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司原油进出口业务集中化策略

公司原油进出口业务集中化策略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这些数据和对国际原油价格的预测,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为这三家公司设定年度产量目标,并确定全国原油进出口总量,然后把进出口配额分配给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中国石化股份已经从镇海(第七章)等下属公司收回了原油进出口权,并且在联合石化下属公司对进出口业务进行了集中化。

公司原油进出口业务集中化策略

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在信息技术系统方面加大投入,集中对生产、产品定价、财务市场营销、资本投资和采购的控制权。两家公司都从政府获得了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定价权。两家公司各自都在改进财务报告系统,统一不同生产单位的报告格式和方法;整合炼油厂和销售系统;从下属企业收回大规模资本投资的决策权;建立各自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和交易。

规划

原油

每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SDPC)都会要求中国石油股份、中国石化股份和中国海油这三家公司递交国内消费量和第二年的产量预计。根据这些数据和对国际原油价格的预测,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为这三家公司设定年度产量目标,并确定全国原油进出口总量,然后把进出口配额分配给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不过,实际产量由各公司自己决定,并不一定要遵守递交的预计产量。

天然气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三家公司对国内消费量的预测,向天然气生产商公布年度产量目标,制定年度天然气供应指导计划,要求各公司供应规定数量的天然气给指定的化肥生产商。不过,年生产量由各公司自己决定。

成品油和石化产品

除了特定数量的汽油柴油外,政府对于成品油并没有限制。对于汽油和柴油,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给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最低供应配额,用以满足特殊客户的需求。在1994年以后,政府对石化产品产量不存在控制。

市场营销

定价

· 原油 1998年6月,中国油价与新加坡离岸价(FOB)油价挂钩。这被看作中国石油工业融入世界石油工业的一个重要步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从1998年6月开始,每月根据上月新加坡日均离岸价加上每吨16元进口税,公布不同等级原油的基准价格。在这些基准原油价格上,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可以溢价5%。从2001年3月开始,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停止公布月度原油基准价格。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商定沿用与以前一样的基准体系。

· 天然气 天然气价格包括三个部分:井口价、管道运输费和净化费。对于在政府指导计划下销售的天然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确定井口价。对于在政府天然气供应计划以外销售的天然气,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布井口指导价的中间值,允许天然气生产商在此指导价格上下浮动,但各不超过10%。两大公司与天然气商业用户和地方政府协商,在浮动范围内确定实际井口价;根据管道的投资额、管道折旧期限和最终用户的付款能力等,提出管道运输费并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根据天然气净化成本制定净化费,并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

· 成品油 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负责制定汽油和柴油的批发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要求批发价至少比零售价低5.5%。在2000年6月之前,两大公司每两个月制定一次出厂价,可以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布的指导价的5%的范围内制定批发价和零售价。如果需要在两个月之内调整零售价,须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并且在价格变动生效之前10天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报告它们的零售价。两大公司制定的价格也适用于外国公司和私营加油站。实际上,从1998年6月到2000年3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只修改了四次零售指导价。农业、民航、铁路交通、军队、警察和国家战略储备等特殊客户的价格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它们高于出厂价,但低于零售价。卖给外资企业的产品以离岸价价格为基础,并且外资企业可以由此获得出口退税。

从2000年6月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开始每月公布汽油和柴油的零售指导价。不过对于两大公司之间及其下属生产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售价,政府没有作出限制。煤油重油和批发液化石油气的价格由公司参照政府制定的汽油零售指导价确定。公司自行确定润滑油、沥青和石蜡的售价。

· 石化产品 对于石化产品,除了尿素和用于生产农用薄膜的合成树脂的价格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外,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可以对生产的石化产品定价。合成纤维和合成树脂等重要石化产品的进口量相当于国内总需求的30%~40%。这些产品在中国的价格随国际价格尤其是东南亚市场价格波动。中国石化股份和中国石油股份根据国内供求、国际价格、关税运输成本等来确定和调整价格。

分销:零售和批发

1998年以前,在商务部的管理下,中国成品油分销系统被划分为省、市、县三级,统一被称为“地方石油公司”。在1998年重组中,这些地方石油公司被并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石油集团和中石化集团作为一级批发商监督二级批发商省级石油公司的经营活动。省级石油公司负责管理零售加油站。炼油厂只允许销售产品给一级批发商。

至于成品油方面,只有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有权在中国进行汽油和柴油批发业务。只有国内公司(包括中外合资公司)允许从事汽油和柴油的零售业务。国内公司可以从事石化产品的销售和分销业务。只有当石化产品是在中国大陆由外国公司拥有的设施生产的时候,才允许外国公司从事相应石油产品的销售和分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SETC)负责为原油和成品油确定进出口配额。另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在油气公司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获得进出口配额后,向它们颁发原油和成品油进出口许可证。中国石油股份拥有配额,并通过持有许可证的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进出口业务。中国石化股份已经从镇海(第七章)等下属公司收回了原油进出口权,并且在联合石化下属公司对进出口业务进行了集中化。

外国投资

勘探与生产(www.daowen.com)

