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经营和用工条件
新劳工政策于2014年6月30日起实施,内容大体包括:批发零售、酒店服务、通信技术等领域的诸多岗位,如收银员、司机、监督员、售货员、屠夫、面点师等,必须雇佣本地员工;已经使用的劳工配额和现有的经营许可在申请延期时将适度削减;企业如不提高本地员工雇佣率,将较难获得经营许可;非本地居民申请开办咖啡馆、快餐店等传统餐饮业将受限,并无法在乡村地区开办企业等。
2.劳动合同和工作时间
合同由雇主和劳工签署,标准合同期限为2年,到期后可续签。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天,超过8小时部分视为加班。目前对于加班工资水平无法律规定。但文莱本地劳工普遍缺乏加班意愿。根据经验法则,每周工作天数最多6天。
3.工资支付
文莱没有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私营部门工资水平不高。在文莱,劳工受到法律的保护。雇主支付雇员薪金的时间不得超过当月10日,如延期支付被检举,雇主会受到不高于1500文元的罚款[4];如无法支付薪金给雇员,雇主将面临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如雇主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雇佣外来劳工,会受到1万文元的罚款或入狱6个月至3年的惩罚。(www.daowen.com)
4.社会保险
除工资外,所有雇主和雇员各按雇员工资的5%向“文莱雇员准备基金”(Employees Provident Fund)缴费,并各按雇员工资的3.5%向“补充贡献养老金”(Supplemental Contributory Pension Scheme,SCP)缴费。此外,雇主还须交纳雇员保险和医疗体检费,前者根据雇员工资水平确定,后者为38文元/人。
5.其他福利
现有的劳动法针对终止雇佣、医疗、产假及工伤补偿等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依据。文莱政府将加大力度与企业合作,共同实施本地员工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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