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的吉兰丹州有一些数量极少的土生土长的华人,他们的生活习惯不同于普通华人,在诸如语言、服饰、饮食和起居等很多方面都极似马来人。一些西方学者根据考察认为,这些土生华人的祖先是在18世纪左右清朝时期来到吉兰丹地区经商或从事胡椒等种植业,后来沿着吉兰丹河迁移至州的内陆地区生活,他们多与当地的暹罗人或马来人通婚,生下的后代就是土生华人。尽管这些土生华人很多方面已被同化,对华语和中国方言一窍不通,但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依然信奉佛教和道教,在婚俗方面还保留部分华人的传统。1511—1795年,马来西亚先后沦为葡萄牙和荷兰的殖民地。1786年,英国在马来西亚槟榔屿建立了第一个殖民基地直到1957年结束殖民统治,其中1942—1945年为日本殖民统治时期。18世纪后半期,为了在马来西亚开辟种植园和采矿,英国殖民者从中国东南各省招募来大批廉价的契约劳工,这是华人移入最多的时期。在马来半岛发现有丰富的锡矿后,又有大批的华工被输入来开采锡矿。作为马来西亚经济支柱的锡矿业和橡胶种植业等两大产业,大都是由华工来承担,华工已经成为开发马来西亚的主力。
19世纪40年代,马来半岛的锡矿业逐渐繁荣起来,大批华工涌入马来半岛各邦的锡矿区。20 世纪初期,英国殖民者在当地大举开发橡胶种植园和发展加工贸易,大批华工作为苦力被有计划地引入马来半岛地区。相比葡、荷殖民时期,英殖民时期马来半岛上的华人数量呈井喷式增长态势,且华人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马来半岛上的华人社群基本形成,并开始对当地的社会、经济以及政治的发展发挥影响。1840—1842年鸦片战争后,由于清王朝的昏庸无能,官吏舞弊,使得中国社稷破落,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南方的穷苦百姓迫于生计,成批成批地背井离乡,漂流南洋。其中许多人就来到了马来半岛。此外,还有许多忠厚老实的贫苦农民被殖民主义者拐骗到马来半岛。他们被当作“猪仔”卖给买主,买主将他们装上大船运到矿场和橡胶园,为老板们做无偿的苦工。由于殖民开发对劳动力的需求剧增,英国从中国大量引进“苦力”,所以华人在当地的人口数迅速增长。在19世纪中叶以前清廷严禁国人出洋,《大清律例》第225条规定,私自出洋者和知情不报者斩立决。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在广州的占领辖区内设立招工公所,强迫中国地方当局承认其招工出洋的合法性,“苦力贸易”从此走向合法化和规模化。1860年10月,中英北京《续增条约》和中法北京《续增条约》分别在第五款和第九款中规定,国民自愿出洋,将不再禁止。自此,晚清政府被迫正式承认中国人出洋为合法。(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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