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风险是将风险转移至参与该项目的其他个人或其他组织上,所以又被称为合伙分担风险。其目的不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减轻不利后果,而是借用合同或协议,在风险事故一旦发生时将损失的一部分转移到有能力承受或控制项目风险的个人或组织。实行这种策略要遵循两个原则:第一,必须让承担风险者得到相应的回报;第二,对于各种具体风险,谁最有能力管理就让谁分担。
采用这种策略所付出的代价大小取决于风险大小。当项目的资源有限不能实行减轻和预防策略,或风险发生频率不高,但潜在的损失或损害很大时可采用此策略。转移风险可以分为财务性风险转移和非财务性风险转移。
1.财务性风险转移
财务性风险转移可以分为保险类风险转移和非保险类风险转移两种。
(1)财务性保险类风险转移。财务性保险类风险转移是转移风险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是指项目组向保险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通过签订保险合约来对冲风险,以投保的形式将风险转移到其他人身上。根据保险合约,项目风险事故一旦发生,保险公司将承担投保人由于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从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实际上是所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人)。在国际上,建设项目的业主不但自己为建设项目施工中的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同时还要求承包商也向保险公司投保。
(2)财务性非保险类风险转移。财务性非保险类风险转移是指通过不同的中介,以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将风险转移至商业上的合作伙伴。例如通过银行以贸易信贷的形式或其他的方法将风险转移至商业上的伙伴。担保也是一种常用的财务型非保险类风险转移方式。(www.daowen.com)
所谓担保,是为他人的债务、违约或失误承担间接责任的一种承诺。在项目管理上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项目风险承担间接责任的一种承诺。例如,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请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项目业主承诺为承包商在投标、履行合同、归还预付款、工程维修中的债务、违约或失误承担间接责任。当然,为了取得这种承诺,承包商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这种代价最终要由项目业主承担。在得到这种承诺之后,项目业主就把由于承包商行为方面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转移到了出具保证书或保证函的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身上。
由于在进行货物或服务交易时,卖家可能会面对买家拒绝付款的风险,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于是便出现了信用证、银行承兑的远期信用证、汇票等以银行为担保人的贸易信贷。贸易信贷是卖家通过信贷,保证将项目风险一部分转移至银行身上。
2.非财务性风险转移
非财务性风险转移是指将项目有关的物业或项目转移到第三方,或者以合同的形式把风险转移到其他人身上,同时也能够保留会产生风险的物业或项目。这里的第一种情况,实际上和回避风险策略有一定的关系,两者都是试图减轻项目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但回避风险是不需要任何人承担风险后果的,而风险转移是将项目风险转移到第三方。外包是一种很好的非财务性风险转移策略。在信息技术领域,外包日益流行,外包可使不同国家的工程师享受不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还可以转移高昂的高技术员工管理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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