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籍人才可申请有效期10年的居住准证
为保证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配备充足,并解决近年来马来西亚人才流失的问题,2011年初,马来西亚总理府成立了马来西亚人才机构(Talent Corp.),专门负责协助外国人才来马来西亚的长期工作居留,同时吸引本国在海外的人才回流。马来西亚政府人才认定的标准不仅包括高学历的专业人士,也包括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为此,特别推出了居住准证(Residence Pass)这一机制,以便外籍人才可以在马来西亚更自由地长期工作。居住准证有效期长达10年,且直接登记在个人名下,不受雇主单位限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同等待遇,配偶持居住准证也可参加工作,成年子女及父母/岳父母均可获得为期5年的访问/探亲签证,进一步体现出马来西亚政府希望留住人才的决心。
2.建筑业外劳可无条件申请有效期5年的工作准证
马来西亚外劳工作准证延长5年的措施已在2011年4月正式生效。在该措施下,建筑业外劳可无条件申请工作准证延期5年,不必缴费和接受马来西亚建筑发展局(CIDB)重新评估及考取熟练技术文凭。
3.申请聘用外籍劳工须先通过外劳申请系统审核
2017年4月1日开始,马来西亚内政部要求所有雇主必须通过网上申请聘用外籍劳工。政府分别以综合外劳管理系统(ePPAx)(孟加拉工人除外)和外劳申请系统(SPPA)(只处理孟加拉工人)两个网上系统供雇主申请。政府推行该系统是为了避免涉及中间人,尽量减少外籍劳工招聘的管理成本,缩短外籍劳工聘请时间及遏制滥用和非法贩卖外籍劳工。上述系统涉及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园林业等外劳申请领域,不包括外籍女佣。(www.daowen.com)
内政部先根据雇主递交的资料以电话访问方式对雇主进行资格评估,之后雇主需到内政部一站式统办中心进行面试。内政部将验证雇主所提交的有关申请,并基于雇主的实际条件批准外籍劳工配额。只有经过内政部一站式统办中心面试和外籍劳工配额批准后,雇主方可申请外籍劳工临时电子签证,而后才能批准办理工作签证或工作准证或居住准证。拟赴东马沙巴和沙捞越两州的外籍劳工则需向当地州政府申请。
4.申请雇佣外籍劳工的批准制度
马来西亚政府对雇佣外籍劳工实行个案批准制度,并附带一定条件;雇主必须在尝试雇佣本国公民未果后,外籍劳工的申请才可能获得考虑。为确保只有必要时才雇佣外籍劳工,外籍劳工须缴纳劳工税,2011年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的劳工税为每人每月100马币,种植业、农业与佣人每人每月30马币,具体缴纳金额以当时当地实际金额为准。
在同一家公司内被调至另一职位的外籍劳工须领取新的工作准证,其原有的工作准证将被修改以反映职位变化,接替该职位的外籍劳工也须领取新的工作准证。所有工作准证在核准的期限内有效,关键性职位持有人的工作准证5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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