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因素理论”的全称为“双因素激励理论”,又称为“激励——保健理论”,由美国行为学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于1959年提出。
20世纪50年代,赫茨伯格与助手对匹兹堡地区的11个行业的203名工程师与会计人员实施了一项调查研究。
访问的主题有两个:
(1)在工作中,哪些让你感到满意,并估计积极情绪大概持续的时长?
(2)在工作中,哪些让你感到不满意,并估计消极情绪大概持续的时长?
赫茨伯格认为“满意”与“不满意”两个维度是影响员工绩效的主要因素。满意因素是可以使人得到满足和动力的因素,也称“激励因素”;不满意因素是容易产生不满情绪和消极行为的因素,也称“保健因素”。
经过对“满意”和“不满意”两种因素的调查,得出激励因素主要与工作状态有关,包括:个人成就和成长、工作挑战性和职责划分,组织赞赏及社会认可等,满足这些因素将令员工满意,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健因素主要与企业政策和管理有关,包括:政策制定、管理监督、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安全措施、人际关系、工作环境等,满足这些因素能消除不满情绪,维持原有的工作效率,但不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从上述定义出发,赫茨伯格认为传统的激励方式,如提升工资、改善工作环境、树立人际关系等,将不会产生或者不明显产生激励效果。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认识到保健因素的局限性,其是必须的,但不是激励的根本,只有在激励因素上做到满足,才能产生更高效的激励效果。
鉴于该次实验对象的行业集中性,赫茨伯格随后又进行了数次扩展性实验,将调查范围尽可能扩大到各领域。虽然调查对象和各种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的归属并未发生实质性转变,激励因素基本上都属于工作本身和工作内容范围,保健因素基本都属于工作条件范围和工作关系范围。
但调查范围扩大后,赫茨伯格发现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都有若干重叠现象(见图1-3)。比如,赏识既属于激励因素,也属于保健因素,存在赏识可以起到激励作用,没有赏识则可以产生消极作用。又如,升职属于激励因素,正确启动必然发挥积极作用,不启动将起到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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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双因素理论的重叠现象
在传统企业管理中,认为员工的“满意”与“不满意”是绝对对立的情绪,当员工因为某一因素得到满足后而“满意”,在该因素缺失时必将导致“不满意”。但双因素理论地确立打破了这一观点,在很多情况下,影响员工“满意”的因素缺失并不会直接导致员工“不满意”,而只会导致员工“没有满意,也没有不满意”,那些使员工感到“不满意”的因素消除后,员工也不会转变为“满意”,仍然停留在“没有满意,也没有不满意”的状态。因此,激励的成功与否不能简单地按照是否消除了“不满意”因素和增加了“满意因素”。对于双因素对员工积极性的影响,可以表现为三个方面(见图1-4)。
图1-4 双因素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内在表现
双因素理论自诞生以来,除最初几年受到质疑外,很快便受到重视。据1973年与1974年美国全国民意研究中心公布的数据,有50%的员工认为决定工作状态优劣的首要条件是成就感。因此,在为企业提建议栏目中,让工作有意义成为员工的首选,其数量是选择缩短工作时间员工的7.5倍。
赫茨伯格在提出双因素理论的同时,也致力于找出相应的方法,让激励更加到位。他的方法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是满足员工对工作本身的要求,称为直接满足;另一种是满足员工对工作条件的要求,称为间接满足。
直接满足是个体通过工作所获得的满足。能使员工学习到新的知识和技能,对工作产生进一步的兴趣和热情,使员工在工作中体会到光荣感和成就感,从而提升责任心。采用直接满足的激励,虽然所需的时间较长,但员工的积极性一经激发出来,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工作绩效,并能长久持续。
间接满足是个体在工作之后获得的满足。因为不是直接的,因而在调动员工积极性上有一定局限性,只能在短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有时处理不好会发生副作用。因此,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要充分注意保健因素,不至于因“不当满足”而使员工产生不满情绪。对于究竟该如何对员工采取有效激励,因为各行业、各领域情况不同,不能给出统一定论,但赫茨伯格提出了几点适用性极强的通用因素(见图1-5)。
图1-5 通用的激励因素
赫茨伯格认为,这些因素都是积极的,对影响员工工作动机起着长期有效的作用。为增加“激励因素”,提高生产率,需要在工作过程中加强“工作丰富化”管理,以取代“流水作业线”或者“高重复性作业”,可以有效地降低员工的不满情绪,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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