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一套统筹协调、规划实施机制。成立“宁厂古镇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领导小组”,由县级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为了统一、高效、专职地保护和开发宁厂古镇(含巫盐古道),同时又不增加机构编制和财政负担,节省行政成本,对现行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大河乡与宁厂镇合并,合并后仍称为“宁厂镇”,镇党政机关驻宁厂古镇(衡家涧)。合并后的区域分为两部分,一是“宁厂古镇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范围包括宁厂古镇七里半边街(盐泉社区、衡家涧社区)、宁厂至大河的古盐道(观音阁、石灰窑、谭家墩、桃园子、猫儿滩、铁绿坝、下风坝)、灵巫洞景区,以及仙人洞和桃花寨(由天星乡划入)、五溪沟(由城厢镇划入)。二是“农业农村工作区”,即除“开发区”之外的地域(村社)。
设立“宁厂古镇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与合并后的宁厂镇人民政府合署办公,专职负责辖区内的文化保护、城镇修复和旅游开发。主要职能为:规划的编制与监督、制定并落实各项鼓励扶持政策、筹集保护开发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保护和社会治理等工作。另外,在宁厂镇党委、政府内设立“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全镇各行政村(农业农村)的相关工作。可在大河场镇设立办事处,就近便民服务。
(2)制定与落实招商引资,鼓励产业与人口回流等优惠政策。建立一整套产业扶持政策和相关投资、营运、管理机制,调动各类参与主体的积极性。
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奖励扶持政策。在发展初期,主要任务是产业恢复,可根据具体项目的盈利状况,对场地租金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并将工商局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经信委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小企业创业园区扶持资金”等聚焦于宁厂古镇,大力扶持创办传统手工作坊。同时,为解决交通、生产生活物资供应不便等问题,可由政府补贴,提供低价货运和专线公交服务,以抵消运输成本的增加。在污水处理厂未建成运行前,适当降低环保排污标准;在投入运行后,适当减免部分核心产业的排污费用,促进传统产业快速恢复和持续发展。
由政府(或政府资助民间组织)设立宁厂古镇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器,帮助投资者遴选项目、办理手续、获取融资,争取优惠政策。协助开展宣传营销活动,解决经营活动中遇到各种的问题。(www.daowen.com)
(3)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保护和开发建设资金。可通过县级财政预算资金、争取中央与重庆市相关项目资金、发行地方债、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招商引资、BOT、TOT、PPP等途径或模式筹措保护开发资金。尤其要积极引导本土中小民间资本,参与古镇的传统手工产业、生活服务行业的恢复,民居修复,以及投资家庭客栈、旅游餐饮等中小旅游经营项目。
(4)大力培育本土旅游要素市场,补齐旅游产业短板。发达的现代旅游产业,不仅有赖于便利的道路交通、景区建设、接待能力等基础设施,也离不开发达的旅游要素市场的强力支撑,而后者常常被忽视。比如:历史文化基础研究,文旅项目创意策划,景区(点)规划,景观(雕塑)、标志牌的设计、制作,古建筑设计、施工、修缮,旅游宣传(资料、画册、网页、动漫、专题片)、营销,旅游纪念品设计、生产、包装,文旅节目的创作、编排、演出,旅游互联网信息技术及平台,等等。大力发展本土旅游要素市场,不仅会促进本土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更是为旅游产业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服务支撑。
(5)为快速聚集人气,带动更多民众定居宁厂,凡财政供养的宁厂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人员,一律要求定居宁厂古镇。凡在宁厂古镇经营的各类企业需要用工的,必须优先在宁厂古镇常住人口中招聘录用。加强人才引进,尤其本土人才培养。重点是文化保护,文化研究及策划、规划、设计等文化创意行业,文旅产业开发、经营、管理,古建筑修缮,传统手工技艺、民间文艺、非遗传承,群众文艺、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的人才。
(6)除积极争取中央、重庆市文化专项资金用于宁厂古镇文化保护、传承外,设立宁厂文化保护基金。其来资金源为:①按宁厂古镇重大文旅基建项目(游客接待中心、盐水浴、盐文化博物馆、龙君庙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征收;②按县级以上财政拨付的文化类项目资金的2%计提;③县财政按宁厂镇财政支出(含工资、津贴、办公等人头经费)的1%拨入配套资金;④社会捐赠。其用途主要是地方历史文化(巫、盐文化、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应用研究,文化宣传普及,县级文物和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反映宁厂历史人文的文艺创作、作品展演、出版,庙会、祭祀、节庆活动,以及宁厂古镇传统社会形态重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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