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加坡对外籍劳工政策的总原则
与外籍劳工(新加坡称为客工)最为相关的新加坡法律是《外国工人雇佣法案》。该法案列明了雇佣外国工人的条款和条件,规定了对雇主或工人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利于维护新加坡特别针对外籍工人所建立的工作准证系统并保护外籍工人的福利。2007年5月22日,新加坡国会审议通过了该法案的修订稿,并将法案更名为《外国人力雇佣法案》。新法案的立法权限较旧法案更为清晰,所规范的内容也更加全面。2012年11月,新加坡对《外国人力雇佣法案》进行第一轮修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新加坡外籍劳工工作许可制度
雇佣准证(EP):雇佣(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 EP)允许外国专业人员、经理和高管在新加坡工作。候选人需有至少3600新加坡元的固定月薪。人力部(MOM)期望年龄较大且富有经验而要求更高工资的申请人取得该资格。候选人还必须具有合格资质(通常拥有良好的大学学位、专业资格或专门技能)。雇主希望雇佣持有雇佣准证的人员必须先在新加坡劳动力发展局的职位库中刊登广告。广告中的工作职位必须向新加坡人开放,并至少在14个公历日内有效。
S准证(SP):S 准证(S Pass,SP)允许中级技术人员在新加坡工作。候选人需有至少2300新加坡元的固定月薪。人力部期望年龄较大且富有经验而要求更高工资的申请人取得该资格。候选人必须具有学位或毕业证书,但人力部也可能会参考技术证书。申请人还必须具有相关工作经验。雇主受到雇佣配额的限制并需为持S准证的员工支付税费。2020年1月1日起,S准证的最低月薪将进一步调高至2400新元。
劳务准证(WP):劳务准证(Work Permit,WP)证允许来自入选来源国的半熟练外国工人在建筑、制造、海洋、加工或服务行业工作。在某些情况下,雇主需为每一位外国工人购买担保债券。雇主也受到其行业的雇佣配额的限制,且必须为每个工人按月支付税费。(www.daowen.com)
其他工作证:外国人在新加坡开办和经营企业可申请创业准证,个人化就业准证为高收入就业准证持有人和海外专业人员提供的更灵活的工作证,还有外国家政工人和表演艺术家的工作准证。
2012年,新加坡推出了新的就业政策,即个人化就业准证(PEP)。个人化就业准证规定:外国专业人员在外国的最近一期固定工资至少为1.8万新元,或就业准证持有人固定月工资至少为1.2万新元,可以申请个人化就业准证。持此证者在5年有效期内不必因变换工作而重新申请就业准证。此外,若持证者失去工作,仍可继续在新加坡居留6个月,以有机会寻找新工作;而在此前,在新加坡失去工作机会的外籍人士必须在短时间内离境。
3.新加坡适用外籍劳工的《工伤赔偿法》
新加坡第354号法案《工伤赔偿法》(WICA)适用于任何与雇主签订劳务合同或与雇主签订学徒合同的雇员,也存在某些例外。《工伤赔偿法》要求所有雇主为其员工购买保险,以防其在受雇佣期间受伤或生病。《工伤赔偿法》规定,如果员工因公受伤致死,则不论雇主是否存在过错,雇主均应向任何在受雇期间受伤的员工或其被抚养人支付赔偿金。《工伤赔偿法》规定了赔偿金的支付范围。雇主还需要为工作准证和S准证的持有人购买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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