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外籍劳工联合检查组对企业进行检查时,企业主或企业负责人须配合联合检查组出示公司章程、商业部登记注册证书、雇佣通知、解雇通知、雇佣外籍劳工授权及指标、劳工部颁发的柬文外籍劳工雇佣合同,所有劳工护照及照片、入境签证和外国人就业延期签证、劳工证和雇佣卡,劳工法和移民法文书等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2016年3月10日,柬埔寨内政部和劳动与职业培训部发布《关于加强审查在柬外籍劳工的联合通告》,包括11项条款,主要是对在柬埔寨投资运营的外国企业的劳工审查工作进行法律上的规范,要求任何来柬投资企业或务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柬埔寨《移民法》和《劳工法》,并且办理由劳动与职业培训部颁发的劳工证和雇佣卡。当外籍劳工联合检查组对企业进行检查时,企业主或企业负责人须配合联合检查组出示公司章程、商业部登记注册证书、雇佣通知、解雇通知、雇佣外籍劳工授权及指标、劳工部颁发的柬文外籍劳工雇佣合同,所有劳工护照及照片、入境签证和外国人就业延期签证、劳工证和雇佣卡,劳工法和移民法文书等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外国人经营的小型商业店铺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并办理劳工证、雇佣卡等。
自2016年9月1日起,外国人申办工作证网上系统投入使用,网址为www.fwcms.mlvt.gov.kh。不过,工作证申请和工作配额申请除缴纳正常的100美元和20美元费用外,使用网上系统需分别另付30美元服务费。柬埔寨劳动与职业培训部2019年5月1日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启用具有防伪标识的新款劳工证,在柬外资企业雇佣国外劳工必须使用新款劳工证,逾期则处以每天4万柬埔寨瑞尔(约10美元)的罚款[9]。(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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