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家盐井管控差异:盐文化分歧又一因素

国家盐井管控差异:盐文化分歧又一因素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盐在云南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家非常重视对滇盐的管控。事实上,明代诺邓井有双层的盐务管理机构,除了五井提举司以外还有盐课司,而盐课司主要是专门负责征收盐税的。国家对乔后井的管控则与诺邓井相反。[34]可见,国家对诺邓井的管控是呈逐渐下滑的趋势,反之,对乔后井的管控则是呈逐渐上升的趋势。正是国家对二者管控的不同,造成了二者在盐文化上的一些差异。

国家盐井管控差异:盐文化分歧又一因素

基于盐在云南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家非常重视对滇盐的管控。诺邓盐井和乔后盐井虽然同属于滇西地区的盐井,但国家对二者的管控却不同,正所谓“惟各井章制不一,时有变更”[31]

诺邓盐井在唐时开发,唐时期盐井的开采分为南诏王室专用和百姓自煎两种,而诺邓盐井则属于百姓自煎,即由当地的人们自行开采食用。直到明洪武十六年(1383),明政府设了五井盐课提举司来管理五井,诺邓井才正式被纳入国家的盐政管理之中,并对其进行盐税的征收,“五井盐课提举司,在浪穹县西北三百里,洪武十六年建置。内有吏目厅。所属盐课司五:诺邓井盐课司、大井盐课司、山井盐课司、师井盐课司、顺荡井盐课司”[32]。其中,五井盐课提举司的治所便是在诺邓。到万历四十二年(1614),驻诺邓井的提举司机构被撤销。事实上,明代诺邓井有双层的盐务管理机构,除了五井提举司以外还有盐课司,而盐课司主要是专门负责征收盐税的。因此,明代诺邓井是云龙五井的管理中心,在云南盐井中具有重要地位。明代以后,政府对诺邓井的重视程度处于变动之中,特别到清代以后,由于有许多新盐井的开发,诺邓井的地位日趋下降,到清康熙年间,驻诺邓的盐务管理机构已经下降为盐务管理所,隶属于云龙井

国家对乔后井的管控则与诺邓井相反。乔后井在明万历年间开始开发,在开发之初,由当地的人们自行开采,国家没有专门对乔后井进行课税征收,当时乔后井只是依附于弥沙井的小井,即“桥后井,去州西南一百四十里亦有卤泉,煮以为盐,附于弥沙井课之。”[33]清代,随着乔后井的兴旺,国家对其越来越重视。到清同治年间,作为白盐井的子井,还把白盐井大使移到乔后地区驻扎,设置盐官局管理。近代以后,乔后井成为迤西地区产额最多的盐井,史载“迤西区的盐场计有乔后,弥沙、啦鸡、云龙、白盐井等五场,各有大小不等的矿山和硔硐,采硔泡卤煮盐。五井规模及产量以乔后井最大;白盐井,啦鸡井次之;弥沙,云龙再次。”[34](www.daowen.com)

可见,国家对诺邓井的管控是呈逐渐下滑的趋势,反之,对乔后井的管控则是呈逐渐上升的趋势。正是国家对二者管控的不同,造成了二者在盐文化上的一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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