只有中石油集团和中石化集团有权与外国公司合作在中国进行陆上原油、天然气勘探与生产。中国海油和中国石化股份(通过其下属中国石化新星公司)有权与外国公司合作,进行海上原油、天然气勘探与生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审批产品分成合同及中外合资合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规定下,中国石油股份无权根据产品分成合同直接与外国油气公司合作。不过中石油集团会与外方签署产品分成合同,然后把产品分成合同下的所有商业经营权和责任都分派给中国石油股份。

运输和石化 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可以在管道运输、石油存储和石油码头等业务上成立外资少数持股的合资公司。不过,对于中国石油股份的西气东输工程,政府特许对外资持股不设限制。在炼油厂、乙烯和PVC树脂生产方面的合资公司,必须由中方持多数股份。

采购

电子商务

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都很快建立了在线采购平台。2000年8月,中国石油股份、中石油集团与和记黄埔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建立了一个油气产品的B2B(即商家对商家)在线交易平台。该在线交易平台从2001年7月开始运行。中国石油股份的年采购额达500亿元,其中20%预计会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如果实现,可以节省5%的总采购费用。中国石化股份的电子商务系统从2000年9月开始运行。该系统包括两个平台:一个用于石化产品营销,一个用于原料采购。到2000年底,石化产品营销系统共有460个注册成员,提供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和合成橡胶等七大类1000多种石化产品。客户数超过700个,从2000年8月到2001年底,总在线交易额达157亿元人民币(Sinopec网站, 2002)。建立原料采购系统的目的是统一中国石化股份的采购程序并使其标准化,从而降低成本。到2001年底,该系统共有1800多个注册供应商,有8万种产品可供采购。从2000年8月到2001年底,总原料采购额达81亿元人民币(Sinopec网站, 2002)。

财务控制

资本投资

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无需政府审批即可进行油气勘探与生产方面的资本投资。不过,这两家公司在其他项目上的投资则必须获得政府机关的批准。超过5000万元的新投资项目必须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而超过5000万元的改建扩建项目投资则必须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另外,从外国银行和外国政府的贷款用于资本投资融资必须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两家公司都逐渐不再允许下属工厂进行投资决策。决策权已经被集中到公司一级,使投资和公司的总体战略保持一致。所有在勘探开发上超过5000万元的投资决策以及在石油化工上超过3000万元的投资决策都必须经总部批准。

财务报告系统

从2000年6月起,中国石油股份开始执行三阶段战略,开发新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第一阶段是建立一个统一的财务报告系统。到2001年10月,中国石油股份已经在整个公司范围内统一了会计政策,使编码系统和报告程序标准化,并明确了各级总部、业务部门和分公司的管理职责。第二阶段是把油田、炼油厂和市场销售与分销公司的财务系统集中化。第三阶段是在整个公司内部集成整个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这对于在中国大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说,也具有深远意义。

信息技术系统

中国石油股份的ERP系统

中国石油股份的信息系统比较分散。单个部门、子公司、分公司、油田和工厂都开发了自己的信息系统。这些系统并没有集成的应用系统来处理和控制不同类别的财务和经营数据。公司总部和下属部门之间的自动化数据提供非常有限。公司曾报告它正在与普华永道上海)咨询(Pricewaterhouse-Coopers Consultants)公司合作,制定信息技术开发计划,来建设一套集成的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ERP)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PetroChina, 2001: 72)。2001年,中国石油股份计划花费1.65亿元来建设信息技术系统(PetroChina, 2001: 71)。

中国石化股份的ERP系统

为了推动公司集权化进程,中国石化股份正在开发ERP系统,把公司总部、业务部门和生产工厂之间的信息集成起来。这套ERP系统包括了数据和平台,容纳整个公司的财务信息、原材料、设备管理、生产计划、市场销售和分销等数据。中国石化股份计划在2001年花费3.6亿元来继续建设ERP系统(Sinopec, 2001: 84)。

绩效监督

中国石油股份和中国石化股份都率先开始对它们的中高级管理层实行绩效合同制度。绩效合同包括净收入、资本回报率和成本降低目标等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KPIs)。中国石油股份和300多名中高级经理签订了绩效合同,而中国石化股份和480多名中高级经理签订了绩效合同。这些经理的薪酬与他们的绩效合同的完成情况相联系。两家公司的中高级经理的薪酬结构非常相似,它包括三个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股票增值权(SARs)。根据中国法律,公司不允许回购和持有自身股票用于提供股票期权。当公司股价上升到股票增值权确定的行权价格时,受方凭借股票增值权就有权接受现金形式的支付。例如,中国石化股份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是公司每股H股1.61港元的首次公开募股价(Sinopec, 2001)。

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和部门总经理三个部分的权重随职位而变化。例如,中国石油股份董事长的总薪酬由30%的基本工资和70%的股票增值权组成,总裁和副总裁的薪酬由25%的基本工资、60%的股票增值权和15%的绩效奖金组成,而部门总经理的薪酬则由25%的基本工资、50%的股票增值权和25%的绩效奖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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