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探访桃园村:领略十里桃园的生态精品旅游

探访桃园村:领略十里桃园的生态精品旅游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期已获得县级旅游或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相关荣誉称号。桃园村全村地域面积6.3平方千米,有水田面积1328亩,山林、竹林面积6500亩,全村种植桃树,硕果累累,闻名周边十里,素有“十里桃园”之称。近年来,桃园村致力于培育发展规模农业,依托境内“桃花源风景旅游区”资源,整合农业优势,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特色生态精品旅游观光村。

探访桃园村:领略十里桃园的生态精品旅游

6.2.1 乡村旅游概念

以村庄、社区及其村民或居民生产、生活范围为核心,以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建筑风貌、历史遗存、民俗文化、体验活动、特色产品为主要吸引物,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配套服务的区域,能激发人们前往乡村旅游的动机,吸引旅游者进行乡村旅游活动的自然客体与人文因素的总和。

6.2.2 乡村旅游类型

(1)自然景观,包括山丘、森林、湖泊瀑布温泉湿地、海滨、天象、气象等。

(2)田园风光,包括农田、园地、草地、花圃、牧场、野生动物栖息地等。

(3)建筑风貌,包括有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和形式。

(4)历史遗存,包括古遗址、古建筑、古村落、古树、古道、古桥等。

(5)民俗文化,包括风俗习惯、传说故事、民间文学、传统技艺、家风家训等。

(6)体验活动,包括庙会灯会集市、节庆、赛事、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生态文化体验、农创客等。

(7)特色产品,包括特色农产品、手工业品、工艺品、美食小吃等。

6.2.3 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各类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或经营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规范经营,工商企业信用监管等级A级以上(含A);严格执行国家安全、质量、价格、计量、卫生、环保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近两年内未因安全、质量、价格、计量、卫生、环保等问题受到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或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有关部门公开点名批评或披露;未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有违诚信的情形。

重视企业内部管理,服务质量优良,具有健全的乡村旅游质量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对员工教育培训活动,且每年不少于两次。设有负责处理乡村旅游消费争议的专(兼)职机构或人员,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先行和解制度(包括“七天无理由退货”和“消费维权保证金”制度等),建立游客投诉处理台账,及时处理旅游消费纠纷;认真履行《消法》等法定义务。近期已获得县级旅游或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相关荣誉称号。

(2)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恶性治安事件和社会反响强烈的群体性负面事件。遵守社会公德,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本行业、本地区有较高的社会美誉度。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及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及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及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及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及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及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及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无地质灾害隐患点,空气质量达到GB3095—2012的规定,无劣Ⅴ类水。

(4)通往村庄交通可进入性好,道路基本畅通。

(5)有A级景区村庄旅游管理组织或运营机构。

评定景区是几A级的需从一个核心、三个细则、四个新标准和景区创A的八大件这四方面来看。参加创建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的要求,制定创建计划,明确责任目标,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旅游景区在创建计划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和细则规定的旅游景区,填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并向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提出评定申请。经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核同意,向上一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参加相应质量等级的正式评定。

现场评定工作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委派评定小组承担。评定小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定工作。

现场评定符合标准的旅游景区,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批准其质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各省、市、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

