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援建工业项目与技术转移:促进合作共赢

援建工业项目与技术转移:促进合作共赢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苏联技术最初随着援建的国营工业项目来到中国。1955年,中苏又签订16个援建工业项目的协议。1956年之后,中苏分歧逐渐加大,但是周恩来、李富春、聂荣臻等领导人仍然与苏联领导人协商,争取更多的工业和科学技术援助项目,加紧引进与国防有关的技术和其他基础制造技术。

援建工业项目与技术转移:促进合作共赢

苏联技术最初随着援建的国营工业项目来到中国。通过引进成套的机器设备及其制造工艺和设计技术,中国产业在原材料、能源机械电工兵器领域较快地形成生产能力,直接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促使中国科研机构消化并研究随着工业项目而来的苏联产品的设计技术、制造工艺、工业技术标准等。

1.苏联援建工业项目

中国在1949年上半年就积极争取苏联的经济技术援助,斯大林表示愿意提供帮助。到1952年底,中苏两国已达成由苏联援助中国建设和改造50个重点项目的协议。1953年5月,中苏两国政府代表在莫斯科签订关于协助中国新建和改建91个工业企业的协定。1954年10月,赫鲁晓夫和周恩来分别率领政府代表团在北京举行会谈,双方签订了《中苏关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新建十五项工业企业和扩大原有协定规定的一百四十一项企业设备的供应范围的议定书》和其他相关协定,使苏联援建项目达到了156个。1955年,中苏又签订16个援建工业项目的协议。经调整后共确定了154项,但实际施工的只有150项,其中煤炭工业25项,电力工业25项,石油工业2项,有色金属工业13项,钢铁工业7项,化学工业7项,机械工业24项,兵器工业16项,航空工业12项,电子工业10项,船舶工业4项,航天工业2项,轻工业和医药工业3项。因刚开始公布的是156项,故后来仍称“156项工程”(薄一波,1991)297。这150个工业项目占了“一五”时期工业总投资的50%左右,从苏联进口的成套设备等占了工业总投资的30%(费正清,1990)184

1956年之后,中苏分歧逐渐加大,但是周恩来、李富春、聂荣臻等领导人仍然与苏联领导人协商,争取更多的工业和科学技术援助项目,加紧引进与国防有关的技术和其他基础制造技术。1958年8月,中苏两国签订了《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在技术上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扩建47个工业企业的协定》。1959年2月,周恩来与赫鲁晓夫在莫斯科正式签订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在技术上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扩建78个工业企业的协定》。该协定在援助的原则、条件、方式等方面与1958年签订的47项协定相似。这些项目的总规模同“一五”时期的同类项目相比,一般都增加了2倍以上(国家计委党组,2003)。苏方要尽可能满足冶金、电站、机械制造这3个关键重工业部门的需要。

据统计,苏联在20世纪50年代援助中国建设和提供成套设备的项目共有304个(彭敏,1989)53,其中近1/3属于军事部门(海茵茨希,2001)671,它们构成了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的基本骨架。苏联和东欧援建项目改变了此前中国70%左右的工业集中在沿海地区的布局[25]。例如,“156项工程”的106个民用工业企业中,有50个设在东北,32个设在中部;44个国防企业中有35个设在中、西部地区。之所以这样安排布局,主要是考虑到了以下因素:(1)资源分配。冶金化工企业安排在矿产资源和能源充足的地区,机械工业安排在原材料产地附近,这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利用。(2)经济平衡。沿海地区的经济通常优于内陆地区,而这种布置方式恰好有利于改变经济落后的内陆地区的面貌。(3)军事需要。从国防安全考虑,应把新企业设在后方[26]

为了确保苏联援建项目的实施进度,中国政府采取很多措施,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为建设苏联的项目创造条件。到1957年底,苏联援建的146个施工项目中有68个全部或部分投产[27],东欧援建的64个项目中有27个全部或部分投产(彭敏,1989)55。投产项目中有飞机、汽车、新式机床、发电设备、矿冶设备等制造企业,也有合金钢和重要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苏联援华项目对中国新增生产能力的贡献突出(表3-2)。

