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是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于1954年在其著作《管理实践》中率先提出的。目标管理不仅是一种管理方式,也是一种管理哲学,德鲁克主张目标应该从”我们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应该是什么?”[3]这三个问题的答案中得出。德鲁克认为,“管理的真正含义就在于设定目标”[4],管理是一种围绕目标决策的实践。与传统管理学家不同的是,德鲁克将目标管理从实践的一部分上升到管理哲学的层面提出来,视目标为行动的先导。
德鲁克目标管理思想的出发点是企业管理。他认为:“企业的目标是企业的最根本的策略,它既是借以实现企业使命的一种投入,也是一种用以衡量工作绩效的标准”。[5]德鲁克认为,企业的目标必须是多元的,而非唯一。[6]各目标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一个完整的目标系统。对目标的追求不应有所侧重,若有失偏颇将误入歧途。强调目标的多元性、系统性,源于企业组织目标管理体系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因此各子目标之间的协调显得格外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在治理过程中对各个不同阶段、不同层面的目标和需求按照比例原则进行权衡,对各目标的重要程度进行甄别,并按其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区分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通过目标管理把人、财、物、司法资源等资源集中起来合理配置,以促成总体目标的实现。目标不是一个战术,而是一种战略。“目标的战略性要求组织结构动态变化并与之相互匹配,现实管理中僵化不变的组织结构是阻碍目标实现的内部障碍。”[7]为此,应该根据目标规定组织中每个人的职能和权限。岗位权限的设置、管理者的责任应以有利于总体目标实现为目的。德鲁克认为:“管理的原则就是让个人充分发挥特长,确定共同的愿景和一致的努力方向,实行团队合作,调和个人的目标并实现共同的福祉。目标管理是唯一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管理原则。”[8]目标管理的内在逻辑是:总目标→支持性目标→岗位→义务→责任→自我控制→(自我实现)成果→成果测评→激励。[9]
目标管理内在逻辑的展开,大概经过目标的确立、实现和成果检测三个阶段。其中,“确立目标”是首要环节。对于如何“确立目标”,德鲁克分析了影响企业生存的八个领域的目标制定思路,并得出以下目标管理原则:(1)目标应具体明确;(2)制定目标应注意各子目标的平衡,比如应注意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之间的平衡,保持直接目标与根本目标之间的平衡;(3)制定目标时明确优先次序,尽量就如何克服目标冲突做好预判。目标的实现和成果检测也是目标管理的必要环节。自我控制和参与式管理是行为科学理论在目标实现中的具体运用。从本质上讲,自我控制是一个不间断管理自我的过程。德鲁克认为:“目标管理的主要贡献在于,我们能够以自我控制的管理方式来取代强制性管理。目标管理可以把客观的需要转化为个人的目标,通过自我控制取得成就,这是真正的自由。”[10]目标实现的过程还需要实行“参与式管理”,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渠道方式对治理目标进行反复权衡和磋商,以使组织机体所确定的目标更具主体性和创造性,有助于增强目标的执行力,便于实现。(www.daowen.com)
德鲁克的目标管理理论提出以后,便在西方国家迅速流传。第一批的应用主体以企业为主,后来被许多国家的行政组织采用。其中比较广为人知的是美国和日本政府均采用目标管理方法,且已取得较大成效。[11]我国很多地方政府和部门也曾大力推广目标管理,1997年,重庆市人民政府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细则》;2001年,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政务督察、规范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同年,湖北荆门市公布《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实施细则》;200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通过了《2004年度省辖市目标管理体系的通知》。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机关服务中心经营单位经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暂行办法》;2010年,中国气象局发布《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2010年气象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和省(区、市)气象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同年,当时的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扩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试点的通知》;2015年,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6年,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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