(6)能提供基本的游客咨询服务。制订适合乡村旅游特点的便民措施、经营项目、服务时间等,能适应不同层次旅游者的消费需求。

(7)村容村貌整洁,做到洁化、绿化、美化,有风景有故事。

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市以“五星达标,3A争创”为主抓手,积极响应中央以及省委号召,突出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推动“富裕、美丽、和谐、文明”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按照“顺应自然、尊重历史、突出乡土、体现文化”和“立足特色,分类规划”的原则,全面梳理问题短板,从源头上解决农村产业布局不合理、功能配套不完善、生态环境不和谐、景观特色不明显等问题,同时立足农村地貌特征、人文特色和产业特点,彰显农村山水林田格局、空间布局、景观风貌、历史人文以及地域建筑等特色,着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旅游格局。其中,“五星”即“党建星”“富裕星”“美丽星”“和谐星”“文明星”,“3A”即在前者达标基础上,争创国家3A级景区。计划通过三年努力,扶持1000个以上村实现五星达标,100个以上村达到国家3A级景区标准;到2020年实现所有2175个村五星达标,把乡村建成“大花园”“大景区”。以绍兴市上虞区桃园村为例,“村在山中,水在林间,房在园中,人在花中”是这个村子留给大众最直观的印象。桃园村全村地域面积6.3平方千米,有水田面积1328亩,山林、竹林面积6500亩,全村种植桃树,硕果累累,闻名周边十里,素有“十里桃园”之称。近年来,桃园村致力于培育发展规模农业,依托境内“桃花源风景旅游区”资源,整合农业优势,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特色生态精品旅游观光村。将村内的现成生态自然变成村民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8)有停车场所、公共厕所和标识标牌等公共设施。经营和服务场所安全有序。

(9)有基本的餐饮、住宿等接待能力。

我国规定,餐饮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经营者所售食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需明码标价。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志。餐后主动帮助打包。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在促销活动开始前做好原材料储备及服务准备工作,依照承诺履行相关义务。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

6.2.4 旅游交通

(1)通村公路达到等级公路标准,村庄道路平整完好整洁。

道路是供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城市道路、公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等。一般划设人行道、车行道和交通隔离设施等。公路按行政等级可分为国家公路、省公路、县公路和乡公路(简称为国、省、乡道)以及专用公路五个等级。一般把国道和省道称为干线,县道和乡道称为支线。其中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1997)按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道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四级公路设计年限一般为10年,昼夜交通量为200—1500辆。

(2)通往景区村庄的主要路口有导向系统,可参考GB/T 31384进行设置。

(3)有停车场,基本满足游客需求。客流高峰期村民或居民开放自有空间,作为临时停车场。

(4)设置合理的游览路线、游步道(栈道)等慢行系统。

6.2.5 环境卫生(www.daowen.com)

(1)环境卫生优良,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等现象。

(2)有卫生保洁人员,每日清洁;实行垃圾分类,有集中处理或转运设施及运行体系;垃圾桶(箱)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

(3)河道、水库、池塘、山塘等实施生态化工程建设,水面无垃圾漂浮物;生活污水纳管集中处理,水质干净,无臭味。

(4)餐饮设施和住宿设施的卫生条件达到GB 15153和GB 9553的基本要求。

(5)公共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厕位基本满足游客需求。

(6)无乱建乱搭,村庄内建筑外观及天际线与整体环境相协调,村庄建筑具有乡村特色和地域风格,有一定的建筑装饰与空间美化。

从2003年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对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和村,经过组织评选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实行动态管理。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获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的镇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保护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已经取得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的镇进行检查。对于已经不具备条件者,将取消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

(7)村庄内的路边、水边、山边、桥边和居民自有庭院、田园、海滩洁化、绿化和美化。

6.2.6 基础设施与服务

(1)设置游客中心(点),提供游客咨询等基本服务;相关设施可利用已有设施进行改造。

(2)设置导览图、景物介绍牌、指示牌等标志标牌,符合GB/T 31384和GB/T 10001.1的基本要求。

(3)有一定数量的公共休憩空间与设施。

(4)有广播通信系统,完全覆盖移动通讯信号,游客集中区域基本实现WIFI覆盖。

(5)设置基础医疗点,配备日常药品,向游客公布医疗急救电话。

(6)隐患的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消防设施完善,配有相应的安保人员。

(7)有提供乡村土特产品、本地特色旅游商品等购物场所,明码标价,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等不文明现象。

