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将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本项目处于投资可行性研究阶段,参照类似工程已经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及主要环保措施简述如下。待项目正式实施时,项目业主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规定,加强对项目的环境管理,实行“三同时”,以保证达到城市环境质量标准。
(一)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浙江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III类水质多功能区,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地下车库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标准。
本项目所处地块属2类环境功能区,噪声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两类功能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交通干道沿线执行4类功能区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2.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三级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项目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II类标准,建筑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各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
根据工艺分析,本项目投产后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施工期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各类施工作业和砂石料、水泥、石灰在装卸、投料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运输时产生的汽车尾气等。
对整个施工期而言,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环评要求施工严格遵照建设部有关施工规范,在工地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同时在施工日及时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经过的道路路面以及运输车辆表面进行清理;建筑材料不应敞开堆放,避免在大风干燥天气条件下进行土建等施工。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施工时严格采取上述有效防护措施,以减少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每天4—5次),可以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70%左右。施工期间各类施工机械流动性强,所产生的废气较为分散,在易于扩散的气象条件下,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很大。但工程车辆的行驶将加重空气污染负荷,因此,施工单位应注意车辆保养,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地下渗水、泥浆、地面设备冲洗水等SS浓度较高的废水,不得就地直排,建议施工单位在工地周围设置明沟,经沉淀后排放。此外,施工过程中还将产生一些废土、弃物或易淋湿物资(黄水、石灰等),露天堆放于水体边,遇暴雨时易被冲刷进入水体,因此,须对废土、废物采取防止其四散的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是造成地面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在施工期间,需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尤其应严格控制粪便污水的排放,设置临时公厕,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www.daowen.com)
施工期噪声影响最为严重的打桩阶段,距场界10米以内噪声影响值大于65dB(A),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其他施工阶段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此,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边界设围墙隔声,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但其影响是短期的,将随施工结束而终止。
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建议工程施工时采取如下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关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尽量分散噪声源,施工时间不安排在晚上11时至次日上午6时,或在该时间内不使用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同时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
对夜间必须施工又可能影响周围声环境时,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处理,同时在工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装置。
在施工单位的具体施工计划中,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种类、数量应写在承包合同之中,以便监督。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废料、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若处理不当,会因扬尘、雨水冲淋等原因,对环境空气和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从而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为严重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划运输,将建筑垃圾送至环保指定地点填埋处理。其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建议开发单位将环保要求列入施工单位的合同中。
(三)营运期间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餐饮业产生的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处理后排放;汽车尾气包括汽车在启动、停泊过程产生的废气及车辆进出停车场时排放的废气。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达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道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经治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空调主机、水泵房、配电房、发动机房、车辆噪声、舞蹈乐器房以及人群活动噪声等,经过类比调查,各主要噪声源的噪声级最高可达80dB,应采取相关措施使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如下:
(1)空调主机、水泵房、配电房、发动机房在选择设备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其墙体采取一定的隔音措施,减少对周围影响。
(2)地下通风机房、泵房应根据设备的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和隔垫隔振,保证有效隔振;设置单位的隔声间,站(房)内壁、天花板应铺设一定数量卧吸声板(覆盖率50%—60%),同时采用隔音门窗。
(3)管道穿过墙壁、楼板等构筑物时,管道振动会沿建筑物转播,也会产生噪声辐射。建议采用弹性支撑,即采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隔离。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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