表3-2 引进技术对新增生产能力的贡献(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司等,1992)13

苏联的企业从中国得到大量的订单,并且尽力满足中国的订购愿望。在“大跃进”初期,苏联几乎所有的经济区都接受了中国订货的生产任务,援华项目所需设备占用苏联设备制造能力相当大的比重。例如,1960—1966年苏联计划每年供应中国的轧钢设备约占其当年产量的1/3。20世纪50年代末,苏联向中国出口的机器设备和其他物资大量增加,甚至超额提供了工业品(鲍里索夫等,1982)123。不过,苏联对中国随意改变项目计划和合同的做法不满,因为这样给苏联造成了困难。苏联的企业要承担事先安排的生产任务,设计单位也有自己的工作计划,不可能为中国的随时需要而预留生产能力,不易随时变更工作计划。

2.援建项目中的技术转移

为了建设援华的工业项目,苏联相关机构和人员参加了地质勘测,厂址选择,搜集基础资料,确定企业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各个阶段的设计,提供机器设备,指导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提供产品设计和技术资料,培养技术管理骨干等工作。中国重视在各个环节向苏联学习,使得科研、设计、生产工艺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能力随着设备和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而逐步提高。

(1)生产工艺和成套设备

苏联和东欧国家首先提供了厂矿的设计,特别是工艺设计和相关机器设备设计、建筑设计等。他们的工程设计院和对口企业承担了援华项目的方案拟订和论证、工程设计、图纸和资料准备等。

苏联和东欧提供的机器设备在煤矿、电站、钢铁冶炼和加工厂、有色金属厂矿、稀有金属厂矿、化工厂、机床工具制造厂、重型机器制造厂、汽车制造厂、拖拉机制造厂、铁路车辆厂、飞机制造厂、坦克制造厂、动力和发电设备制造厂、矿山机械厂、石油机械厂、电工器材厂、仪表厂、无线电厂、特种纸厂、糖厂、制药厂等企业中均有配备(表3-3),提升了中国企业的工艺水平,填补了很多技术空白,使工业品的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张柏春等,2004)89

表3-3 20世纪50年代从苏联、东欧引进设备概况表(彭敏,1989)53

按照俄罗斯外交政策档案馆保存的资料统计,苏联援华企事业建设项目的出口总值为9 409亿卢布,其中设备的出口值达8 394亿卢布,技术援助的出口值达1 015亿卢布,这大约占苏联年国民收入的7.7%(冈察连柯,2002)。中国的统计数字是,1950—1959年引进苏联技术设备投资76.9亿旧卢布,引进东欧技术设备投资30.8亿旧卢布(彭敏,1989)54—55。(www.daowen.com)

(2)技术资料

在帮助中国建设各个项目时,苏联也提供了各种工厂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了“156项工程”之外,苏联还向中国694个限额以上的工厂提供了技术资料,包括一些不在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资料[28]

中国描述当时的情况称:“到一九五九年,中国从苏联和东欧各国获得了4 000多项技术资料。苏联提供的主要是冶炼、选矿、石油、机车制造和发电等建设工程的设计资料;制造水轮机、金属切削机床等的工艺图纸;生产优质钢材、真空仪器等工业产品的工艺资料。东欧各国提供的主要是工业、卫生、林业农业等方面的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对提高中国工农业的技术水平和新产品的生产有着重大的意义。而且,在相互提供技术资料时,采取的是互相支援的优惠办法,不按专利对待,仅仅收取复制资料的成本费用。”(彭敏,1989)56—57

中国接受了苏联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和其他技术资料,也就意味着接受了苏联的技术标准和工业标准。苏联提供给中国的技术资料中就包括了各种标准。例如,机械工业的技术标准多数是参考50—60年代苏联标准制订的(张柏春等,2000b)413—451