(8)有面向游客和村民的日常基本商业服务设施。

6.2.7 特色项目与活动

(1)能提供乡村美食体验或乡村住宿体验。

(2)能提供农事劳作、果蔬采摘、加工制作、林业渔业操作等乡村农事体验。

(3)能提供当地传统风俗、传统技艺、传统手工艺、庙会集市、民俗演艺等乡村民俗体验。

为贯彻落实“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精神,促进公众对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认知,通过理念创新和文化创意,设计推广与现代生活相融合的传统工艺作品(产品)。作品既要留住传统文化的精髓和传统工艺的核心技艺,更要强调非遗作品(产品)的市场适用,以最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设计活化中推进发展,在发展中实现保护与传承。鼓励创新思维,开阔视野,突出运用,强调传统工艺融合民众现代生活,并具有一定的市场推广价值。

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共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72项,其中40项被列入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位居世界第一;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68名;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中国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参与人数达9.7万人次;开展非遗助力精准扶贫,设立15个传统工艺工作站和156家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不断加强非遗传播,五年内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32万场次,参与观众5.4亿人次。以浙江为例,全省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217项、保护单位233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96人,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886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15人,体现了各级文化部门多年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传承人队伍建设的良好成果。

文化和旅游部还开展了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截至2015年8月31日,全国有348个剧种,其中241个剧种拥有国办团体;建立戏曲表演人才传承机制,每年选出100名知名戏曲表演艺术家,以“一带二”的方式培养表演人才,已有1000多名青年演员受益;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点扶持了京剧《党的女儿》、昆曲《邯郸记》、芗剧《谷文昌》、壮剧《百色起义》等19部优秀戏曲作品。

(4)有一定的休闲场所或游览游乐服务设施,且安全符合GB/T 16767的要求。

(5)有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场所,有乡村故事展示。

6.2.8 综合管理

(1)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防汛防台、防地质灾害、防火灾公共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设有避灾场所。

(2)对村庄山体、森林、湿地、水体等自然资源进行生态保育、保持原生态自然环境。

(3)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突出地域特色。

2019年是绍兴文旅融合的开局之年,绍兴市着力培育“文旅融合·绍兴有戏”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实现以文化带旅游、以旅游促文化的目的。“文旅融合·绍兴有戏”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包括“绍兴有戏·盛世欢歌”精品文艺节目创排、市级赛事及大型展演活动系列、“绍兴有戏·古越新颜”视觉艺术活动系列、“绍兴有戏·全民艺术普及”公益培训系列、“绍兴有戏·文艺专家门诊”志愿服务活动、“绍兴有戏·吹响号角”理论宣传系列活动、“绍兴有戏·绍兴故事汇”系列活动、“绍兴有戏·我们的节日”传统节日系列庆祝活动、“绍兴有戏·非遗资源转化”系列活动、“绍兴有戏·古城赶大集”第五届非遗集市等九大类别活动,旨在通过“融合、转化、创新、服务”,演绎绍兴文旅事业全新格局。

(4)制定村规民约,倡导文明乡风,村民与旅游者友好和睦相处;服务人员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

(5)乡村旅游业为当地村民或居民提供较多就业、创业机会。

(6)有鲜明统一的形象标志和宣传口号,进行宣传推广。

(7)鼓励免费开放。收取门票的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落实对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

(8)有旅游服务投诉渠道,并向游客公布;投诉记录完整、处理及时。

(9)有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机制,能根据问题与建议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经营管理不应只看商业,还得游客至上。对于景区来说,适当引入商业着实能为经济发展带来正面经济效益,但过度开发扩建,就是对文化的伤害了。这样既伤害了文化传承,也伤害了游客的心。经营管理只靠一味地进行商业开发、提价收费只会让旅客心生反感。千城一面的时代正在过去,应直面当下,大力发展本土特色产业,同时也要发扬文化的包容性。用口碑立身、以品质说话。为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管理,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净化旅游消费环境,2019年8月,根据5A级旅游景区年度复核结果,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对复核检查严重不达标或存在严重问题的7家5A级旅游景区做出处理,山西省祁县乔家堡村乔家大院景区取消5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处理。

虽然文旅部在乔家大院摘牌的原因上并没有详细说明,但管理缺失是一个很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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