不够,难以突破传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制约,难以超越行政区域的藩篱,面对地方利益诉求力不从心,只能在1988 年6 月草草收场。
上海作为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具有较强的城市服务功能和较大的辐射范围,在长三角地区具有较强的溢出效应,在长江流域具有较大的联动效应,在国内具有较广泛的扩散与示范效应。 [13] 早在20 世纪90 年代初,邓小平就指出,上海开放了,长江三角洲、整个长江流域,乃至全国改革开放的局面,都会不一样。 [14]
1990 年,党中央、国务院宣布浦东开发开放重大战略决策后,上海在长江三角洲乃至整个长江流域的中心城市地位重新得到确认。1992 年,中央组织召开长三角及长江沿岸地区经济规划座谈会,促进了长三角地区与上海的主动接轨和合作联动。上海也主动依托并融入长三角地区,由此推动了上海与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新进程。长三角跨区域合作机制也逐步建立。
1997年,由上海、无锡、宁波、舟山、苏州、扬州、杭州、绍兴、南京、南通、常州、湖州、嘉兴、镇江、泰州等15 个城市组成经济协调组织—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后又增加了台州市),其主要任务是推进长三角城市间合作项目实施,协调解决城市间的实际问题。
2005 年,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2007 年5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上海主持召开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会,明确提出长三角的发展战略将成为一个“国家战略”,要求长三角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实现率先发展。2008 年9 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年7 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规划》明确了长三角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规划》提出以上海为发展核心,优化提升上海核心城市的功能,充分发挥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作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促进区域整体优势的发挥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www.daowen.com)
为贯彻中央指示,响应江浙等地提出的“接轨上海、规划公绘、交通共建、产业俱兴、环境共保”等区域一体化投资环境建设目标和要求,2006 年以后,上海着手创新区域合作交流机制,在规划衔接、政策协调、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上及时进行沟通,逐步形成了政府层面上多层次定期磋商机制:第一层次是三地最高决策层一年一度的峰会,就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进行定期商谈,研究确定区域合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事项;第二层次是长三角一市两省常务副省(市)长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的定期会晤机制,推进落实两省一市主要领导明确的各项工作重点;第三层次是两省一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题合作机制。从而确立了“主要领导座谈会明确任务方向,联席会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重点专题组具体落实”的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运作”的区域合作机制(表2.15;图2.2)。
表2.15 1982—2010 年长三角区域政府协同治理形成过程
续表
资料来源: 汤蕴懿等《政府职能转型—从政府管理到公共服务》,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年,147 页。
图2.2 长三角区域协作协调机制构成
资料来源: 汤蕴懿等《政府职能转型—从政府管理到公共服务》,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年,148 页。
2016年,国家发布《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到2030年,长三角城市群配置全球资源的枢纽作用更加凸显,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门户地位更加巩固,在全球价值链和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位置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全球一流品质的世界级城市群。《规划》明确“以上海建设全球城市为引领,构建网络化、开放型、一体化发展格局,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为了更好地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海和苏浙皖三省商议着重推进四方面重点工作:一是组建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完善长三角合作常态长效体制机制;二是研究制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三是加快构建综合交通网络,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全力推进大气和水治理协作,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2018 年3 月,“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正式成立,同年发布《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围绕交通互联互通、能源互保互济、产业创新协同、信息网络高速泛在、环境整治联防联控、公共服务普惠便利、市场开放有序等主要领域,制定了具体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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