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系统地展开建设汽车强国的行动。
1.国家战略及清醒认识
国家应充分肯定汽车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性产业地位,充分肯定汽车强国对于制造强国的全面拉动和促进作用。应明确以汽车产业为突破口、带动制造业全面转型升级的战略方向,为输出高端制造业打好基础,提升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
国家应旗帜鲜明地把建设汽车强国确立为国家战略,并坚定不移地凭借国家智慧和民族勇气来推进落实,为确保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应站在产业安全的高度上来看待汽车产业,充分肯定本土企业在汽车强国战略中的主体地位,积极行动起来,全力培育本土汽车企业,而不能以所谓“市场规律”为借口放手不管。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关键就在于本土车企能否做强。
国家对于像汽车这样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必须“既求所在更求所有”,帮助本土企业尽快做强。否则,等于拱手让出了技术进步、法规制定和国际分工协作的主导权,等于放弃了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做强本土企业的控制权。
国家应引导全社会正确看待汽车社会病,针对能源、环境和基础建设等各种制约因素,科学分析,系统思考,积极寻求合理的全面解决方案。全社会既要有耐心,更要有信心,相信国家会用全民族的智慧去建设健康的汽车社会,让汽车更好地服务百姓。任何人都不应以这些问题为借口限制汽车产业的发展。
国家对汽车产业发展的预期应建立在正确的战略判断之上,即汽车产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汽车是中国城镇化进程加速深化的重要战略支撑之一,也是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具体体现。
国家应正确看待做强汽车产业与建设健康汽车社会之间的关系,即两者没有矛盾,是并行不悖的两个目标。做强汽车产业的着眼点不限于本土,更在于全球,即使中国本土汽车市场不再发展,也依然有必要做强汽车产业,抢占全球汽车市场,为输出高端制造业打好基础。而建设和谐汽车社会,关注的是交通模式、城市规划、节能环保、人—车—社会之间的互动,这也可以视为做强汽车产业的一个子目标。实际上从输出汽车制造业的角度看,做强汽车产业甚至还需要系统研究外国的汽车社会特色及其演变方向。
国家应围绕着汽车强国这一战略目标成立领导小组,并赋予其协调甚至领导相关部委的权力。该领导小组作为做强汽车产业的责任部门,应站在国家的高度,统领相关部委,整合各方资源,以实现汽车强国为主线,以汽车社会健康发展为支线,以系统解决汽车产业制约问题(能源、环保、交通等)为出发点,以做强本土整车及零部件企业为目标,牵头组织全面研究并系统提出汽车强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业规划、基础工业水平提升、人才培养、创新激励、能源布局、环境保护、城市规划、交通模式及组合方案,从而为做强汽车产业和建设健康汽车社会,统一目标、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国家对具有战略前瞻意义的重点领域,应高度关注,及时跟踪,同时协调各部委密切合作,积极推进。对于事关中华民族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协调各方加快解决新能源产业化所面临的基础配套设施问题,以加速其全面推广进程。国家应认真研究以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制造等新兴技术为代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充分把握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以汽车为载体加大研发及应用力度,从而提升中国制造业的总体水平,为经济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国家应针对阻碍本土企业做强的宏观层面的“硬性短板”,逐一改进,统筹解决。应全力打造创新环境,让“抄袭”成本增高,风险加大,以保护和激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掌控核心技术。应从产业实际需要出发,积极推进教育体系改革,形成更灵活、更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机制。应从国家产业安全的高度看待汽车产业链,系统规划并选择关键环节的重点本土供应商进行培育。应致力于提升基础工业水平,包括材料、能源、装备制造和机械加工等领域,为做强汽车产业提供有力支撑的同时,全面提升中国制造业的总体实力,为建设制造强国奠定基础。
国家应将政府职能由行政审批型向监督服务型转变,更进一步简政放权。应给予地方更大的灵活度,鼓励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区域特点发展汽车产业,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健康汽车社会。同时国家应制止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国家应给予企业更大的自由度,允许其按市场经济的需求兼顾眼前与长远利益自由搏击。应放手让企业自行决定技术路线,国家专注于目标的制定和结果的监控。
3.政策法规及落地实施
国家应不遗余力地为本土企业做强提供各种有力的支持。应本着务实的态度,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重新评估并大胆合并和删减,以杜绝管理浪费,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高效参与市场竞争。国家应认真考虑取消准入政策,这将更有利于汽车产业的市场化竞争,更有利于像新能源汽车这样的新兴产业的快速崛起和发展。国家应加速推进国企的机制改革,为企业松绑,让企业按经济规律参与市场竞争。建立面向做强而非做大、关注自主而非合资、提升长期竞争力而非短期效益的考核机制,促使国企聚焦自主、专注研发。让拥有丰富资源的国企在汽车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国家应把鼓励发展低能耗的小型车(如排量1.3升以下)作为基本国策,对小型车减税、免税。这对于建设节约型社会意义重大,在同样资源条件下可以让更多中国人实现汽车梦,同时又有利于本土企业参与竞争。国家应积极牵头组建产业联盟,帮助尚不够强大的本土企业“抱团取暖”,凝聚合力,实现重点领域的联合攻关和资源共享。同时国家应为本土企业海外出口提供外交、结汇等方面的实际支持,并以此为考核相关部门政绩的指标。
国家应确保任何新规出台都能有效落地。应科学立法,在政策和法规制定过程中出面组织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本土企业的意见。国家在制定任何新规时,应给企业留出充足的时间以做好技术储备,坚决避免法规政策出台的随意性。同时国家应严格执法,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法必究”,打击投机行为,维护立法的权威性,以达到法规应有的效果。
对于牵涉诸多因素的复杂问题,国家应积极应对,给出综合性解决的治本方案,而不是被动应付,得过且过。例如雾霾问题,应科学全面地分析雾霾的原因,根据污染大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应认真研究发达国家“治污史”,前瞻性地立法或制定预案。应系统规划城际、城乡间的交通模式,采用全新理念的城市规划,同时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公交运输和私人汽车的有效组合。应在鼓励技术进步的同时,更认真严格地执行汽车排放法规,坚决取缔“国四立法,国三甚至国二国一执法”的自欺欺人的执法怪象,同时加快对老旧车辆的强制淘汰。此外,应确保油品质量与汽车排放控制技术及法规实施时间同步,否则应对相关部门、企业予以问责及处罚。建议从国家层面限制各地方政府出台如限行和限购这样既粗暴又不科学、更不人性的政策。不是通过行政而是通过经济手段来疏导眼前的交通拥堵问题,并从城市规划、公共基础建设及交通模式等维度寻求长期系统的根治方案。一些发达国家大都市的管理经验证明,采取强化交通管理、减少路边违章停车等有效措施,可以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改善交通拥堵30%以上。从对百姓负责任的角度,这些才是各级政府应有的科学态度。
国家在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应对各类政策、方向问题明确表态,避免混淆,减少不必要的争议,以免企业无所适从。如合资股比放开问题,我以为,尽管不是出于市场选择的“拉郎配”,但合资走到今天仍有其历史作用,在本土企业仍不够强大的今天,合资股比决不能马上放开。任何理由都不应成为当前放开股比的借口!但是我们最终的目标一定是放开,让本土企业在市场上自由竞争。国家理应出面组织研究,达成共识,然后明确表态——合资政策近期不会调整,同时给出将来调整的时间表。确保本土企业有充足的时间成长壮大,同时督促本土企业早做准备,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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