中国还从苏联得到了大量的科技书籍和期刊(鲍里索夫等,1982)154。仅在1951年中国就得到了苏联科学院、各共和国科学院和苏联其他科学机构出版的32 000册书刊。1952年,苏联免费提供了近5 000种书籍,其中许多被列入了中国出版社的翻译和出版计划。同年,中国出版了756种、860万册苏联书籍的中文译本。在以后的几年里,苏联书籍以更大规模被翻译成中文并在中国出版。

(3)产品设计与制造技术

通过援建项目的成套设备、工艺资料和其他技术资料,苏联直接向中国提供了重型机器设备、机床、量具刃具、动力设备、发电设备、矿山机械、采油设备、炼油设备、汽车、履带式拖拉机、铁路机车、仪表、轴承、开关、整流器胶片、重型火炮、坦克、坦克发动机、喷气式战斗机、飞机发动机、火箭等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以及合金钢、石油产品等加工技术。东欧国家提供了仪表、无线电零件等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其中,大多数产品是中国过去没有的类型与规格,即使有,也是很落后的。

仿造是后进国家生产新产品的一个比较有效的途径。“156项工程”所需设备,由国内机器制造厂分交供货的比重,按重量计算是52.3%,按金额计算是45.9%[29]。由国内分交制造的设备中,大部分由苏联供给产品图纸(张柏春,2000b)413—451。按照苏联论著的说法,1952—1957年,中国生产的51 000台金属切削机床中,有43 500台是按照从苏联得到的工艺资料生产出来的(鲍里索夫等,1982)153。1957年以后,中国为新建项目制造配套设备的能力显著提高,减少了对部分苏联设备的需求。

产品设计图纸并不是设计技术的全部,但它为仿造苏联产品奠定了基础。中国技术人员消化苏联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甚至测绘了进口的苏联机器设备,分析和揣摩苏联的设计思想和方法,并以此为基础仿制出一些新产品。同样,中国技术人员也模仿已经引进的产品制造工艺,将其用于制造类似的产品。通过技术实践和消化苏联提供的技术资料等,中国的企业和设计机构具备了重要产品的设计能力。1957年,哈尔滨电机厂设计了10 000千瓦的水电设备,大连机车车辆厂设计了1-5-1大型货运机车等。

中国基本上得到了苏联比较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使自己的技术水平提高到国际上20世纪40年代的水平,有的还更高一些(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司等,1992)2。钱三强回忆说:“事实上解放初期我们有了重工业一百五十六项,苏联帮助我们,的确为我们的基础工业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应该说他们给我们的东西当时是相当先进的,是40年代末50年代初的水平。”(钱三强,1991)

(4)工业建设的设计任务

中国的设计工作,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即按照苏联等国的设计进行翻版的阶段,参照国外设计进行修改的阶段以及50年代末开始进入以模仿为基础的自行设计阶段。

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为设计和施工部门增加了繁重的任务。为解决设计力量的缺口,中央财经委员会要求新、老设计机构总结设计工作的经验,研究和消化已有的苏联代为设计的资料和中国旧有企业的设计资料。1956年,周恩来说:“由于努力向苏联学习的结果,我国工程界现在已经学会了许多现代化的工厂、矿井、桥梁、水利建设的设计和施工,在设计大型机械、机车、轮船方面的能力也有很大的提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1994a)19到1957年,中国设计院所已经能设计、建设一些大型的、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国家统计局,1959)。

鉴于中国设计和制造能力的提高以及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明显进步,中苏商定“二五”时期的苏联援华项目时,中国承担的设计和制造任务比“一五”时期增加了许多。在1958年确定的47个苏联援华项目中,有37个项目是中国自行设计的,但由苏联供应主要设备。这也说明中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厂矿设计能力和机器设备制造实力。中苏关系破裂后,中国只能在已有的技术基础上,续建苏联中断援建的66项成套设备项目,独立进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最终某些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如5万吨合成氨新系列、大庆油田、马鞍山车轮轮箍厂等项目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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