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印尼省级劳工局职能及机构设置

印尼省级劳工局职能及机构设置

时间:2023-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印尼的省、区、县的劳工局负责人均由劳工部任免。其中,劳动监察的职能由劳动保护科承担。集体协议的审查及劳动争议处理的职能由工作条件与劳动争议处理科承担。

印尼省级劳工局职能及机构设置

1.劳工部门

印尼劳工部门由国家劳工部,省、区、县劳工局组成。主要承担三项职责:一是就职前的社会服务,包括职业训练和职业介绍等;二是在职期间的社会服务,包括工业关系和工作条件、劳作健康和安全、提高生产、监督工作准则和解决劳动争议;三是停止工作后的社会服务,包括福利保险,如劳动事故保险、死亡津贴、老年津贴及退休、失业津贴等。印尼的省、区、县的劳工局负责人均由劳工部任免。

(1)国家劳工部

劳工部下设三个总署、一个总局。一是培训及调派劳工总署,内设总署秘书处、劳工计划及咨询署、劳工培训署、劳工调派署、非正式劳工及密集劳工培育署、职业训练中心、国际劳工派出中心、国民生产中心,其主要负责就职前的社会服务。二是产业关系及劳动标准总署,内设总署秘书处、工作条件培育署、福利保险和工资培育署、劳作健康及安全准则培育署、劳工保护准则监督培育署、工业关系署、劳作健康及安全服务中心,另外设有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员工在职期间的社会服务,其中包括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处理。三是侦察总署及其所属的五个区侦察掌司,负责对劳工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四是社会保险总局,内设筹划局、对外合作和法律局、员工局、财政局、公共局、社会关系局、员工训练及教育中心,负责停止工作后的社会服务。

(2)省劳工局

印尼每个省都有劳工局。例如,西爪哇省劳工局由5个处组成,即就业安置处、培训处、综合计划处、产业关系处、劳动保护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处理的职责由产业关系处承担。产业关系处内设四个职能科,即在职培训科、劳动争议处理科、工作条件科、工会及雇主协会注册科。另外设省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

(3)区劳工局

区劳工局一般内设5个机构,即秘书科、就业培训科、劳动保护科、职业介绍科、工作条件与劳动争议处理科。其中,劳动监察的职能由劳动保护科承担。集体协议的审查及劳动争议处理的职能由工作条件与劳动争议处理科承担。跨省大企业的集体协议的审查工作由国家劳工部产业关系与劳动标准总署负责。(www.daowen.com)

2.工会

印尼在全国设一个总工会,纵向上另有13个行业工会。25人以上的企业,即可组织工会。在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处理中,工会代表工人利益通过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协议、参加政府对劳动政策的制定、参加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来体现和发挥自己的作用。工会的活动是独立的。

3.雇主协会

雇主协会是印尼企业经营者的唯一组织。目前,有8000多个企业参加协会。协会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帮助雇主改进生产经营活动,改善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并代表雇主利益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

4.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

印尼国家、省设有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委员会由政府部门、工会和雇主协会三方代表组成,每方5个席位。政府部门的5个席位一般为劳工部门、工业部门、交通部门、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各派出1名代表。委员会成员任期两年。委员会设主席和副主席,由劳动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参加政府劳动政策的制订和修改工作。该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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