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处欧亚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岸,地理环境相对封闭,东南部面临大海,北部是蒙古高原,西部多是高山,西南有“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历史上,东南亚、蒙古、朝鲜甚至日本的国王和领主们都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中国帝王朝贡。
经过唐、宋、元的发展,传统官僚制度在明代几乎发展到极致。皇帝是最高的仲裁者,由科举考试中选者组成的文官集团代表皇帝治理国家。朝廷沿用传统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依照面积和人口数依次递减的顺序,以省、府、州、县分级管理。除南京与北京以外,城市和城镇没有特殊的行政地位,但地区治理的各机构通常位于其治下的城市或城镇。1380年,明朝开国之君朱元璋撤销中书省,建立起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形行政管理体制,将权力控制于皇帝手中。
长期有效的官僚制度主要以儒家学说为意识形态的核心,以为数不多的官僚治理农业社会[1],营造了人们有机会提高地位和致富的社会环境。朝廷通过科举考试制度罗致知识精英、选拔官员,利用他们治理农业社会,促成天下太平和繁荣。从1550年以后,明朝可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社会(罗兹曼,1988)186。以功名业绩取才的文官制度提供了权力、财富的动态流转的一种良性机制,有利于社会、人心的稳定,此制度不仅被周边某些国家所借鉴,还被明末清初来华的欧洲传教士所推崇,并影响了近代欧洲文官制度。
中国人在整合和治理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多民族的统一国家方面表现出非凡的能力。朝廷通过官僚制度维持农业社会的运行,通过征税维持经济平衡和商业运作。朝廷引导农户专注于生产,鼓励开垦土地和发展手工业,兴修运河和灌溉系统等基础设施,改进技术,储粮救荒赈灾等。朝廷经济实力不是很强,但所收取的赋税等财富已能满足自己的花费,包括应对周边入侵和内部平叛所需的军费。
中国农业社会以家庭为中心(罗兹曼,1988)219。遵循儒家伦理秩序的家庭和宗族构成社会的稳固基础,并影响社会的动员力。朝廷在某种程度上借助家庭与宗族的凝聚力来控制社会,涉及土地与财产继承、生产与分配等。在家长的主持下,家庭支配一定的资源,从事农业生产和其他经济活动,自然地增长人口。国家官僚制度与家族之间相互协调,维持着双方的利益平衡。(www.daowen.com)
朝廷长期实行薄赋轻税政策,较少干预私营经济活动,甚至未将对外贸易视为重大收益来源。这样,社会财富主要分散于民间,有利于保障家庭利益,缓解社会矛盾。据估计,大约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二的土地所有者从不交税,因为他们购买或开发的土地未纳入收税的统计中(罗兹曼,1988)171。尽管从民间获取的税收不算多,但清朝在18世纪末以前总是收大于支。其实,朝廷通过垄断盐和铜等生产资料的生产,获得了可观的收入。
经历蒙古人的统治之后,汉人执掌的明朝极力防范少数民族和境外势力,这种心态可能影响了明朝对外政策。由于地理上的相对封闭性及其对周边地区的文化优越感,中国在对外关系上形成了自己的图景。在这幅图景中,中国被视为中心,而其他国度则属于蛮夷之地或属国,属国要向中国朝贡。贸易、朝贡的礼仪意义远大于实际经济利益。对于其他统治者,朝贡意味着他们的地位相对低于中国皇帝,但他们可以在三个方面获得实际利益,即:可以得到他们所需要的纺织品、谷物、工业品和茶等中国产品;若获得中国皇帝册封,他们的地位便得到加强;如果其领土受到外部攻击,可以得到中国的支持。(牟复礼等,1992)事实上,中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征税,而非对外贸易。
1497—1498年,葡萄牙人达·伽马绕过好望角,率领船队开辟了欧、亚大陆交通的新时代。在17世纪70年代荷兰人向爪哇推进之前,以及1750年英国势力崛起之前,欧洲在中国及其周边的政治势力仍然限于一些小岛和海岸的圈占地之内。中国朝廷试图以固有的对外政策来应对远道而来的欧洲人。清朝基本沿袭了明朝的政治制度及其外交策略。虽然清初两代皇帝对来自欧洲的传教士更为优待,但后因“礼仪之争”等因素而关闭了中欧交流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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