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府目标管理的实践效果

政府目标管理的实践效果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2年,为提高政府目标管理效能,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武汉市委办公厅联合发布《武汉市目标管理办法》。目标管理的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日常跟踪、季度通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最后,每年年终,由目标管理单位根据目标执行情况对目标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的绩效实行考核。对目标管理的优胜责任人和先进工作者,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由此可见,政府目标管理具有很好的激励功能。

政府目标管理的实践效果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引入政府目标管理理念,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同时形成了武汉模式、连云港模式和青岛模式等。

2.2.1 武汉模式

(1)武汉政府目标管理实践[12]

武汉市是全国较早实行政府目标管理的城市之一。2002年,为提高政府目标管理效能,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武汉市委办公厅联合发布《武汉市目标管理办法》。武汉市党政机关实行分级分类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委工作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法院、检察院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市政协机关,市人民团体机关,市委、市政府授权承担相应党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各区党委、政府,中央在武汉和省垂直管理部门,为市一级目标责任单位。并入、归口或挂靠市一级目标责任单位的党政机关以及市一级目标责任单位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列为市二级目标责任单位,由主管部门对其实行目标管理。列为市一级目标责任单位和二级目标责任单位的名单,由武汉市目标管理领导机构根据全市目标管理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各目标责任单位确定之后,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责权利相统一,先进可行、高效规范的原则制定和下达目标,确定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和目标值。武汉市政府专门成立目标办负责应建立目标管理分析协调会制度,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的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定期对目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和协调,监督检查目标实施进度,保证工作目标顺利执行。目标管理的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日常跟踪、季度通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政府行政工作目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属于哪一级职责范围内的就由哪一级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的问题,由目标主办单位负责与目标协办单位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牵头单位上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呈请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最后,每年年终,由目标管理单位根据目标执行情况对目标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的绩效实行考核。

(2)武汉市政府目标管理成效

武汉市实行政府目标管理培育了以人为中心,以目标为导向,以成果为标准的政府文化。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下达是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科学论证、民主集中的办法进行的。这种参与式的目标制定方法,一定程度上把组织目标和个人需求结合起来,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践中,根据年终考评情况,对目标责任单位分为立功、先进、完成、基本完成和末完成五个等次,分别予以奖惩。根据《武汉市目标管理办法》,获立功单位的目标责任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优胜责任人”荣誉称号;对在目标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由各目标责任单位申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审核汇总后提请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目标管理的优胜责任人和先进工作者,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优胜责任人”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可享受提高5%退休费标准的待遇。由于将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了,因而政府目标管理能激励工作人员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努力,能鼓舞士气。由此可见,政府目标管理具有很好的激励功能。

政府工作“朝令夕改”的弊病得到改善。灵活性是政策的一大特征,但过于灵活却也是一大弊病。虽然政府在决策上有其权力上的自由,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权力上的优势,但政府的决策,特别是公共决策有强大的溢出效应,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因此应尽量杜绝决策的任性,因为“朝令夕改”的任性决策在一立一废之间,带给群众的是无所适从和深深的不信任,带给政府的则是公信力的一落千丈和决策成本的巨大浪费。目标管理制度通过对目标的制定和下达、目标的实施和监督,目标的考核和奖惩进行自上而下、由面到点的全方位管理、由此在政府内部建立了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目标体系,通过网状目标体系把各单位工作人员有机组织起来,一方面使组织的集体力量得以发挥,另一方面也实现了任务目标化、目标体系化、管理民主化、政策法制化,从而使决策、执行、评估的稳定性成为可能。(www.daowen.com)

2.2.2 连云港模式

1988—1990年间,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二十四个委、办、局试行政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的管理目标由单位自己制定,市政府统一年终考核,最终评定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并予以表彰。各部门以市政府工作报告为依据,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确立自身目标。年终考核主要以本单位工作实绩增幅、其他部分的评价、在省内同行业中的地位为评价指标。经过三年的试行,连云港市开始全面实行目标管理。1990年,连云港政府办公室颁发的《关于考评和制订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提出全市政府系统全面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1992年,连云港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确定了目标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制定的基本原则、目标的主要内容。提出建立多项目标管理制度,包括例会制度、报表制度、协调制度、跟踪抽查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规范了考评办法、考评体系、考核评价加减分标准、考评程序等,将县区奖励与市级部门奖进行了区分,将组织人事安排与目标考评结果挂钩,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管理体系。[13]

连云港按照不搞横向攀比、不搞上下对口的要求,摒弃就目标考核目标的僵化教条,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各条线自成体系的独立的考核评比系统。如在目标管理考评中,将驻连部从市直部门中分离出来,按照规范、统一、可比的要求单设目标考核体系。将区县与市直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考评指标进行划分。通过实施政府目标管理,上级对下级的管理由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使上级管理机关有更多的精力专注于宏观管理。由于实施目标管理的过程中,评比绩效、分析偏差所需的时间、精力和费用等比传统管理方式有更加充分的保证,因此有助于及时发现出现的偏差并采取补救措施。连云港目标管理模式在目标设计上实现了总目标与分目标相统一,目标设定与目标考核相统一,目标落实与目标督查相统一,突出了群众性和导向性,整体性和层次性,为连云港目标管理模式成为全国其他城市学习的标杆奠定了基础。

2.2.3青岛模式

1998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推行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运行五年之后,结合多年经验,市委市政府颁发《关于加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首次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纳入目标考核指标,并开发了管理绩效考核的计算机软件系统。青岛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新体系根据“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点工作分为三大板块。物质文明指标主要由经济总量、经济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和重大经济项目目标组成。考虑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要求,这一板块被赋予较高权重。为处理好基数总量与增长速度的关系,体系中对总量指标和增长速度指标实行加权处理;为引导经济良性发展,保证数据信息真实性,对一些重要目标利用其相互制约关系,用关联度系数指标体系进行多角度控制,如财政收入的占比、外贸出口的占比、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农民收入中非农收入的比重等。[14]政治文明包括社会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而且结合本地特色,将“深化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纳入其中。精神文明考核包括创建文明城市考核以及社会发展目标体系。新的社会发展目标体系实行差别化量化管理,为体现不同机构的特点,增强目标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一致性、可比性。对不同区市在目标任务、考评指标、指标分值和权重的侧重上有所区别,体现不同地区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上的不同要求。一些重大项目被纳入考核体系,比如涉及城市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特别是把四大工业基地建设、三大特色经济等关系城市工业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项目纳入考评范围,并赋予较高的分值权重。同时,为完善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重要环节的考核水平、提高效率、扩大成果,青岛市开发了目标管理绩效计算机考核系统。“该系统划分为考核上报子系统、动态考核子系统、汇总分析子系统、结果反馈子系统、体系设置子系统五个子系统”[15]。其中,目标上报子系统包括目标制定、目标调整两个部分,其中目标制定又包括目标分解、目标下发、目标拟定、目标审核(内部审核)、目标上报、目标审核(考核委审核)、目标调整、目标确认、目标入库等九个环节(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以上环节)。[16]目标管理绩效计算机考核系统的应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市监督考核委员会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计算汇总、定期督查和动态掌握,且降低了管理成本,减轻了人员负担,缩短了数据处理期限,减少了人为干预,使绩效考核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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